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专业技能

二、教师的专业技能

专业化的教师必须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技能和能力。

(一)教学技能

教学技能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顺利完成某种教学任务的活动方式。

教师基本功是教学技能的初级阶段或初级水平,一般泛指教师具有书写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简称“三字”)和用普通话说话、讲话、朗读(简称“一话”)的本领,以及会制作教具、教学挂图,会编写教案、编排板书、画教学示意图,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等。

国外关于教学技能的研究盛行于20世纪60至70年代。美国的“模拟教学”“微格教学”等都是强调教师教育中发展教师教学技能的产物。澳大利亚专职教师的培养方式主要为“端连法”和“平行法”,并且要求教师具有教育学士以上学历。英国的教师职前教育课程,都把培养和提高教师职业技能和教育胜任力放在首位。许多课程要求学生在修读课程期间就开始建立起个人的教师职业技能档案。

1992年9月,原国家教委师范教育司印发了《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基本要求(试行稿)》,1994年又颁布了《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要求师范生在教育学、心理学和学校教育理论指导下,以专业知识为基础,掌握从事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形成独立从事学科教学工作的技能。这些技能包括五个方面:

(1)教学设计技能。

(2)应用教学媒体技能。

(3)课堂教学技能。

(4)组织、指导学科课外活动的技能。

(5)教学研究技能。

(二)教学能力

教学能力是指教师达到教学目标,取得教学成效所具有的潜在的可能性。它由许多具体的因素所组成,反映出教师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直接有效的心理特征。教学能力和教学活动密切结合在一起,并在教学活动中得以展现。这种展现是可以观察到的、外现的行为,因此对教学能力的评价需要借助于对教学行为的观察。在这里,教学行为泛指一切在教学过程中可以直接观察到的教师的行动,如教师讲话、板书、问问题、控制课堂教学秩序等行为。

美国佛罗里达州在20世纪70年代开展了一项教师能力的研究,提出教师的能力表现,其主要方面包括:①量度及评价学生行为的能力;②教学设计的能力;③教学演作的能力;④担负行政职责的能力;⑤沟通能力;⑥个人自身发展的能力;⑦使学生自我发展的能力。澳大利亚要求职校教师每年正式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每个教师都要列出个人年度发展计划,即在专业主任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发展需要,选择由培训机构提供的菜单式培训课程。“能力为本位”的师资培训,要求教师对所教专业要与时俱进,参与相关的专业发展培训,参与网络或者社区实践,参与企业的项目改革活动,个人要通过阅读企业杂志等积极寻求发展。此外,为提高教师自身实践能力和指导实践教学的能力,了解行业发展最新动态,要求职校教师每学年最少到企业工作2周。澳大利亚的教师发展中心为TAFE学院和注册培训机构,为职校教师提供持续的专业发展项目。该中心呈现出“市场化运作、项目繁多、形式灵活、政府支持、组织保障等特点”。英国教师发展培训署(TDA)规定,每所学校每学期都必须安排5天固定的时间用于培训活动,即所谓的5天专业发展日。教师的课程进修可分为短期和长期课程,短期课程内容着重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形式灵活,由英国教育部与地方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机构和教师中心等举办。

我们认为,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教学设计的能力

教学设计能力指教师在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的基础上,能够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设计适当的年度和单元教学计划的能力。具体来说,这方面的能力有:掌握和运用课程标准的能力,掌握和运用教材的能力,搜集和运用有效课程资源的能力,制订教学计划的能力,编写教案的能力等。

2.教学实施的能力

教学实施的能力是教师在一般教学情况下有效地实施所设计的教学计划,并能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教学情境的能力。教学实施的能力也是多种具体能力的综合,如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因材施教的能力,课堂教学组织的能力,运用各种教学技能、技巧的能力和教学机智等。

3.学业检查评价的能力

学业检查评价的能力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收集资料,运用各种评价方法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以判定教师是否完成了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是否达到了预定的学习目标,从而根据反馈的信息来补救或改进教学工作的能力。如设定评价目标和评价标准的能力,收集评价资料的能力,选择和运用评价方法和评价工具的能力,分析或解释评价资料与结果的能力以及反馈矫正的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