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接班规定

四、交接班规定

司机的交接班规定如下:

(1)接班时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站台规定位置候车。

(2)交班前,值乘人员须将各种记录及交接内容准备好,向接班司机交接清楚并不得影响列车运行。

(3)确认列车到达时刻、列车编号、车次、车号。

(4)确认车辆运行情况、有效的行车调度命令及其他行车注意事项。

(5)交接钥匙(车门钥匙、屏蔽门就地控制盘钥匙、司机手推门钥匙等)、手持电台及其他工具备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