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鞭
李淑娟
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这是我小时候读过的一篇文章——魏巍的《我的老师》。小时候,和文章里描述的一样,我想象着要是自己将来当了老师,肯定也是手握二尺教鞭,对学生有奖有罚,立于三尺讲台。时至今日,我长大了,也如愿成为一名教师,立于三尺讲台三年,却从未见过那二尺教鞭。因为无论是从教育专家的口中,还是法律法规的文字中,我们都得知,如今的学生,都不能体罚。而这几年来,我作为一个班主任,作为教育的第一线工作者在实际的教育经历中也感觉到教育是人对人的,是有感情有温度的,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美的教育,是没有说服力的教育。现如今,作为老师,作为班主任,在冷冰冰的教育法律法规面前,我感觉自己开始变得束手束脚,变得小心翼翼,甚至有时候会感到无能为力。
“李老师,你是不是骂了我旭平,不然他怎么不来上课。”听了这句话,愤怒,委屈,无奈是作为黄旭平班主任的我的所有情绪上的反应。质疑的是黄旭平的奶奶,没错,黄旭平今天又没来上课。身为班主任的我如往常一样,第一时间通知他的家长,而他的父母依旧很忙,只在电话里草草以不知道收场。半个小时后,他的奶奶出现在了办公室,于是第一句话便是对我的质疑。面对这一质问为什么会愤怒呢?因为这个学生并不是第一次逃学,前几次逃学的原因都是因为和父母发生矛盾,不想待在家里,再加上网瘾重,偷拿了家里的钱,便整日整夜待在网吧,不来学校,也不回家。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家长这一质问并不是单纯地对小孩不来上学情况的了解,而是想第一时间追究我这个班主任在这件事上有无过失,有无责任。(https://www.daowen.com)
面对质疑,我愤怒、我委屈,即便该学生逃学且屡教不改,我也从没有批评过他。我无奈,因为其实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在法律法规对教师严格的制约下,相信很多老师和我一样,不敢对学生进行言语上或者行为上的惩罚。因为如今的学生太脆弱,如今的法律和社会对老师的要求太高,如今的家长维权意识太强,所以一旦出现问题,老师但凡有过任何一点不当,便定会吃不了兜着走,有太多的现实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著名的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实际上教师在不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下,恰当而又有力地运用惩罚教育,不但能提升自己驾驭课堂的能力,提高学习效率,营造一个公正公平的教育教学环境,而且还能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培养出健康向上的个体。我也常常问自己,在黄旭平多次逃学的过程中,如果我能就其屡教不改对其进行适当的惩罚,而并不是每次都循循善诱,那么事情是不是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班上的周杨杰同学是不是不会学他的样也逃学。
一边是教学的经验告诉我,现在的学生都是一些不成熟的个体,会在行为举止方面有一些不文明,不礼貌的现象。因为不成熟,所以他们有可能意识不到某些事情的危害。我们应该让学生知道,一个人有了缺点和错误就要正确认识,勇敢面对,承担应有的处罚和教育,树立起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这有利于个体的健康成长。而另一边是时下犹如洪水泛滥般涌进学校的教育思想。比如赏识教育、激励教育等,它可以激发学生某些方面的兴趣爱好,但却发展成社会大众认为表扬能解决一切,学生只能表扬不能批评,教师们谈惩色变,谈罚心惊。我是一名班主任,我在实际的教学经验和流行的教育思想中挣扎。若对孩子只奖不罚,我认为自己是一个“只顾让孩子睡好觉,争取明天不跳楼”的虚伪的教育工作者;若对孩子在犯错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的惩罚,家长、社会和法律都没有赋予我这个权利,所以现实点来说,我罚不起。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我被剥夺了教鞭,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