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正线施工作业办理程序

三、占用正线施工作业办理程序

1.施工登记

(1)运营结束后,施工作业负责人按施工作业计划通告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区域所属车站,办理施工作业手续。

(2)车站值班员根据施工作业计划通告文件对施工负责人及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计划内容的施工作业,通过调度电话向行车值班员提出办理占用正线施工作业许可证的申请。

(3)行车调度员核对施工作业计划通告文件,确认满足条件后向申请站下达占用正线施工作业许可证号码,并在占用“正线施工作业登记簿(施工登记)”中进行登记,如表10-9所示。

表10-9 占用正线施工作业登记簿(施工登记)

2.施工作业签认

车站值班员凭占用正线施工作业许可证号码为施工作业负责人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该许可证为施工人员下线路作业的凭证,一式两份,施工负责人持一份,车站持一份。许可证上应注明许可证号码、申请部门、施工作业负责人姓名、施工工程范围、施工作业人数、施工内容、施工作业有效日期、施工作业注销日期、注意事项及是否为异地注销等有关情况,最后要加盖车站印章,经车站值班员与施工负责人双方签名后生效。

施工作业负责人持许可证,带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进行施工作业。

在施工作业前,施工作业负责人应认真清点施工作业人数和各种施工工具用品的种类及数量。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负责人全面负责该施工工程区域内的施工作业安全,并在所管辖的区域内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如不能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工或造成行车设备损坏,可能影响行车和运营。发生工伤事故时,施工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向行车调度员报告。行车调度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值班主任报告,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尽量减小事故对正常行车工作的影响。必要时,行车调度员可以直接向工程区域内施工负责人做出指示。控制中心有权根据施工负责人的需求,对施工工程区域的安排做出必要的、适当的调整。施工作业因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施工作业负责人应在规定施工作业结束时间前的30 min内向行车调度员申请延长施工,经值班主任审批同意后,行车调度员对申请延长的施工作业按新的施工作业办理。行车调度员首先应对原施工作业手续进行注销,并通知车站行车值班员重新办理施工登记,而后才能延长施工作业时间,由行车调度员做相应登记。如果施工作业时间延长申请因可能影响运营而未得到批准,则施工作业按原计划规定的时间结束并注销。

3.施工注销

(1)施工作业完毕,施工负责人负责对所维修、维护的运营设备和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并确保运营设备能正常工作。施工负责人应按作业许可证注明的内容清点进入现场的人数、工器具数量,并清理现场,检查限界,确保不影响行车安全。确认无误后,施工负责人带领施工人员携带所有工器具,全部出清现场,到达指定的注销站站台,向车站值班员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2)车站值班员核查施工人员及工器具全部出清现场,并核对许可证注明的各项内容无误后,方可向行车调度员申请办理施工注销。

(3)行车调度员接到车站方面的申请后,办理本项作业的注销,并在占用正线施工作业登记簿(施工注销)中注明注销情况,如表10-10所示。

表10-10 占用正线施工作业登记簿(施工注销)

(4)车站值班员收回占用正线施工作业许可证,并加盖注销章完成注销。注销后,车站值班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收回的作业许可证进行存档,以备查验。

(5)运营中的抢修施工作业,也以同样的流程办理申请与注销。

(6)当发生占用正线的抢修施工作业时,抢修作业负责人向有关车站值班员办理作业申请。车站值班员向行车调度员提出申报。行车调度员在批准申请前,首先应对施工区域内接触轨实施停电作业,停电作业完毕后,确认具备作业条件,再向车站值班员下达施工作业许可证号码,其流程同计划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