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共治思维指引新时代学生管理模型

三、德法共治思维指引新时代 学生 管理模型

即使极力推崇尧舜施行德政、以德化民的远古时代,中国古代思想家们仍然能够意识到德治的有限性,逐步建构出德法共治思维并使之成为数千年特有的治国理政传统。德法共治强调道德和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相互补充,主张以德服人,明德慎罚,德主刑辅或者德礼为本、刑罚为用,由此,“德法互补、共治”逐渐成为“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成功经验”[24]。当代,党和国家领导者高度重视德法共治,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对德法共治的原理和必要性进行了经典阐述,他说:“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25]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为特征的德法共治革除了传统社会治理方式挥舞美德大棒打压异己的弊病,而是确立了社会治理的民主决策程序,以合乎公众意志的法规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遵循,以管理者以身作则、人与人互尊互爱等体现德性光辉的元素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兼具法治的公正和德治的温暖,既保障底线秩序又弘扬高尚追求,必将为民族复兴和社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在教育改革过程中,新时代德法共治思维可以为构建兼具正当性和有效性的学生管理模型提供指引。

遵循德法共治思维,新时代学生管理应该统筹发挥法治与德治的优点,将依法管生和以德育生有机结合,以体现正义性和发展适宜性原则的学生管理规章作为学生管理的准绳,以体现师表示范和人本关怀的正面引导作为学生管理的日常运行方式,依托法规管制的刚性机制确立学生管理的基本格局,依托道德滋养的柔性机制落实学生管理的育人追求,推动学生成长为自觉自律的行动者。

1.以法治为基准,构建符合民主、法治标准的学生管理规章,确立学生管理的法治基础

“以法治为基准”指将依据法规实施学生管理作为新时代学生管理的基本运行原则。在分析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时,万俊人指出,“‘德治’与‘法治’的内在价值关系应当是相互配应和相互支持的价值资源互补关系”;“就社会政治实践而言,法治无疑具有某种政治优先性。更确切地说,依法治国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基础”;“所谓德治,是以法治的在先确立为前提的。只有首先建立必要而稳定的社会法制秩序,道德伦理规范才能真正充分发挥其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的作用。”[26]这种关于法治与德治关系的观点提示我们,新时代学生管理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标准的学生管理规章作为实现学生管理“制度化、法制化”[27]的基石。

学生管理规章应该是完备的。法学研究主张,“法律规则由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构成”[28];“法律规范向社会的渗透,主要以程序为桥梁,……程序主要体现为按照一定的顺序、程式和步骤来作出法律决定的过程”[29]。据此,作为学校创制的“软法”,完备的学生管理规章应该包括如下要素:①学校对学生行为的要求,包括学校期望、鼓励、表彰的学生行为(倡导性规范)和不被学校许可的、禁止出现的学生行为(强制性规范);②各种学生行为所对应的后果,包括对合规行为表达认可和赞赏的方式,对违规行为实施惩戒的方式;③学生管理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尤其是教育惩戒的实施程序、师生权益的救济方式及操作程序。

学生管理规章应该是公开的。“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公开学生管理规章对于保障师生及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30]。学校要健全学生管理事务的公开途径,通过印发《教师手册》《学生手册》《家校联系册》或者在校园网站开辟学校规章专栏等方式将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广而知之。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以评促建功能,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学校督导专项。

学生管理规章的制定过程应该是合乎程序的。决策民主是公共政策程序正义的制度保障,其基本要求是公民以平等身份参与并决定决策[31]。遵循程序正义要求,学生管理规章研制要以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为依据,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一方面“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见”,落实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者、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另一方面健全“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主管教管部门备案”[32]等环节,在充分考虑相关各方诉求的基础上制定出平衡社会期望、学校需要、师生权益的学生管理规章,使学校确立的学生管理方式既能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又能最大限度地尊重特定学段学生的成长特点,保护每位学生的受教育权。

2.以德治为标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实施正面引导,彰显通过学生管理促进学生道德成长的积极立场

“以德治为标识”指将教师关心、保护、支持学生成长作为新时代学生管理的日常运行方式。“法治是离不开德治的”,因为支撑法律体系的“基本的、总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是具有道德意义的”;“法律法规不可能给人的言行提供面面俱到的准绳,……在法治治不到的地方,就要靠道德来调节”;“无论什么样的法律,都是要靠人来建立、靠人来执行的。……法治搞得好不好关键在人,关键在于有没有一批高素质的执法者”[33]。在学生管理过程中,教育者秉持高尚品德管教学生并且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格,能够彰显学生管理的人本关怀,争取学生及公众对学生管理的尊重和拥护,减少围绕学生管理引发的家校冲突,有效降低学生管理的监督成本。

其一,教育者应该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值得信赖的。国家要全面加强师德建设,通过持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严肃处理违反教师行为准则的案例、稳步改善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选树表彰教书育人楷模等做法,多力并举,打造“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激发教师进行师德修养的自觉性,从源头上保障学生管理和全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道德“供给”。

其二,每位教师要从“教书”与“育人”相辅相成的角度全面理解教育者职责,自觉承担支持学生道德社会化的育人使命。教师要参与制定、完善学校德育要求和学生管理规定的全过程,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和学生管理规章中的禁止性规范,在学生管理中杜绝侮辱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偏差行为;认真履行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等倡导性规范,了解并尊重学生的成长特点和个体差异,养成注重师表示范、师爱感化、心理辅导、榜样激励、欣赏鼓励的积极学生管理习惯,努力为学生创设合乎规则、彰显支持、充满关爱的成长环境;认真观察、细致了解每一个学生(尤其是出现学业困难或者违规行为的学生),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带领学生回归身心健康发展的正常轨道。

其三,学校要健全学生管理中的思想引导机制,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意识和能力。赫尔巴特提醒我们:“像管理公民一样管理儿童显然是不可能的。”[34]学校要克服对于要求学生遵规守纪、严格按标准扣分等刚性方式的依赖,转而通过德育课和班团队活动等载体开展系统而生动的学生管理规章教学,利用公告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加强规章宣传和正面事迹报道,引导学生体悟规则的价值和意义,做到“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在理解规则、认同规则的基础上遵守规则,实现认知、情感、行动相互支撑,逐步做到自主自制。

其四,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会机构的联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的育人共同体。尽早向家长传播以积极管教为主、以消极规训为辅的家庭教育理念,帮助家长掌握制约正当家庭规章、营造积极成长环境、担当子女成长榜样、开展正面亲子沟通、丰富家庭生活主题的有效方法并形成习惯。丰富与社会机构的交流,通过聘请社区优秀成员担任校外辅导员、举办校园开放日、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性劳动等方式,将“请进来”与“走出去”巧妙结合,吸引尽可能多的社区成员关心、支持、指导、督促学生养成健康、文明、进取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3.以培养自律为宗旨,温和而坚定地实施教育惩戒,依托引导与惩戒的有机组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管理的育人功能

“以培养自律为宗旨”指以促进学生理性发展、培养学生道德自律作为新时代学生管理的最终目的。道德发展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体规则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基于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建构过程,如果引导个体对成长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加以反思、评价和改造,就能发挥促进道德观念建构、提高问题解决能力的积极意义;“违规即罪错”“有错就要罚”的报应论思维和孤立地依赖奖惩的机械训练方法压制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探索和推理,不利于学生的理性发展。教师要增加对学生偏差行为的宽容,加强对学生成长规律的研究,冷静地从学生自身和环境条件两方面分析学生行为的成因,有的放矢地改善环境条件,采取包括对话、训练、奖惩在内的多种有针对性的措施,全方位指引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促使学生逐步意识到道德规则的真正意义并且出于义务而自主遵行规则[35],经由他律走向自律。

涂尔干指出:“为纪律赋予权威的,并不是惩罚;而防止纪律丧失权威的,却是惩罚,如果允许违规行为不受惩罚,那么纪律的权威就会逐渐为违规行为所侵蚀。”[36]由此可见,惩戒是完备的学生管理规章的必要元素,是维护学生管理规章权威性的必要安排,也是为达到促进学生发展这一良善目标而不得不实施的“恶”。在运用教育惩戒这一典型的法治手段时,教师尤其要在细节处落实德法共治,使依法依规惩戒学生的过程体现教师的高尚品德和真挚师爱,实施要点可以概括为温和而坚定。温和意味着尽可能少地采用惩戒方法,在不得不实施惩戒时优先选择对学生侵害最小的惩戒方式。坚定意味着前后一贯,常抓不懈;公平合理,一视同仁。教师要细致观察学生,做好对学生不当言行的早期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纠正;尽最大可能把违规学生留在教室、校园内,减少惩戒对学生受教育权及其他权益的伤害;做好惩戒过程中的人本关怀,及时识别学生在经受惩戒时的恐惧、愤怒、无助等心理波动,警惕惩戒可能引发的消极后果。教师要提升教育惩戒和学生管理智慧,突破板起面孔说教的传统形式,积极引入情景模拟、角色体验、伙伴教育、团体辅导等新颖形式,力争通过较低强度的教育惩戒发挥尽可能大的教育功能,促使学生尽快改过迁善,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