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为本:《学校惩戒共识报告》的核心主张
《报告》的主旨是促使学校、社区、警务和司法系统告别学生管理和惩戒的传统做法,实施更具支持性的学生管理。在承认学校和相关部门有权对严重违规学生实施停学、开除或者逮捕、上诉至司法系统的前提下,《报告》体现了育人为本、引导为主、惩戒为辅的学生管理思路,更多地考虑如何通过引导和支持来调动学生自律、改善学生行为,尽量避免通过惩戒尤其是过度惩戒来减少学生的违规行为。《报告》从学习环境创设、校内外行为干预、警校协作、法院和司法系统作用等四个方面阐述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概括了各地出现的有效做法。
(一)采取多种方式创设有助于学习的环境
学校和教室的学习环境如果能够让学生感觉到安全、有意义、相互支持、有归属感,就会减少学生违规,促进学业成功和社会性发展,提高教育者管理学生行为的能力。不幸的是,积极学习环境的创建经常会被更看重考试成绩和毕业率的教师与管理者抛到脑后。在学校领导者对学习环境不够重视的地方,学生管理经常严重地依赖于把违纪学生赶出学校。《报告》在这一部分着墨最多,提出了如下建议。
其一,测量学习环境,明确学习环境的薄弱之处,形成关于学习环境应然状态的共同愿景。学校领导者、教师应该与学生、家长,以及行为健康、儿童福利、司法等专业人员及其他社区成员开展协作,共同评价和改善学习环境。具体来说,要收集相关人士的观点,整理学校惩戒数据,正式评价学习环境,每年在校内公开发布评价报告;和相关团体的代表一起审视数据,判断趋势,确定哪些领域需要改善;请相关人士参与,必要时请校外专家参与,讨论数据中呈现的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及背后隐藏的问题。
其二,制定学习环境改进计划,明确相应策略,尽可能采用停学和开除的替代手段来管理学生。师生关系应该建立在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之上,学校行为标准要由师生共同开发、达成共识;教师要示范相应行为,向学生清晰地传达期望,持续地维护行为标准,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依托情感-社会性教学来教导良好行为,此类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中心,适合学生水平,基于真实问题情境;提供常规机会,让家庭和社区成员参与学校决策;重视改善学校物质条件和安全措施,确保校园安全、有序并支持每一位师生。
其三,学区行为守则要清晰恰当,设计多层级惩戒系统,以减少停学次数。要详细审阅州法律,在必要情况下进行修订,为学校和学区开发有效的行为守则提供法律依据;常规性地让学生、家长、教育者和相关人士一起讨论和改进守则,清楚地表达对学生和成人的期望;让所有相关人士和学生参与,确保行为准则得到有效实施;设计应对学生不当行为的进阶式惩戒系统,尽可能将学生留在学校里,同时鼓励学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开辟适当的校内空间,让接受惩戒的学生在这里继续得到教学指导和社会性、情感、行为方面的支持;给那些从学校中移出的学生及其监护人提供清晰的指导以及相应的教育服务。
其四,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要接受必要培训,获得支持和反馈,努力为所有学生创造有效的学习环境。职前教师培训项目应将学习环境创设作为课程的有机部分,在职教师要获得相应的专业发展机会和持续支持,不断提高教师优化师生关系、表达行为期望、减少冲突、实施建设性的干预、创造支持性的学习环境等能力。校长评价和教师评价也应加强这一方面的指标,促使校长、教师努力创造支持性的学校氛围,更好地实施学生管理[4]。
(二)调动校内外资源实施有针对性的行为干预
一些学生反复违规并不是因为故意,而是因为残疾或者因为某种内在需要没有得到满足。在美国,很多儿童经历过失去父母等人生打击或者处于暴力威胁之下,另外,10%的儿童有某种精神疾病,影响其学校适应。学校必须了解并郑重对待这些儿童,不应简单地实施处分。
其一,要开发学生管理早期预警系统,了解学生的特殊需要。学区领导者、学校管理者和教育者应该收集相应数据,依据数据来识别那些有特定需要的学生,调配资源进行干预。应该开发早期预警体系,以此为工具来界定那些需要特定学业及行为支持的学生,根据学生个人特征确定干预方式。在班级、学校、学区和州层面的决策过程中,管理者要重视早期预警系统提供的数据。
其二,分析学校和社区提供干预和支持的能力,因地制宜地实施干预。学校、学区、社区满足学生特定需要的能力要得到充分的评估,因为即使是最发达的学区,也无法充分满足每个学生的特殊需要。要整理、分析、测量学校内部和外部可供使用的师资力量、专业人士及资源,清楚学校和社区在实施干预方面的能力边界。
学校内部要组建一个多领域学生支持团队,满足这些学生的需要。学生支持团队的组建要符合学校实情,明确该团队的服务对象和启用程序;要清楚地界定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责任,以确保学生的需要得到充分的认识和适宜的关注;通过创建跟踪学生学业和行为改善的电子平台、持续监督学生的进步、测量干预策略的有效性等,给团队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学校和学区还要广泛借助外部力量,建立关怀网络,提供综合性、多角度的干预。要发展与各类专业服务提供者的伙伴协作,在校园内外给学生提供行为健康等相关服务。要多渠道筹措经费,整合资源,尽最大可能丰富学生所能获得的支持和服务。
其三,对接受惩戒的学生进行干预,提供支持。州和学区要努力确保那些因为纪律原因被移出校园的学生有机会接受高质量的替代性教育服务,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来满足学生的学业、行为健康及相关需要,保持学习的连续性,提供情感和行为支持,还要在惩戒结束后帮助这些学生顺利返回常规学校环境[5]。
(三)优化学校与警务系统的伙伴协作
出于确保校园安全的目的,美国学校与警务系统的联系日益紧密。很多州在公立中小学配备了校园警察,笔者所走访的纽约市中小学校均有校警,校警是警察局的正规雇员,其基本职责是负责校园入口处的安检和教学楼巡查。在一些学校,学校管理者要求校警参与处理违纪学生,有时甚至由校警来主持处理学生违纪事件。这种状况要求慎重定位警校合作方式,明确校警职责。
其一,学区和学校应依据校情选择适宜的警校合作方式。学区领导、学校成员、地方警务系统要反思学区目前采用的协作模式,基于数据评估设置校园警察对于确保学校安全、优化学习环境、减少学生犯罪的意义,确定警校合作方式。
其二,要清晰界定校警角色,减少校警对学生微小违纪事件的参与。学生的微小违纪应该由学校的惩戒系统来处理,仅在严重违规发生时,校警才介入并实施逮捕,以保护受害者并且保障校园安全。学校要清晰界定警察介入学生管理的事件范围,减少校园内的逮捕事件。要对教师、管理者、校警开展相应培训,使其明确校警直接介入学生违规的范围,掌握替代逮捕的应对方式。要收集和分析校园逮捕和上诉数据,督促学校管理者和校警贯彻执行以上政策。
其三,对校警进行适当的挑选、培训、支持和监督。警务系统和教育系统要共同对校警进行挑选和培训。校警的职责是确保校园安全,促进支持性的学习环境,帮助减少青少年参与犯罪。校警应该了解学校教育政策,学习如何在校园内和学生相处。要对校警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督促其进步。
其四,以书面形式明确警校合作要点,适时进行修订。要清楚校警和其他服务于学校的警务人员所面对的法律问题,写明其职责和权限。明确学校与警务系统信息共享原则,使信息共享既有助于保障校园安全、改善给学生提供的服务和支持,又不会侮辱学生人格及侵犯学生隐私[6]。
(四)法院和司法系统应发挥适当作用
在全美范围内,青少年犯罪在减少,但与此同时,很多学生因为微小过失被上诉到法庭。青少年被上诉,可能会增加学业失败、辍学、参与犯罪的风险,同时,青少年司法系统也希望学校能够改变学生管理方式,减少上诉,使司法系统能够集中处理更严重的事件。针对这种情况,《报告》提出了如下建议。
其一,对学生被起诉案件进行常规监督,制定政策以减少此类起诉。要跟踪研究起因于学校的青少年司法事件,分析校方的起诉理由。有些学校经常将轻微违规的学生上诉至法庭,对于这些学校,要提供帮助,并开发相应政策尽可能减少此类上诉。
其二,在适宜范围内,尽可能解除学生所受的逮捕或者罚款制裁。要依据学校保存的数据,释放因为轻微违规而被逮捕的学生。要使用风险监控工具和需要测量工具,使法庭的决策有据可依。要完善基于社区的处理方式和服务项目,满足当事学生的需要,避免对司法监控的依赖。
其三,办好司法纠正系统中的学校,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益。要将作为司法纠正系统组成部分的学校整合到州教育系统之中,鼓励学校聘用有资质的教育者,提供有吸引力的学习环境,满足学生的教育需求。此类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要有顺畅的信息沟通;学生要有机会获得学业成功所需要的支持和服务;要制定对于此类学校的评价标准,通过常规性的监督和评价来确保教育质量。
其四,要保障离开纠正项目的年轻人能顺利地重新在社区学校入学。政府、学区要制定政策,确定离开纠正项目的学生应该在哪所学校注册入学。学校要任命转学协调员,负责联络教师、服务提供者、青少年法庭、家庭,确保学生在离开纠正项目后能尽可能快地重返学校,获得学业和行为指导[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