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价模式
网络考评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立项阶段与建设成效相结合,校方自评后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考评,实行阶段性分期检查与督导,循序渐进,逐步提升。评价主体为校方与省教育厅,评价结果用于学校专业群的建设及改进。
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评价体系尚处于摸索阶段,为更好地指导各高职院校建设专业群,在明确专业群建设内涵的基础上,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设定指标权重,定期组织考核,可有效提升专业群建设质量。然而,任何评价因动态发展而相应变化,本书谈及的评价体系只为现阶段思考,其中指标与权重尚需在日后的实践中进一步探讨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