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业群建设评价指标的界定
专业建设是专业群建设的基础,其评价指标包括建设成本投入、师资队伍力量、培养模式、实践教学体系、办学特色与创新、社会服务等可量化的指标。专业群评价体系还应体现“群”的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建立和完善统筹兼容的保障机制。首先,高职院校专业群设置的兼容性决定了优化专业群设计组织结构、完善专业群建设机制的必要性,如专业群师资队伍建设应着重加强专业群带头人培养、控制适当的生师比、优化师资结构等;其次,编写适应专业岗位人才技术及素养需求的校企“双元”教材并加以推广;最后,按照专业群建设目标实施资金分项与统筹,单建收支账本。
第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过程。一是实施计划与建设方案吻合度高;二是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社会对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适应度高;三是专业群内各专业优势资源互补性强;四是教学改革符合岗位需求,既有利于课程建设,又能推动专业群建设;五是专业群课程体系构建与专业群发展紧密关联,课程改革以专业群学生的就业为导向;六是专业群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运行成效更加明显。
第三,建设实效的成果导向。经过建设,高职专业群应具备以下特点:可以完成各项人才培养任务且运行良好,打破以专业为单位的局限,加强群内各专业间的课程改革、教学资源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的交流;社会服务成果更加显著;有利于改善现有教学状况,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师生共同进步;研究成果显著,“双高”教师带动核心专业,核心专业辐射示范带动群内其他专业建设及其他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发展。
第四,凸显专业群建设的递进过程。采用通用标准+特色标准界定评价指标,将专业群建设设置为通用标准的一级指标,将专业群发展的保障机制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学条件建设、建设成效纳入一级指标,专业群建设内容为二级指标。通用标准不能涵盖的内容设置为专业群评价特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