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信号的基本要求

二、行车信号的基本要求

作为列车运行及调车作业的命令,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信号的显示及规定。行车信号的基本要求如下:

(1)各种信号机的灯光排列、颜色、外形尺寸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2)信号机的显示方式和表达的含义必须统一且符合规定的要求。

(3)信号机的设置须保持能够进行实时检测、故障警告,为列车运行提供安全保障和正确信息。

(4)在一般情况下,信号机设置在运行线路的右侧,与列车司机的驾驶位置相同,便于瞭望和确认信号。

(5)行车手信号、行车听觉信号的显示方式和表达的含义应该符合规定的要求。

(6)信号机的设置及行车手信号、行车听觉信号的显示应考虑线路地形、地物的相关影响。

(7)各种地面信号机及表示器的显示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行车信号和道岔防护信号应不小于400 m。

②调车信号和道岔状态表示器应不小于200 m。

③引导和道岔状态表示器以外的各种表示器应不小于10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