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行车事故的分类

二、城市轨道交通行车事故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行车事故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1.按照事故损失及对运营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分类

按照事故损失及对运营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城市轨道交通行车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一般事故和事故苗头7类。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①死亡30人及以上。

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

③造成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

④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且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2)特大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事故:

①死亡10人及以上。

②中断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行车240 min及以上。

③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及以上。

(3)重大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①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以上。

②中断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行车180 min及以上。

③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

(4)大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事故:

①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以上。

②中断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行车120 min及以上。

③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及以上。

(5)险性事故。凡事故性质严重,但未造成损害后果或损害后果不够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险性事故:

①正线列车冲突。

②正线列车脱轨。

③正线列车分离。

④向占用区段接入或发出列车。

⑤未准备好进路接入或发出列车。

⑥列车运行中擅自撤除车载安全装置。

⑦列车错开车门、运行途中开门或车未停稳就开门产生紧急制动。

⑧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⑨列车夹人开车。

⑩机车、列车溜入区间或站内。

⑪未拿或错拿行车凭证发车。

⑫列车运行中,齿轮箱吊挂装置、空压机、牵引电机等重要部件脱落。

⑬变电、动力供电、接触网系统操作中发生错送电、漏停电。

⑭运营线路积水浸过轨面,影响行车。

⑮运营线路走行轨由轨头到轨底贯通断裂。

⑯正线各类设施、设备、物资等侵入车辆限界。

⑰列车或列车载物超出车辆限界,装载货物脱落。

⑱运营线路几何尺寸四级超限。

(6)一般事故。凡事故性质及损害后果不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及险性事故的为一般事故,包括以下内容:

①非正线列车冲突。

②非正线列车脱轨。

③非正线列车分离。

④应停列车全列越过停车标或在站通过。

⑤挤道岔。

⑥通过的列车在已封闭的车站停车,造成不良后果。

⑦列车运行中车辆部件脱落,危及运营安全。

⑧终端正线行车30 min及以上。

⑨错误办理行车凭证发车。

⑩各类因列车、设备、设施异常,造成1人重伤的事故。

⑪设施、设备、器材、物品等超出设备限界。

⑫因行车有关人员违反劳动纪律漏乘、出乘迟延而耽误列车运行。

⑬错误办理行车凭证,耽误发车。

⑭漏发、漏传、错发、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发车。

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及以上。

⑯因错发操作命令或人员误操作造成断路器跳闸,或接触网误停电,造成不良后果。

⑰接地线错挂、漏挂、错撤、忘撤。

⑱运营中车站正常照明、事故照明全部停电。

(7)事故苗头。凡在地铁运营工作中,因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其他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影响正常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但事件性质或损害后果达不到事故的为事故苗头;因违章行为性质严重,虽未造成损失,但经安全部门认定为事故苗头的也划为事故苗头。事故苗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列车、设备故障,中断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行车20 min及以上。

②列车车门故障无法关闭,且无行车安全措施。

③列车夹物开车。

④通过列车在站停车。

⑤因错办进路造成变更交路或列车错进股道。

⑥运营期间,列车内灯管、广告牌、镜框等松脱。

⑦车站未按规定时间开、关站,造成一定的影响。

⑧运营期间,设备、设施、广告、备品脱落或掉下站台、隧道,造成停车。

⑨正线作业进入隧道施工未登记或未注销。

⑩运营中,车站正常照明全部停电。

⑪运营线上,委托外部施工无安全协议和现场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安全负责人。

⑫设备故障情况下,单个道岔手摇道岔作业时间超过20 min。

⑬列车带着错误的车次、车号运行,造成不良后果。

⑭调度电话无录音或者未到规定时间录音丢失,未到规定时间中央处理系统数据丢失。

⑮列车、设备、设施人为责任破损,经济损失在1000元及以上。

⑯各类机柜门、检查孔盖未按规定锁闭或设施固定不牢,造成不良后果。

⑰机车、列车主风管破裂,机车、列车撞正挡,机车、列车溜逸。

⑱无证操作计算机联锁区域操作员工作站LOW或违章操作安全相关命令。

⑲空调季节,车站环控系统停止运行连续时间超24 h。

⑳人为失误造成自动消防设施误喷。

㉑因设备、设施突发故障,造成正线列车限速运行。

㉒因设备、设施突发故障,危及车场行车安全。

㉓在遇到灾难、险情时,防灾报警系统(fire alarm system,FAS)未能正常报警。

㉔行车指挥无线通信联络中断或程控交换机中断30 min及以上。

㉕正线给水主管、消防主管产生位移、破裂。

㉖因房屋、隧道漏水,影响变电、通信、信号设备正常使用。

㉗运营线路几何尺寸三级超限。

2.按照事故类别分类

根据事故类别的不同,城市轨道交通行车事故可分为行车事故、设备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