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心性”

第四节 论“心性”

隋唐道教思想家多谈心性,由此去追寻人能成仙了道的内在依据,王玄览也不例外,《玄珠录》中充满了讨论心性的语录。

在心与境、心与法的关系上,即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上,王玄览认为是主观决定客观,心为主宰。心的生灭决定外物现象的生灭。他说:“心之与境,常以心为主”(《玄珠录》卷下);“心生诸法生,心灭诸法灭。若证无心定,无生亦无灭”(卷上)。与此同时,他又认为,心与境是相对待而缘起的:“将心对境,心境互起。境不摇心,是心妄起。心不自起,因境而起。无心之境,境不自起;无境之心,亦不自起。”(卷上)主观与客观互相依赖而成,无主观之“心”即无客观之“境”,反之亦然。既然心境都非绝待,不能脱离对方而存在,那么人的认识也是主客体相对待而发生的,甚至人的喜怒哀乐等情感亦需心境的因缘和合才能兴起。这也就是《玄珠录》卷上所讲“心中本无知,对境始生知”,以及卷下所说“心中无喜怒,境中无喜怒,心境相对时,于中生喜怒。二处既各无,和合若为生”。这显然是受到佛教大乘中观学派受用缘起说的影响。此外,他的思想也受佛教业感缘起论影响,如说:“众生随起知见而生心,随造善恶而成业。不造则业灭,不知见则心亡。心亡则后念不生,业灭则因亡果尽。”(《玄珠录》卷下)在主客体关系上,他注意到了客观环境对人的主观活动有所影响,从主客观交织来分析人生诸相并扩展到宇宙现象,这中间含有辩证法因素。但在心与境这对矛盾当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心,心决定境、支配境。他对主体赋予更多的关注。

以上是从心境的缘合来讲,肯定了主客体之存在。按照中观哲学的演进逻辑,他又进一步从“离”去论说,于是连主客体都否定了。他说:“空见与有见,并在一心中,此心若也无,空有诸见当何在?一切诸心数,其义亦如是。”(《玄珠录》卷下)如果没有此心,空有诸见自然断灭,因此他主张“无心”。所谓无心,就是指心解脱尘缘,即他所说的:“心解脱即无心,无心则无知。”(《玄珠录》卷下)怎样才能使心获得解脱?他认为,要使心解脱就必须做到“无念”,也就是不起念头,一念不生自然就会“无心无识”。在他看来,无心也就意味着无法,心处无法又促使心不生知,心法俱无。如此一来,他通过对认识主体的否定,又进一步否定了认识客体,离开了主客体,最终入于中道。

王玄览论心性多从认识论角度出发,他对认识的否定,首先是否定作为认识主体的自我,让“我”转化成为不生不灭的“真常”之我,与空寂之道同一。《玄珠录》卷下说:“一本无我,合业为我。我本无心,合生为心。心本无知,合境为知。合时既无,外入有者,并悉是空。空则无我、无生、无心、无识。既无所有,谁当受生灭者哉?”人本来是无我、无心、无知的,但与业、生、境相合,便有我、有心、有知了。现在的问题是要把这些都看成是“空”,一旦进入“并悉是空”的境界,人即返本,回归无我、无生、无心、无识。这里的关键是“无我”,因为没有“我”,其他“心”“识”自然也就不存在了,此乃釜底抽薪之法。“无我”则不生不灭,这样的我才是“真常”之我,可见“无我”是对有生有灭的凡俗之我的否定,只有通过这一否定才能进入“真我”。

王玄览对人们认识的否定不仅从根本上否定了作为认识主体的自我,而且对知见、智愚、能所等都予以否定。

首先看他对知见的否定。他说:“见若属于眼,无色处能见;见若属于色,无眼处应见;见若属色复属眼,合时应当有二见。若也见时无二者,明知眼色不能见;若即于二者,应当有二见;若舍于二者,应当无一见。云何复一见?一见色之始,始名眼;有知之时,始名心;若使无知无色时,不名于心眼。”(《玄珠录》卷下)眼为人们认识世界的感觉器官之一,眼对外界的感受也是人们认识发生的条件之一,故否定认识必然要否定眼之所见。所见者“色”,当看见“色之始”,始称名为“眼”,若知色即是空,了悟“无色”之理,自然就“无眼”,无眼当然也就“无见”。当有知时,始称名为“心”,倘使“无知”,也就无从称名为“心”,所以“无知”就能入于“无心”。这就是王玄览的理念。《玄珠录》卷下称:“一切所有法,不过见与知。若于见知外,更无有余法。”世界上形形色色的现象,在王玄览看来,说穿了不过就是“见”与“知”,在知见之外,这个现象界是不存在的。既然知见之外“无有余法”,人们就不能执着于知见,就要敢于否定知见。他对知见的否定,首先着眼于对“见”的遣除,因为“见”毕竟是“知”发生的先决条件之一。《玄珠录》卷下说:“眼摇见物摇,其物实不摇;眼静见物静,其物实不静。为有二眼故,见物有动静;二眼既也无,动静亦不有。”眼动看见物在动,眼静看见物为静。因为有了动静二眼,于是看见物有动静,否定动静二眼,动静也就不存在了。这表明,他对“见”的否定表现为否定“见”的器官“眼”的活动,否定了这一认识的感觉器官的活动则否定了“见”,而所见之物被否定则意味着认识之被否定。他劝诫修道者:“一切众生欲求道,当灭知见,知见灭尽,乃得道矣。”(《玄珠录》卷上)“知见灭尽”是指对知见的彻底否定,完全抛却,一旦做到这一步,即可“得道”。

其次看他对智愚的否定。他指出:“空中无正性,能生无量识,已生于识论,识竟更不识。空中之本性,能生一切识,识识皆不同,不同不异空。愚中愚相空,智中智相空,二空相既同,无愚亦无智。愚中有愚空,智中有智空,二空不同名,名异体亦异,胜劣亦尔。当在于愚时,见有智可得,既也得于智,其愚又已谢;愚亦既已谢,其智非为智。何以故?相因而得名,因谢异亦谢,亦无有愚智。未生之时若也空,复将何物出?已破之后若也灭,复将何物归?”(《玄珠录》卷下)愚智二相反映的是人们认识能力的差别,既然将愚智二相看空,当然也就“无愚亦无智”。既无愚智,也就没有认识能力的高低深浅之分。既无分别、无对待,又何来认识之发生?因此,通过对于智与愚二相之间差别的否定,王玄览也否定了人的认识,主张“不识”,从而落入其“无心”的理论路数之中。

最后看他对能所的否定。《玄珠录》卷上说:“常以心道为能,境身为所。能所互用,法界圆成;能所各息,而真体常寂。”所谓能所,乃借用佛教术语,指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所谓法界,也是取自佛教,在佛教各宗派当中解说各异,这里当是十界中之“法界”,指“意识”所缘虑的对象。在此,他的本意并非要“能所互用”,主客体交织而发生认识,他的真正目的在于“能所各息”,即否定能所。这样才能进入“真体常寂”的境界,而在这种境界中是无须什么认识的。

王玄览否定认识,提倡无心无知,最终还是落实到证“道”,而得道的正确途径是“无知”。《玄珠录》卷上说:“此处虽无知,会有无知见。非心则不知,非眼则不见。此知既非心,则是知无所知;此见既非眼,则知见无所见。故曰:能知无知,道之枢机。”否定了眼与心,则不产生见与知。见无所见,知无所知,就可说是懂得了“无知”,而得道的关键就在于了悟“无知”,即“能知无知,道之枢机”。这种思想显然受了僧肇《般若无知论》的影响。僧肇区分了两种智慧,即般若圣智和常人的惑智。他认为,圣智和惑智的分别与对立,就是佛的认识与世俗认识的分别与对立,靠世俗的惑智是不能认知佛教“真谛”的。认知佛教“真谛”只能通过“无知”去把握,即《般若无知论》所说:“圣人以无知之般若,照彼无相之真谛。” (8) 对于无相真谛来说,无知般若是“无所不知”的。故此处所说的“无知”非世俗之人讲的愚昧无知,而是认识佛教真理的最高智慧。《般若无知论》对“无知”给予极高肯定:“夫有所知,则有所不知。以圣心无知,故无所不知。不知之知,乃曰一切知。故经云:圣心无所知,无所不知。” (9) 僧肇《答刘遗民书》亦云:“圣智无知而无所不知”;“般若于诸法,无取无舍,无知无不知”。 (10) 这种“无知”没有世俗认知那种“有所不知”的局限性,它是绝对完美的终极智慧,是“无所不知”的“无知”。为什么认知“真谛”必须依赖“无知”呢?《般若无知论》的回答是:“真谛自无相,真智何由知?”“真谛非所知,故真智亦非知。” (11) 此种“无知”在方法论上实际是种直觉体悟:“圣人虚其心而实其照,终日知而未尝知也。故能默耀韬光,虚心玄鉴,闭智塞聪,而独觉冥冥者矣。” (12) 这与老庄的认知方式完全一致,僧肇的“般若无知”说接受了老庄思想。明白了僧肇《般若无知论》的核心含义,王玄览的“能知无知,道之枢机”便不难理解了。可以说,王玄览与僧肇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所用术语有所不同罢了。佛教的“无相真谛”在这里转换为“道”,而“道”本身是“非所知”的,故认知“道”只能靠“无知”,靠世俗所说的“知”是靠不住的。因此,王玄览所否定的认识是世俗的、认识现象界的认识,而此种认识是无法认知世界本体——“道”的;对于直觉体认大道的“无知”,他予以坚决肯定。

无知的前提是“无心”,对道的直觉体悟需要“无心”。“心”与“道”是种什么关系呢?《玄珠录》卷上以剥芭蕉皮取心来解释二者关系:“一切万物,各有四句,四句之中,各有其心。心心不异,通之为一,故名大一,亦可冥合为一。将四句以求心,得心会是皮,乃至无皮无心处,是名为大一。谕如芭蕉,剥皮欲求心,得心会成皮,剥皮乃至无皮无心处,是名为正一。故曰:逾近彼,逾远实,若得无近无彼实,是名为真一。”由中观的“四句”说及心,以四句求心终归是要“无皮无心”,犹如剥芭蕉,剥皮求心,得心只会是皮,剥皮到无皮无心处,才称得上“正一”之道。就是说,一般人以为剥芭蕉皮剥而得心就达到目的了,殊不知这仍是皮相,只有连“心”也参破,不执着于心,换言之即“无心”,才算真正悟道,所以“道”就在“无心”之中,“无心则无知”。

与“心”密切相关的是“性”,王玄览从本体论、认识论、人性论的角度论述了“性”。

从本体论角度,他提出:“实性本真,无生无灭。”这里的“实性”相当于佛教所说的“法性”,亦即其空寂之“道”的别名,他阐明的是法性离二边的道理。这一点从下面这段话便可见:“诸法二相自性离,故带空名为法,带有名为物。”也就是要不滞空有二边,因为诸法自性为“离”,就是离两边。他又进一步说明法无自性、性如虚空之理:“瞋喜无自性,回缘即乃生。生法无自性,舍遇即复灭。是故瞋喜如幻化,能了幻化空,瞋喜自然息。”“何得瞋喜?非外非内,发生于冥;非冥非内外,发生于遇缘;非缘不离缘,瞋喜如幻化。虽化未尝不瞋喜,如此瞋喜与天地共,共即为大身,此并是意生身。意想如幻化,即是性生身;其性如虚空,即是无生身。无则无生身,无身则是无瞋喜,此则无物亦无道,而有幻化等,是名为自然。自然而然,不知所以然。”“一法无自性,复因内外有;有复无自性,因一因内外;因又无自性,非一非内外,化生幻灭,自然而尔。”(《玄珠录》卷下)上述思想实质上是《般若》、中观学派“性空缘起”理论和老子自然之道结合的产物。他以人的喜怒为例,阐述诸法无自性,如幻化,“性如虚空”。这与佛教《大智度论》卷三一“众生空、法空终归一义,是名性空” (13) 没什么不同。在说明性空后,他又以老子的“自然”义对此做进一步的解释,指出诸法幻化都是自然而然的,这就将道与佛融合起来了。以上是从本体论出发说“性空”,与其论道体之“空”是完全一致的。

从认识论角度,他提出:“心之与境,共成一知。明此一知,非心非境而不离心境,其性于知于心境,自然解脱。”(《玄珠录》卷下)亦心亦境,而又非心非境,了悟此,则“性”自然从“知”与“心境”中解脱,这与其讲“无心”是吻合的。

他特别提出“正性”这一概念,说:“人心之正性,能应一切法,能生一切知,能运一切用,而本性无增减。”比如:“对境有喜怒,正性应之生喜怒。对境有去来,正性无去来。”他这样证明“正性应之生喜怒”:“若无有正性,怒性则不生,怒虽因正生,然怒非是正;以怒非正故,怒灭正不灭;以正不灭故,所以复至喜,若无于正性,其喜则不生。喜虽因正生,然喜非是正;以喜非正故,喜灭正不灭。若云怒独灭于前,喜独生于后者,喜怒则两心,前后不相知,云何在喜时而复能念怒?以能念怒故,喜怒同一性,故喜时即是怒灭,怒灭即是喜生。”(《玄珠录》卷下)所谓人心的“正性”也就是人心的本性,它的法力无边,能应对世间万物,能产生一切认识,而自己却没有增减的变化。比如喜怒这样的情感心理活动,虽然发生自正性,但并不等于正性,故喜怒有生灭而正性无生灭。

这样一种非生非灭、应物而不为物累的“正性”,与王玄览常常挂在嘴边的“真常之道”完全契合。而心之正性与真常之道的契合,恰好显现了人的心性中与“道”有同一的种子,换句话说,就是人的心性等于道性,这就从人自身方面解决了得道的基本依据问题。故说到底,王玄览的心性论与其道体论是相通的,二者的目的是一致的。以下这段话再清楚不过地表达了道性与众生正性具有同一性:“大道应感生,此性不可见;众生愚智性,此性不可见。道性众生性,二性俱不见。以其不见故,能与至玄同;历劫无二故,所以名为同。”(《玄珠录》卷上)道性与众生正性皆“不见”“历劫无二”,因此二者同一于“至玄”。这充分展示出他的心性与道性同一不二的思想,从心性论为人们修道得道找到了一条内在根据。

另外,在具体的处世之道上,他认为人性的运用应当如水性一样,柔弱不争,贵行中道。《玄珠录》卷下指出:“上善若水,水性谦柔,不与物争。行者之用,处物无违于中,万施详之以遇,遇皆善也。智莫过实,财莫过足,行莫过力,则能互相优养,各得其全。若过则费而且伤,大者伤命,小者成灾,良为违天背道,法所不容。适足则已,用天之德。”人性贪得无厌,欲望无法填满,此乃违背天道。人性应当知足,这样才不会受到损伤,才是“用天之德”。水性代表着最高的善,这种最高的善是知足不争、柔弱谦下却又无坚不克的。修道者只要效法运用水性,随遇而安,“无违于中”,即可得以保全,尽善尽美。这是把老子上善若水、知足常足的哲学和佛教中道观结合起来产生的性善论,是对修道者养性的总的原则要求。其中,又透出儒家《中庸》“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消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