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2025”背景下,专业群课程体系的建设要点
(一)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
发挥教育教学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无规矩不成方圆,专业群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校情况不一,但职业教育的出口市场是有着客观要求的,建立分级标准体系,用以指导专业群人才培养,可以有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2018年,教育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及专业简介,发布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018年)》,该文件包括了第一批353个专业教学标准(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各专业建设的重要依据。各专业标准包括专业名称、入学要求、基本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教学基本条件、质量保障等内容。各地各校各专业(群)应在此基础上,依据自身情况,制定更加细化、具体的建设专业标准,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作用。
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完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范职业院校设置;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提升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巩固和发展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
(二)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相对于单个专业而言,专业群的人才培养更加强调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推行“1+X”证书制度,可以让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其他专业证书,能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各高职院校应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积极参加“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会人群,院校外培训也可面向在校学生。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都享受同等待遇。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2019年4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批试点证书范围为建筑信息模型(BIM)、Web前端开发、物流管理、老年照护、汽车运用与维修、智能新能源汽车等六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此六个职业与“中国制造2025”密切相关,市场需求量大,未来发展空间广阔。试点院校以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为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国家开放大学等积极参与。职业院校一般为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具有行业特色的有关院校等,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开设有与拟参与试点证书对应的专业,近3年连续招生,具备一定相关领域职业培训经验。
(2)拟参与试点的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高,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力,有较为完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满足教学、培训需要的教学资源。
(3)拟参与试点的专业有具备培训能力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双师型”教师不少于50%,行业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20%,具有满足模块化教学需要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
(4)具有满足证书培训需要的教学条件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
(5)制度体系健全,教学管理规范,团队保障有力。
(三)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自2019年开始,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在技术技能人才紧缺的十个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并履行好监管职责,相关下属机构要优化服务,对于违规收取费用的问题要严肃处理。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四)实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的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从2019年开始,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职业院校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的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对接受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从2019年起,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实施试点工作,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