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贯彻方能彰显《守则》育人实效
对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和学生管理来说,守则的修订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务求实效的贯彻和落实。学校应该将贯彻《守则》看作学校德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将宣传贯彻《守则》看作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宝贵时机,充分吸收当代德育研究成果,开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工作,综合通过德育课程、班团队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良好品德,在落细上下功夫,引导中小学生记住每一项要求;在落小上下功夫,引导中小学生遵守每一条准则;在落实上下功夫,引导学校将《守则》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学校要善于运用学校生活所蕴含的各种教育机制来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确立学生在德育和学生管理中的主体性,综合运用生活体验、行为强化、榜样示范、虚拟情境体验、说理讨论、自主实践等方法,主动开拓网络德育平台,确保守则入脑入心,转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教师要创设富有感染力的情境,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学生认同和内化守则,成为守则的自觉践行者。
基于国内国际经验,各地、各校贯彻中小学生守则,需要重点处理好如下几个关系。
其一,要处理好加强学生管理和优化学校治理的关系,将加强学生管理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相结合。
遵守校纪校规,是讲法治的基本内容,也是学生法定义务的重要内容,然而,侵犯学生基本权益的“雷人”校规就不宜遵守。这一点提示我们,加强和优化学生管理任重道远,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更具紧迫性。
从生活德育的理念来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其实质就是学校遵循法治和道德规范,以活生生的学校生活来引导学生形成相应的道德品质。学校办学行为的持续规范,是开展切实的学生管理和有效的学校德育的必要前提。从法理和道义的角度来审视,如果学校违规在先,学生管理规章的合法性将荡然无存。如果学校过分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布置过量作业,我们就没有理由要求学生按时完成作业、不抄袭不作弊。由此可见,加强学生管理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紧密相连的。
其二,要处理好德育和师德建设的关系,将加强学生德育与提升师德素质相结合。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自己首先要做到,以身示范,然后才能充分地承担育人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教师要有理想信念,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明确意识到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好教师要有道德情操,见贤思齐,提升人格品质,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好教师要有扎实学识,始终处于学习状态,努力站在知识发展前沿,刻苦钻研,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好教师要有仁爱之心,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宽容学生,让所有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
古语有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教师的为人师表体现在教师敬重和珍惜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愿意承担为社会发展培养合格新人的责任,依据素质教育理念的要求,扎实规划,准备好相应的学识、能力和态度,和同事通力合作,尊重学生,将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学生很好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素质,杜绝体罚学生等不当行为。教师的人格和行为表现,最终会导向学校德育的成功,能促使学生在日积月累的学校生活中习得相应的道德品性。(https://www.daowen.com)
其三,要处理好学生义务与学生权益的关系,努力构建支持手段和惩戒手段相互支持的完整教育系统。
中小学生既有其合法权益,又有其应尽的义务,两者不可偏废。2015年版《守则》要求学生学会自我保护体现了学生管理思维的进步,但作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守则》的核心意义在于清晰界定中小学生的义务和责任,以保障学校正常教育秩序。
为了充分发挥《守则》促进学校德育的功能,学校应该丰富和创新学生管理手段,建立学生管理的完整系统。从积极方面来看,《守则》努力概括和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学校德育的核心内容,学校不应孤立地宣传《守则》,而应该将贯彻《守则》及相应校规看作学校德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学生管理中开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引导工作,综合通过德育课程、班队会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良好习惯。从消极方面来看,我们要重视和加强对违纪学生的适度惩戒。因为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惩戒的教育也是不完整的。在调研中我们看到,一些中学生拒不遵守规章的行为使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难以得到保障,广大学生的受教育权益也无法充分实现,甚至师生的人身安全也处于威胁之中。英美等国关于学生惩戒(如停学、开除、零容忍)的规定和做法提示我们,在程序得当、程度适宜的前提下对违规学生实施一定的惩戒是必要的,也是合理、合法的。全面、合理的学生管理系统应该坚持以支持和鼓励为主,以规训和惩戒为辅,努力表扬和强化良好行为,尽可能建设性地使用各种惩戒手段。
其四,要处理好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
学校在立德树人中应承担主要责任,班级、共青团、少先队均应积极有为,有机配合,为青少年成长提供有力引导。同时,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也不容忽视。家庭是成长的摇篮,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和终身导师,立德树人的根只有牢牢扎在家庭,才能使青少年如根深树木般茁壮成长。就当代国情而言,学校班级规模偏大,在家庭中开展德育有着独特的优势,父母亲有机会发现孩子细微的良好或不良表现,进行及时的应对。父母亲在时间、精力、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应当尽可能地反思、运用各种德育机制,促进子女更好地成长成才。
学生是社会中的人,社会变迁、传媒时刻影响学生成长。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正在逐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用国家机器的强制力量来优化社会环境。就社会德育的各种机制而言,政府正在努力做好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对品德高尚者的褒奖,加强主流媒体的道德引导力度。就社会发展的全面、长远目标来看,社会生活有望全面支持公民道德成长,公民道德水平提升与社会进步有望达成良性互动。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联系综治、公安、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尤其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要大力推动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观念,运用良好家风,促进子女成长成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净化社会环境,形成育人合力,共同发挥正能量。
反观现实,我们不难发现,学生管理体系建设任重道远:学生管理的相关法规不完备,学生权益一边倒,惩戒手段缺位;学生管理的支持手段不够发达,各种支持手段彼此隔离,内耗严重;全员育人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机制还没有建立,学生管理共同体还没有形成。这些具体问题,要求教育工作者进行细致回应。总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推进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应加强中小学生管理的理论和法理研究,构建健全、规范、合理、合法的学生管理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