“穷理尽性”与“安静心王”
与传统的思维方式相联系,道教的思维方式属于重体得的经验思维方式,即在辨明客观现象时,总是掺和着主体的意识和行为,置主体于客体关系的氛围中,不离主体而言客体,推求主体在此氛围中的地位和作用。因而,一般说来,道教不远人以识天地,不离神以论形,不弃神明以谈精气。所谓经验思维方式,非谓只重感性、排斥理性的思维方式,这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在思维过程中,贯穿其中的主体既是思维着的理性主体,又是感受着的行为主体,理性的主体与感性的主体结合客观外境,经过整合加工,形成这样或那样的认识——道教称此一过程为“明了”或“体悟”。杜光庭的认识观同样不外乎这一框廓,他的认识论与修炼方式难以截然分开,“穷理尽性”与“安静心王”相联结,物之理与己之性、心与道、悟与炼、识道与体道相联结。
一、 “穷理尽性”
《周易·说卦》云:“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唐以前,诠释者多以“性理”为物之性理,“穷理尽性”即言穷尽万物所禀之性理,“性”盖指物之自性、本质,“理”盖指物之所以得性之深妙道理。道教以客观世界为大宇宙,以一人之身为小宇宙,因而认识的主体面临两种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境界。杜光庭说:
穷极万物深妙之理,究尽生灵所禀之性。物理既穷,生性又尽,以至于一也。 (108)
明确提出认识的两重任务:万物之理、生灵之性,亦即认识客观外界和主观自身。这便与《说卦》古义大异其趣,杜氏所谓性已非物之自性,专指人之“性”。然而杜氏认为,万物之理、生灵之性尚不为认识的终极目的,客观外界和主观自身两者皆穷尽了,乃契于“一”——“道”,认识的真正对象实乃“一”——“道”,道超乎自然,却又总御万象,分殊出物之“理”和人之“性”,道以德显,德资于道。德者,“任其自得”,“各得生成,无不遂性”,万物因德资道而有其理,人因德资道而有其性,也就是说,道通过德使万物和生灵各有其理,各有其性,认识(“识”)之主体虽在于人,认识之引发虽在万象,认识的真实目的、对象唯在于“道”。
可是,道非文字能诠,非文句能述。老君曰:“斯固非可言传也。” (109) 同样,杜氏认为物之玄理、人之真性亦超言绝象,非言辩所及,非智虑所思,因而,“识之途”非博闻旁求,亦非“随境生欲”之“缘”和“因心系念”之“想”,识道之要妙在于了悟、神鉴。所以他说:
穷理者,极其玄理;尽性者,究其真性。玄理真性,考幽洞深,可以神鉴,不可以言诠也。③
如何了悟?如何神鉴?杜氏提出“闭缘息想”的方法。缘,指人们能够对外界事物产生各种感觉的能力;想,指人们能够对外物产生的感觉进行理性思考的能力。杜氏认为,外物纷繁杂陈,人的感觉追逐物象而不断迁移,必定为物所累,而感觉无限,理性思考亦无穷,如此“心”必定是不能清静定住,而躁动不安之心是谈不上了悟、神鉴的,因此必须“闭缘息想”。缘、想亦有善恶之分:“意随善境而生善欲,谓之善缘”;“意随恶境而生恶欲,谓之恶缘”;“心系善念而生善想”;“心系恶念而生恶想”。 (110) 善缘善想有入道之愿望尚且不能入道,恶缘恶想则离道更远。故而,他说:
夫初修道者,即闭恶缘又息恶想,以降其心,心澄气定,想念真正,稍入道分。善缘善想亦复忘之,穷达妙理,了尽真性,想缘俱忘,乃可得道。故云:穷理尽性,闭缘息想也。 (111)
显然,杜氏以闭缘息想为穷理尽性的前提,尽管善缘善想“稍入道分”,但终究未尝穷达妙理,了尽真性,未尝入道,只有将善缘善想也排除在外,才能达到穷尽天下之理、人物之性,才能通于大道。在这一点上,杜氏与成玄英一脉相承。成玄英说:“前以无名遣有,次以无欲遣无,有无既遣,无欲还息,不欲既除,一中斯泯,此则遣之又遣,玄之又玄,所谓探微索隐,穷理尽性者也。”成氏也是将穷理尽性归结到主观感觉能力与主观意识能力的排遣上,强调“心不缘历前境而知”,说“能体知诸法实相,譬悬镜高堂,物来斯照而无心也”。成氏的“体知”同杜氏的了悟、神鉴可谓异曲而同工,都是排斥正常的由感觉到理性思考的认识途径,坚持某种神秘的意会。杜氏将此一过程又称为“绝俗学”,“俗学”指有为之学,亦即《道德经》“为学日益”之学。为学之士不知守其本心,外以越分过而求之,遇物斯感,牵动心虑,悦而习之,也就是博闻旁求。在杜氏看来,俗学之士永远也达不到对道的体知,也是不可能完成穷理尽性的认识任务的,理由有二。首先:
道在乎知,不在乎博,知而行之者,至道不烦,一言了悟。 (112)
知道、悟道既然不在博,不在烦,那么“绝俗学”亦就是损、玄之学。“损者,毁灭之谓也;玄者,深微之谓也。”“损之又损,渐入玄微,玄之又玄,即阶真趣。”③其次,道在悟不在于求,故“绝俗学”又称为绝“日求而得”之学:
贵道之意不日求以得者,言道在于悟,悟在了心,非如有为之法,积日计年营求以致之尔,但澄心窒欲则纯白自生也。 (113)
杜氏认为,积日计年地从事事物物上去营求,尽管劳神明竭思虑,尚去道甚远,何不如“一言了悟”来得直截了当,故此他嘲笑“日求而得”之学者“尚轻尺壁而重寸阴”。 (114)
悟有渐悟、顿悟之分。渐、顿之悟出自佛教修养学说。魏晋南北朝时,支道林等人立小顿悟说,认为理可有分,慧可有二,悟有迟速,故须次第修行。先行渐修,“积德累功,损之又损,则由初地渐进以至七住” (115) 。至于七住,则行顿修,即豁然开通,悟其全分。竺道生主大顿悟说,认为至理本不可分,悟亦不可有阶段,“夫真理自然,悟亦冥符。真则无差,悟岂容易” (116) 。但是,道生又说:“大乘者,谓平等大慧,始于一善,终乎极慧是也。” (117) “大慧”谓顿悟,“一善”则谓渐修。由此以明,大小顿悟说都未放弃渐修说。杜氏援佛入道,却又结合儒学性品说,对渐、顿之说加以改造,以符合道教宗旨。他认为渐、顿之分乃由于悟道之士有利钝之根性,根性有殊,进而有权、实二教之区别:
圣人设教,分权实二门。上士利根,了通实教。中下之士,须示权门。 (118)
所谓根性,指“智性之根”,人所“禀受之性由其气也”,气有清浊不同,则性有利钝差别。禀气清和者,生乃颖利,才智过人,明古达今,问一知十,此种人根性既利,了悟圆通,见可而进,知难而退;见善如不及,闻恶如探汤,故能见善则迁,有过则改,明方便之法,知进趣之途。故此,利根之人不俟权道,自悟得道。钝根之人禀气浊杂,生性顽钝,莫辨是非,不知善恶,故须示以权门次第修道,令其自悟。所以,杜氏作结说:
悟有渐顿之殊,顿悟者不假于从权,渐化者须资于善诱,乃有权实之别尔。 (119)
这里所谓权门,指“善诱之教”,从认识过程来说,就是渐悟。这里所谓实门,指“真实之教”,从认识过程来说,就是顿悟。
从以上杜氏所说来看,他的认识论不是要人们从事事物物之理开始,终极普遍性的“道”之理,也不是要人们反省自身,达于自我认识,而是要人们悟得其道,而后凭道监照,以穷极万物之理,究尽生灵之性。杜氏所谓悟,非谓由感觉到理性之悟通,它排斥由缘而想的认识途径,靠神秘的契会,即超越感觉和理性思维的了悟、神鉴。他所谓渐悟,非假物有感、感而遂通的日进渐臻的认识途径,而是以摈弃感知为前提的勤久的修炼功夫,故谓:“悟而勤久,久而弥坚,则得道矣。” (120) 他所谓顿悟,亦非在日进渐臻认识基础上的理性升华,而是与先天禀性相联系的超常感通。然而,透过其迷离的外纱,深入审定其命题,仍然可窥见其认识价值。从实质上讲,他所说的“悟”并非深不可识,悟亦即“体悟”,是感性与理性的契会,是知与行的掺合,既是感觉又是思维,既是意志又是行动。正如他所说:
知而行之者,至道不烦,一言了悟。……知而求博,博而不修,言之于前,行之不逮,则失道矣。③
从这种意义上说,杜氏的“悟”本身是不排斥感性和理性的,杜氏所以要将“悟”提高到神秘难测的程度,其原因只能归结到他的宗教立场上去,因为理论须服从宗教,认识须服从神学。杜氏尽管公开拒斥缘、想,却又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它们的地位和作用。“想念真正,稍入道分” (121) ,尽管杜氏渐、顿之说将感觉与理性排斥在外,但他意识到了认识由渐而顿的过程,意识到了感性积累和理性升华的过程。从中可以辨明杜氏所以陷于困惑的原因:一方面,他看到认识的途径须经由“渐”的过程,认为想缘为识道之径;另一方面,他又看到想缘、日求博闻之学有极大局限性,他从宗教立场出发,强调“无执无滞”,因而高扬了作为物之理和人之性的道的超越性,以超理性的神秘悟通方式简单地抛弃了感性和理性认知阶段,认为“道之所以为天下贵者,顿悟而得,不在营求” (122) ,并把“渐”改造成勤久的修炼功夫,把物之理、人之性理解为超言绝象的自在。
杜氏又援引王弼的言、象、意来论证理绝言象。他说:
理非言说所及,非心智所思,不异忘言绝虑之真体。故云:象似也。喻如临镜照影,影非骨肉之身,若执影为身,即失真影。若不因影,无以识其真身。镜喻言也,影喻象也,身喻意也。言得意者,但冥契真心矣。 (123)
镜(言)是为了明影(象)的,影(象)是为了明身(意)的,得镜者非得影,得影者非得身,同样,得言非得象,得象非得意。身超镜影,意超言象,如若执着镜影以为得其身,执着言象以为得其意,则必陷于悖谬,而流失其真。在此意义上,杜氏所述完全合理,但他由此推论说“理非言说所及,非心智所思”,则难免陷于悖谬,他认为得意无须由言及象,由象及意,“但冥契真心矣”,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灵心一动的悟通。在这点上,他与王弼同出一辙,王弼“言不尽意”论开始是不离言述象,不离象述意,由于意识到言、象的局限性,得出“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的结论,把忘言忘象作为得意的前提;杜氏以身喻意,以镜影喻言象,意识到镜影的局限性,并对此局限性做了夸大。然而,杜氏与王弼也有区别,王弼从玄学观点出发,夸大言象的局限性,推论“言不尽意”;杜氏从重玄观点出发,不仅认定言象的局限,而且讲述不滞言象,推论“理绝言象”。杜氏说:
教必因言,言以明理,执言滞教,未曰通途。在乎忘言以祛其执,既得理矣,不滞于言,是了筌蹄之用也。……若执筌蹄,乃非鱼兔矣,若执于言,又非教意矣。 (124)
重玄深于玄,教意高于玄意,神学胜于俗学,故言:“无言之言,穷理之理,庶乎神洞幽赜,了悟忘言,此故非文字可诠评也。” (125) 从宗教与世俗不可通约的立场来说,杜光庭也只能这么去理解理与言象之间的关系。
“观”与“行”是杜氏认识论的一对重要范畴。他说:
观者所行之行也。以目所见为观(音“官”),以神所鉴为观(音“贯”),意见于外,凝神于内,内照一心,外忘万象。所谓观也,为习道之阶,修真之渐,先资观行方入妙门。夫道不可以名得,不可以形求,故以观行为修习之径。 (126)
从这段话可以明确三层意思。第一,认识过程本身包含了两个阶段,即“以目所见为观”的感觉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悉见于外”;“以神所鉴为观”的理性阶段,此一阶段的特点是“凝神于内”。但在杜氏看来,既已“凝神于内”,则须“内照一心,外忘万象”,如若拘滞于以目所悉见之万象,就有碍于心之临照。他将“悉见于外”的感觉阶段和“凝神于内”的理性阶段统称为“观”,即合感觉与理性为一体,区别仅仅在于:
目见者为观览之观[音“官”——引者]也,神照者观行之观[音“贯”——引者]也。 (127)
经过如此合二为一,从理论上公开拒斥感觉阶段存在的合理性,即销“悉见”于“凝神”之中。第二,“观”又非纯粹的思想过程,“观”寓有“行”的内容,神照既有贯行之义,“观者所行之行也”,这里又把“观”直接理解为“行”了。经过如此合二而一,将“行”消融于“观”的过程中,从而公开拒斥了“行”,即将身体力行的实践行为归结于思想行为。第三,合“目见”与“神鉴”为一,合观行为一,实质上是突出了神之观对于认识活动的决定意义,强调了识道无须循名责实或以形求名的“俗学”认识路径,只须以观为“习道之阶,修真之渐”,“先资观行方入妙门”。有了神鉴之观就无须观览之观,而有此神鉴之观,行也就在其中了。杜氏所说的“神鉴之观”包含了“观览之观”的感觉内容和“行”的实践内容,却以同一个“观”字模糊感觉性与理性的界限(区别仅仅在读音上),又以“所行之行”为观,消融了思维活动与实践活动的界限。他何不明快地承认感觉与实践的作用?这只要联系他提出的了悟的思维方式就不难理解了。了悟、体悟、神鉴异名同实,皆指一种认识方式,如前所述,它既是感性又是理性,既是知又是行,可是为了使这种思维方式神秘化,就在名义上公开拒斥了感性和理性、思维和实践,则他的“神鉴之观”并非纯粹的理性活动,只是了悟的另一种表述。
杜氏还用“境、心、智、知”论证了悟、心照的认识作用。“境”指外界客观事物,“心”指人的思维器官,“智”指人用思维器官认识事物的能力,“知”指人们对外界所产生的认识。首先,“因境则知生,无境则知灭” (128) 。境是知产生的前提,有境而后有知的可能,人“役心用智”才能产生知。在杜氏看来,境也有善恶之分,境正则心与知皆正,境邪则心与知皆邪,“万境所牵,心随境散”②,心入虚室则欲心正,心入清庙则敬心生,故此,人须慎戒其心,避免为物所牵引。为慎戒其心,则须“反照内察,无听以心,了观其心,不生知法,能如此者是谓明了”③,即用反照内察之法,清洁为外境所迁之心,心既清洁,则不生知法,知法不生则可了观,了观慧照无不周遍。故此,杜氏将“智”与“明了”对立起来,认为“智者役用以知物,明者融照以鉴微,智则有所不知,明则无所不照” (129) ,即肯定“智”以知物总是有限的(“有所不知”),而且知是粗(物),而从心“明了”则洞幽察微,无所不知。在此,杜氏同样是颂扬“明了”的作用,贬低“智”的作用。
二、 “安静心王”
在杜氏穷理尽性的认识论中,含有身心修炼的内容。了悟、神鉴是知与行的结合,其“行”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身心修炼活动,如果说前者是为了“尽性”的话,那么后者就是为了“修命”。识道与体道本乃是同一问题的两面,分别仅在于识道以“明了”,体道以“登真”。
(一) 修道即修心
杜氏说:
惟道集虚,虚心则道集于怀也,道集于怀则神与化游,心与天通,万物自化于下……修道即修心也……修心即修道也。 (130)
在杜氏看来,“心”不仅是认识活动的关键,也是修炼活动的关键,一切世法因心而生,因心而灭,心生则乱,心灭则理。如前所述,悟道的前提是心清净无业,躁动之心不能入道,体道亦然,因为道的特点是集虚圆通,无所局滞,那么也要求体道之心虚怀若谷,一无所滞,以虚应虚,则能道集于怀,德充于体,至此,神可化游,出脱三世,长生久视,不随物类生生灭灭,正所谓“龙车凤辇非难遇,只要尘心早出尘”(《题平盖沼》)。故此,“心不可息,念道以息之;心不可见,因道以明之”③。杜氏以为,帝王制官僚,明法度,置刑赏,悬吉凶,正是认识到“心难理也”④,才用以劝戒人们不可生其乱心。他认为,做到无心不有、定心不惑、息心不为、制心不乱、正心不邪、净心不染、虚心不著等七个方面,才算达到修道的基本条件,“可与言道,可与言修其心矣”⑤。修道之士与不修之士有着根本区别,习道之士灭心契道,世欲之士纵心而危身。由此以明,杜氏所谓修道修身,其实质是修心,这不仅由于“心”是认识活动的关键,也是体道活动的关键,修心与不修心是习道之士与世俗之士区别之所在,而且由于一身之中,心为至要。他说:
理身者以心为帝王,脏腑为诸侯。若安静心王,抱守真道,则天地元精之气纳化身中为玉浆甘露,三一之神与已饮之,混合相守,内外均和,不烦吐纳,存修各处。玉堂琼室,阴阳三万六千神森然备足,栖止不散,则身无危殆之祸,命无殂落之期,超登上清,汎然若川谷之赴海而无滞着也。 (131)
心与五脏六腑之间如同帝王与诸侯之间的隶属关系,心居支配地位,脏腑居从属地位,心如能修炼得好,就能很好地使五脏六腑运转不怠,君王臣服,心静脏腑平和,如是,精气神谐和,天地人混一,身无危殆,命能长久。杜氏并非反对吐纳呼吸养生之术,也肯定通过吸后天之气,应合体内的先天之气,外固其形,内存其神,渐契妙无,然合于道,可以长一。只是在吸天地之气固精保神与安静心王两方面,他更偏重后者,即重视虚其心,而不是实其腹。在他看来,其心虚,其腹自实,只要做到外无所染,内无思虑,就会冲气不散,神不离身。这显然是受了司马承祯的影响。司马氏《坐忘论》提出“安心坐忘之法”的七个阶次,第三阶是“收心”,他说:“所以学道之初,要须安坐,收心离境,住无所有,不著一物,自入虚无,心乃合道。” (132) 即是强调修道须做到心无所著。《天隐子》提出入道“五渐门”,第三门是“存想”,说:“存谓存我之神,想谓想我之身,闭目即见自己之目,收心即见自己之心。心与目皆不离我身,不伤我神,则存想之渐也。” (133) 即是强调修道须收心复性。杜氏“修道即修心”的思想是在“收心”“存想”基础上的进一步发挥。
修心之术的精要在于窒其欲心,以全其知。杜氏说:
修道之士不察察于存祝,不孜孜于漱咽,无为无欲自全其和,可阶于道矣。 (134)
存祝、漱咽之事并非杜氏所不为,《全唐文》所收杜文中,为人祈命消灾之祝文最多,他贬抑存祝、漱咽等修道活动,意在抬举无欲无为的修心方术。心有想的功能,如不主动窒息,它就会受万境所牵,散而不知归,因而随境生欲是心的劣根性,修道也只能在窒欲心上下功夫。杜氏认为,窒欲心应先用“无名之朴”以镇静苍生欲心,无名则朴质无华,朴质无华将不生欲心,亦即不好美,不好声色口味,不贪功名,则欲心除,遂能殃身不殆,终竟天年无危难之事。这个“无名之朴”实际上就是道的别名,以无名之朴窒欲心,亦就是以道息欲心。如果说以无名之朴镇静苍生欲心所产生的结果在于没身不殆、终竟天年的话,那是不够的,因为还没有超脱此岸世界。故此,他进一步提出:“苍生欲心既除,圣人无名亦舍。”如同以药理病,以舟济水,病除药忘,水济遗舟,若欲心已除,却还不舍无名之朴,“岂唯不达彼岸亦复再生患累矣”。 (135) 不舍无名之朴,也就是“有心”,只有“无心”才能登仙入道。担心人们把握不住分寸,杜氏又进一步借“五时七候”说:
夫欲修道,先能舍事,外事都绝,无起于心,然后安坐内观,心起若觉,一念心起即须除灭,随动随灭,务令安静,惟灭动心,不灭照心。于此修心,务其长久,久而习者,则心有五时,身有七候。 (136)
“动心”指欲心,“照心”指“无名之朴”。心有五时:第一时心动多静少;第二时心动静参半;第三时心静多动少;第四时心无事特静,事触运动;第五时心与道冥,触亦不动心。这是表示修道渐次,修完五时始得安乐,了契于道。身有七候:第一候心得定已,觉无诸尘漏,举动顺时,容色和悦;第二候宿病普消,身心轻爽;第三候填补天损,迥年复命;第四候延数千岁,名曰仙人;第五候炼形为气,名曰真人;第六候炼气成神,名曰神人;第七候炼神合道,名曰圣人。这是表示修行所得之结果,修行功夫越深,得果越硕。按照修行次第,人们能务在长久:“去住任运,不贪物色,不著有无,能灭动心,了契于道。即契道已,复忘照心。动照俱忘,然可谓长生久视,升玄之道尔。” (137)
杜氏坚持认为,老君设教普拯无遗,不只上品之人可顿悟得道,中下品中的大多数亦可渐悟得道:
有欲无欲之人,同受气于天地,禀中和滋液则贤圣而无为,禀浊乱之气则昏愚而多欲,苟能洗心易虑,澄欲含虚,则摄迹归本之人也。人能修炼俗变淳和,则返朴之风可臻太古矣。 (138)
洗心易虑、澄欲含虚,镇静苍生之论说,窒欲全和之议辨,基本思想在于为“教人理身,无为无欲”的宗教教义做论证,是为了完成“无心自化”的说教。
道教自晋时葛洪大倡金丹大药始,历经南北朝、隋唐五代,服食金丹为修道成仙的主要方式,吐纳、存思、炼精气等只是作为辅助方式。但炼丹服丹有极大弊端:一则炼丹条件要求很高,非道众所能施行;二则服丹往往致人命夭,使通向仙境的预言难以兑现。这也影响了道教势力的扩张。为摆脱困境,唐代道教理论家竭力探寻,刻意求新,孙思邈试图通过“要方”“翼方”的医药实践为人解除病痛,扩大道教影响。成玄英、王玄览向佛教修养术求助,成玄英强调“能所两忘,境智双遣”,王玄览则主张“识所知为大心,大心性空为解脱”。司马承祯更是于天台禀“三观”之法,引合道家“虚心实腹”之说,提出一个修心为主旨的七阶次的修炼之术。杜光庭承继前人,明确地提出“修道即修心”“修心即修道”的命题,将修道众方术归结为修心的方术。虽则杜氏并未实现由外丹道教向内丹道教的转变,但他的修心术为张伯端的《悟真篇》和全真性命之说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前提。
(二) 神与形的关系
道教的修炼无论以哪种方式,其归宿点毕竟落在生死问题上,亦即形与神的关系问题。《太平经》云:“古今要道,皆言守一,可长存而不老。” (139) 《老子想尔注》云:“道人……但归志于道,唯愿长生。”葛洪云:“道家所至密至要者,莫过于长生之方。”(《抱朴子内篇·黄白》)陶弘景云:“食元气者,地不能埋,天不能杀。” (140) 道教是结合了秦汉神仙方术而产生的宗教,企求形神不离、长生成仙是其根本特征,与佛教以人生为寂灭,超脱轮回、进入涅槃的修养风格大异其趣,正所谓“佛家求死,道家求生”。唐懿宗时期,正值道教修炼方术由外丹修炼向内丹修炼转化,道教在生死、形神问题上也经历了一个转向。正如刘鉴泉《道教征略》言:“唐以远,道教诸名师皆明药之非草,长生之非形躯,不言白日升青天。” (141) 但是,这还仅仅是一个转向,实际上“形神俱飞”并非成为过时之风尚,钟离权、韩湘子仍被人们奉为修真登仙之范式。转变过程中的新旧观念之杂陈必定投射到修炼理论上来,在杜氏修道论里,就有这样的反映。一方面,他承认气有穷极,人有岁数,禀生有分,赋命有常,未可越分以求生,应守命安常,如此才可以终竟天年,全和其生。相反,“有其生者累生,生之厚者死” (142) ,故“守其分则可以永全,失其常必之死地,是以圣人垂戒不欲厚以求生,贤士知微自可任于天授” (143) 。即是说,人可以外生死而不中途夭折,但人毕竟有生有死。不过他又认为,通过修炼,可“顺化无私,不以死为死” (144) ,即形死神不死。他所说的遗形忘我、无身无主、融神观妙、返一归无、与道为一、常存不亡,指的就是精神的长存,而非形体长存。另一方面,他认为,通过修道修心,受精养气存神,可形神长存:“受生之始,道付之以气,天付之以神,地付之以精,三者相合而生其形,人当受精养气存神,则能长生若一者。” (145) 在他看来,人之生因道禀神而生其形,“形为神之宅,神为形之主”③。神(又称“神明”)托虚好静,人当洗心息虑以适合于虚静,如此则神不离身,神身不离,则形神长存,“修道者纵心虚漠,抱一复元,则能存已有之形,致无涯之寿” (146) 。杜氏吸取佛教的三界说,认为欲界、色界、无色界之内,皆有生有死,有始有终。超越三界,入于四天——一常融天、二玉融天、三梵度天、四贾奕天,就能不生不灭,无年寿之数,无沦坏之期。这具有较大的诱惑性,它向人们表明,通过勤苦的修炼,可超越三界,入不死之福乡,登通仙之幽径。不过,在援引佛教形神观念时,他所说的“神”与佛教所说的“神”之意蕴有所不同,佛教所谓神指人的精神、意识,杜氏所谓神,不全指精神、意识。他不离精、气而论神,他说:
夫神者,阴阳之妙也;形者,阴之体也;气者,阳之灵也……神气全则生,神气亡则死。⑤
杜氏所说的“神”,有时指神明,有时指神气,有时指精神。在“神”范畴之外,还有个“心”范畴:“心者,形之主;形者,心之舍。” (147) 在此,心又表示精神、意识。与修道长生成仙论相配合,杜氏提出四种升仙阶次:(1) 飞升,即云车羽盖,形神俱飞。此为神仙之上者。(2) 隐化,即牧谷幽林,隐景潜化。(3) 尸解,即解化托象,虵蜕蝉飞。(4) 鬼仙,即逍遥福乡,逸乐遂志,年充数足,升阴景之中,居王者之秩。冲天者为优,尸解者为劣,鬼仙者为最下。冲天者为形神俱存,其他几种皆为精神长存。
总的来说,杜氏在修道方式上看重修心炼形,却又不废精气的炼养,在长生成仙途径上主张仙道多途,这就是他所总结的:“神仙之道百数,非一途所限,非一法所拘。”(《墉城集仙录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