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通往自律之路:学校德育转型的路径选择

三、搭建通往自律之路: 学校德育转型的路径选择

在论及民主社会中学校教育的职能时,杜威指出,教育要“成为人类实现更好希望的工具”,即学校要提供相比现存社会简化、净化、平衡的环境,促使年轻人“不重演流行的习惯,而是养成更好的习惯,使将来的成人社会比现在进步”。[28]就道德教育而言,中国社会道德发展的趋势是走向自律,随着社会转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国人将达到自律的道德水平,养成自律型道德人格;但教育工作者不应等待这一趋势缓慢而自发地发挥影响,而应有所作为,自觉推动自律趋势的落实,加速社会进步。当代学校德育有必要为青少年搭建通往自律之路,这意味着学校德育要告别传统社会留下来的习惯,开创一条新路。

1.认清障碍,全面反思学校德育的他律传统及其当代遗存

中国传统社会的学校德育总体上是他律的、控制的、以思想奴役为内核的,要求受教育者服从钦定道德体系、推崇听话服从、禁锢个体独立思考等特征贯穿于传统德育全过程。在古代学校中,说理就是说服,没有师生平等对话探讨,只有师长对弟子的教诲与弟子的遵命;锻炼就是训练,要求弟子严格地遵照规矩行事,不得擅作主张,使弟子不敢越雷池半步;榜样示范就是通过表彰忠臣、孝子、节妇来劝导顺从;戏剧说唱、小说故事等也是统治者宣传臣民道德、欺骗被统治者的手段;儒家学者倡导“慎独”“自省”“切己体察”等看似自我教育的方法,但它们所指向的是强制自己对权威甚至习俗的盲从[29],不敢有行为规则的发明创新。孔子所言“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本身虽然是很难达到的境界,但“不逾矩”说明孔子倡导严格遵行既定等级伦理规则而不容许对规则的一丁点突破或破坏。他律德育的结果是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他律型道德人格,一方面,社会成员丧失自主立约的意愿和能力,忠君、顺从渐渐转化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另一方面,社会成员普遍缺少坚定的是非善恶标准,在约束关系严密的地方压抑自我、在约束关系松散的地方放纵自我成为常态,其德行带有极大的不稳定性。

经过近代百年德育创新探索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洗礼,他律德育方式部分地从学校退场,如当前学校不再蛮横地要求学生服从,很多学校倡导的德育理念是自主、自觉、自律等。然而,由于缺少对他律传统的系统反思和清理,所以,学校中还存在很多他律传统的残余:灌输是德育课进行道德规则讲授的主要方式,学习者必须牢记标准答案而不能辩驳;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方式较为严苛,“这些规章都多少是传统的、专横的。它们是为了现存的学校工作方式可以继续下去而不得不制定出来的规则”[30];有些学校推行自主管理,但其实质是由学生干部代替教师依据学校既定的规则来严格管理同学,并不是皮亚杰所说的以自主制定规则为前提的自律。这说明,系统反思学校德育的他律传统,为培育公民道德清除障碍,是极其必要的。

2.澄清观念,在社会成员基于平等协商自主制定和遵守规则的意义上定位自律

在“如何理解道德自律”这一问题上,笔者遵循皮亚杰的思路,认为道德自律即个体理解基于平等商协商自主制定的道德规则的真正意义并且出于义务而自觉遵行规则。就自律而言,无论是机械地记住体现自律特征的公民道德知识,还是死板地按照公民道德所倡导的规则做事,都不足够;一个实现道德自律的公民,必须能够平等地参与规则制定,形成对公民道德的理性认同、自主建构和自觉遵守。

自主立约式自律推崇建构,强调公民道德的规定性与生成性的统一。公民道德提示了公民在社会行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但并不是公民必须逐一照做的死板规条;“行动总是特殊的、具体的、个别的、单独的”[31],真正值得称道的美好行为必然是个体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和各类规则而实施的智慧行动。自立立约鼓励个体明智而个性化地选择行动规则,基于试探不断修正规则、完善行为;平等协商为这种试探护航设限,确保其合乎普遍适用的道德理想,不会伤害他人合法权益,不会危及社会稳定和发展。这种道德领域的持续探索能够为公民道德的持续完善提供不竭动力。

自主立约式自律注重民本,强调公民道德的约束性与主体性的统一。作为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准则,公民道德必然具有约束性,但这种约束的目的在于保证每个人的发展而不带有反对个人的性质[32]。自立立约确立人的主体性,保障个人表达自己需要的权利,鼓励个人形成对生活和社会的独立见解,平等协商则促成不同主体的坦诚对话,由此确定的行为规则能够平衡各方诉求,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通过合理约束促进每个人的发展。

3.遵循规律,构建以培养自律为宗旨的学校德育方法体系

一是规限成人权威,确定合理规则,促进自律发生。个体自出生开始就进入一个充满规则的社会,个体自律必须经由个体遵守既定社会道德规范的他律阶段才可能出现;并且,要使个体自律从潜能变为现实,要尽可能地弱化社会生活中的成人权威。这要求学校反思、梳理学校中运行、倡导的校规校纪和道德规范,确保为学生提供的行为规范具有合理性,能够经受理性的审辨;反思规则的必要性,如无必要不设限制,这样才能为学生在当下和未来探索社会行为规则开辟广阔空间;在依据既定规则进行校园管理和思想引导时,不能把学生设定为消极、沉默的顺从者,而要加强说理和解释,听取学生意见,让学生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逐步形成进行社会行为因果推理和自主选择的能力,促进学生自律尽早出现。

二是鼓励自主立约,指导同伴协商,推动自律生成。个体自律不是个体对一成不变的至善规则的刻板遵守,而是意味着个体能够分析社会情境变迁,通过与他人协商不断建构、执行和修订行为规则。这要求学校确立自主立约的基本程序,帮助全体学生掌握清晰表达观点、倾听他人观点、尊重差异等必要的协商能力,在安全、秩序底线能够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给学生提供自主选择、自主行动、基于行为后果进行自主推理和调整的机会,鼓励学生本着不断建构的自主道德观念来实施行动,内诚于心、外信于行。有必要指出的是,学生基于同伴协商所建构的行为规则必然体现学生活泼多样的天性而不符合过分强调整齐划一的严苛校规,如一线班主任在工作中所发现的那样,实行自主管理的班级不可能像接受精细化管理的班级那样周周拿流动红旗[33];但是,学生自主确定的行为规则体现了规则的生成性,既具有平衡社会秩序和个性需求的合理性,也拥有逐步改善、日趋完善的动力。教育者有必要反思以往过分注重将成人拟定的、思虑周详的整套规则硬塞给学生是否存在“揠苗助长”之嫌,有必要判断学生成长过程中所出现的顽皮、不合规矩是否恰好是个体道德成长规律的必然显现,进而给学生提供在尝试错误中实现道德成长的机会。

三是丰富校园生活经验,统筹运用各种德育方法,支持自律成长。道德自律不是个体基于抽象原则的侃侃而谈或自我标榜,而是体现在个体基于具体情境处理现实问题的经验过程之中。这要求学校重新评估各种德育方法的价值,构建有助于个体自律的德育方法体系。学校应该将直接经验法——个体基于实际经验体会不同选择带来的后果并据此开展道德观念的反思和建构——置于德育方法体系的中心,因为,基于直接经验,个体不断积累与道德规则相关的经验,逐步形成相应的认识,这些认识因为得到经验的支撑而成为指导个体未来进行行为选择的能动的认识,即杜威所说的道德观念;并且,个体经由阅读、听讲、虚拟体验等获得的关于道德规则的认识或者知识,必须经由个体直接经验验证(而且往往需要得到持续的验证)之后,才能真正成为指导个体行动的观念。其他德育方法均可看作直接经验法的延伸,如活动强化法是直接经验法在教育者操控情境中的延伸,榜样示范法是直接经验法在借助他人经验方面的延伸,角色扮演法是直接经验法在虚拟情境中的延伸,说理法是借用经过抽象概括的他人经验指导个体直接经验的方法,自主修养法则是学习者自主规划和组织本人经验过程的方法。针对传统德育片面强调说教、学习者缺少在经验中学习的机会等弊病,新时代学校德育一定要克制直接道德说教的习惯,转而丰富学生的同伴交往机会、团队合作机会、社会参与机会,培养学生反思生活经验的能力和习惯,紧密联系实际情境讨论爱国利他等高尚道德,让基于经验的体悟与基于理论的教导相融相生,最终促使个体确立稳定的公民道德观念,在具体情境中做出适当的行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