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运行组织的原则
2025年10月13日
三、列车运行组织的原则
列车运行组织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ATC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客车以ATO模式驾驶,司机需在客车出库或交接班时输入乘务组号。在有ATS计划运行图时,客车进入正线运行时自动接收目的地及车次信息;在没有ATS计划运行图且客车在正线运行时,司机或行调需要输入目的地码和车次号信息。
(2)正常情况下,正线上司机凭车载信号显示或行调命令行车,按运营时刻表和发车计时器(departure time indicator,DTI)显示时分掌握运行及停站时间。
(3)非正常情况下行车时,司机应严格掌握进出站、过岔、线路限制等特殊运行速度。
(4)客车在运行中,司机应在前端驾驶;如推进运行,则由副司机或引导员在前端驾驶室引导和监控客车运行。
(5)在车场范围内指挥列车或车场调车的信号以地面信号和调车专用电台为主,手信号旗/灯为辅。
(6)调度电话、站车无线电话用于行车工作联系,须使用标准用语。
(7)客车司机可使用客车广播系统向乘客进行信息广播。遇到信息广播发生故障时,可使用人工广播,若人工广播也不能使用,则报告行调,按行调的指示办理。
(8)当客车晚点时,行调应根据客车晚点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客车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