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及行为异常

(六)动作及行为异常

1.精神运动性兴奋

协调性兴奋:病人的行为动作与思维情感一致,是有目的的,可以理解的,身体各部分的动作和整个精神活动是协调的。例如情绪激动时的兴奋,焦虑时的坐立不安,轻躁狂时的兴奋。不协调性兴奋:表现为动作单调,无动机,无目的,难以理解的,或与所处环境不协调。如到处乱跑,撞到墙才停下。

2.精神运动性抑制

(1)木僵:病人的动作和行为明显减少,并保持一种固定的姿势。患者表现为:不言,不语,不动,不食,面部表情刻板,僵住不动,甚至大小便潴留。抑郁性木僵:“我想整天睡觉,爬不起来,像蛇一样睡在那里。”心因性木僵例如病人与人发生剧烈的争吵之后,坐着发呆,面色苍白,心跳加速,事后病人自己不能回忆。

(2)蜡样屈曲:指病人静卧着不动,但是身体可以听从人摆成很不舒服的姿势,可以维持很长时间才慢慢恢复。病人的意识清楚,但是当时不能抗拒。

(3)违拗症:病人对要求他做的动作做出相反的行为。如让病人躺下她却站起来。让病人张口却紧紧地咬住牙。被动性违拗症的病人对别人的要求一概加以拒绝,不肯履行要求他做的事,甚至连口水都咽不下去。(https://www.daowen.com)

3.刻板动作:病人持续地,单调地重复地做一个动作,这个动作并没有什么指向性和意义。如病人重复解纽扣,扣纽扣,重复摇头晃脑,拍打膝盖。

4.持续言动:病人对一个有目的并且已经完成的言语无意义的重复。如问病人今年多少岁了?回答:“36 岁。”再问做什么工作?依旧回答:“36 岁。”反复多次后才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5.作态:指病人用古怪的、愚蠢的、幼稚的动作或者是姿势来表达某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如病人挤眉弄眼,怪声怪气地与人说话,走路矫揉造作,学动物叫。

6.强迫性动作:指病人明知不必要,但难以控制地去重复做一个动作,如果不能去做会产生严重的焦虑不安。常见的强迫动作如反复洗手,把手洗破了也不能控制,反复检查门锁,甚至离开家很远了打车回去检查灯关没关。

7.冲动行为:指病人突然产生的不加思考的行为。如女病人和父亲聊天,一言不合就大发脾气,砸家里茶杯,砸玻璃,掀桌子,仅五分钟后又扶起桌子。病人失去耐心,一刻都不能等,等一会就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