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与现状
焦作市中药资源开发利用历史悠久,源远长流,我国最早的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记载的药材中,焦作市产有十几种,四大怀药均被列为上品。我国最早的药典《新修本草》收载的药物中,焦作市产有20多种。怀药在历代均被列为进贡皇帝的上等礼品,也被历代名医士人传为佳品,1783年博爱张茹集、徐习德培育的地黄新品种“徐习德”至今已有200余年的历史。1936年的《河南省政府年刊》中的武陟县特产调查表中记载:生地黄年产2700斤:牛子年产量1 540斤,山药年产量1 750斤,菊花年产量1 650斤,每年平均收入按当时市场计算:生地黄16亿元,牛子10亿元,山药10亿元,菊花10亿元(均为旧币单位),销售地点为香港、汉口、天津等地。
药材经销历史也同样长久,据有关资料记载,1600年前木栾店位于老城城东,沁河东岸,平汉铁路以西,历史上水陆交通十分便利,是豫北西部商品与药材的集散中心,商业十分发达,每年有大批怀货运往汉口、天津、上海、广州、香港等地,曾有豫北商郡之称。
综上所述,可见焦作市中药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悠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中药材生产不断发展,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推广应用,中药材收购品种由少到多,总收购量由小到大,逐步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1949~1956年
这一阶段,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的完成,政府即着手恢复和发展焦作市四大怀药的种植和收购工作,先后成立了国营土产公司、供销社药材经理部。改变分散经营,无计划种植、收购的盲目状态。实行在国家统收购价格政策的指导下,有计划、按比例、分品种大量收购野生、家种中药材。1956年最多收购80种,总收购量达225万千克,其中四大怀药收购178万千克,种植8 900亩。从此专业化的国营企业业务有了较大发展。
二、第二阶段——1957~1968年
1957年各县相继成立了药材经理部,1958年又相继成立了县医药公司,从而使各县中药材采集收购和生产无人过问的局面得到了改变。1958年河南省商业厅组织省、地、县三级“山区探宝队”,对焦作市济源等县的山区进行普查,查明植物资源有253种,且蕴藏量颇大,很有开发利用价值。从此,各县开始指定专人负责药材移栽、试养工作。1959~1961年,焦作市“四大怀药”的种植面积和收购量显著下降。1961年国家对中药材相继采取奖售措施,特别是对四大怀药奖售了粮食、化肥、布棉证、鞋等,这些政策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在这一阶段,焦作市中药生产发展迅速,购量逐年上升,1957年收购四大怀药179万千克,1965年收购上升为1 393万千克,成为四大怀药开发利用以来历史的高峰时期。
三、第三阶段——1969~1976年
“文革”期间,四大怀药受到粮棉生产的挤压,同时四大怀药及其他药材的种植、野生药材的采集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批判,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药材种植面积、收购量明显下降,1970年四大怀药种植面积急剧下降,收购量也随之下降到235万千克。地产药材供应极度困难,群众用药奇缺。据统计,当时常用中药脱销断档达120余种,直到1976年焦作市中药生产才有了好转。
四、第四阶段——1977~1982年
这一时期是焦作市中药资源开发利用,药材种植新的高潮时期,当地一方面开始大面积引种药材和试验种植,如在济源天坛山办了药材培植场,栽培了酸枣、山萸肉等道地药材的优势品种,从东北成功引种了人参等,1981年收获鲜人参252千克,加工成品68千克,经药检部门检验符合正品质量,其他各县也分别成功引种了天麻、大黄、知母、紫菀、桔梗、白术、山茱萸、杜仲、麦冬、玄参、木香等25个品种,贵重药材人参等2种,最高年收购量252千克;另一方面在引种药材的同时又对焦作市野生药材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如冬凌草1977年收购6万千克,1984年达到15.4万千克。焦作市蕴藏量达150万千克以上。为药厂生产提供了大量的原料,在焦作市已生产了系列产品,如冬凌草糖浆、片剂、合剂、针剂等。
1982年以后,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药在产、供、销方面也随着进行了全面调整,在中央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指导下,中药市场全面开放,多渠道经营,逐步发展。
焦作市中药资源丰富,品种多,分布广,产量大,可供开发利用品种达1100种,其中收购量大的常用药材155种,32年间总收购21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