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相关术语

一、施工相关术语

1.施工

城市轨道交通各专业的设备都要按照计划进行定期维修,同时,对运营时间内发生的设备故障还要进行临时抢修,以确保行车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施工按施工作业地点及影响程度的分类如表10-1所示。

表10-1 施工按施工作业地点及影响程度分类

2.施工计划的分类

正常情况下,设备、设施在运用过程中必然存在的老化、磨损等现象具有一定内在规律,维护单位会根据相关规律,按照一定的周期对其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维修,甚至更换。当然,运营中也存在特殊情况,使设备、设施因意外而发生故障或损坏,此时需要马上进行维修或更换,否则无法保证运营安全。由此决定了施工作业既有一定的计划性,也有一定的临时性。

以国内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为例,施工计划按时间可分为周计划、日补充计划及临时补修计划。

(1)周计划。计划性施工一般以周为单位。各施工单位根据所负责的设备设施的运营状态,于本周规定的时间内向施工计划管理部门提出下周施工计划的申请,由施工计划管理部门协调各施工单位形成统一的周施工计划并发布至各部门。施工作业方、施工手续办理方及施工计划审批方共同遵照计划施行。下列情况中属正常修程内的应提报周计划:

①客车在正线进行调试工作。

②开行工程列车(含轨道车)的检查、维修、施工、运输作业。

③影响行车的设备检查、维修、施工作业(如在设备房或传输通道进行的通信、信号、接触网供电、洗车机等设备的检查、维修、施工作业,影响或可能影响设备使用时)。

④需要进入正线及辅助线的检查、维修、清洗、消杀、施工作业。

⑤屏蔽门的检查、维修、清洁、保养、施工作业。

⑥需要接触网停电的检查、维修、施工作业。

⑦需要进入车场行车线路(含设备限界内)、车场变电所的检查、维修、施工作业。

⑧不进入线路,但需其他部门配合的作业。

⑨不进入线路,但需进入车站各设备房的检查、维修作业。

(2)日补充计划。因设备检修需要,将在周计划里未列入的需进行补充的计划或周计划中需调整变更的计划,以及周计划内日作业项目的变更计划,称为日补充计划。

(3)临时补修计划。临时性施工是因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计划申请的施工项目或因无法预料的施工需求(如运营中设备突发故障需要抢修)而不能在每周的施工计划内申报的施工项目。相对计划性施工而言,因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的计划申请可按照临时性施工向施工计划管理部门或施工作业审批部门提出补报申请。因此,这种临时性施工也可视为临时计划施工。对于应对紧急情况而产生的抢修等施工作业,由施工作业负责人直接通过施工区域管理方向施工作业审批单位提出申请。施工作业审批单位视情况予以办理。

3.施工计划的编制、申报和审批

(1)施工计划的编制原则。

在施工计划的受理方面,施工计划管理部门应按照先重点后次要、先紧急后一般、先申请先安排的基本原则予以安排。对于影响大且安全上重点控制的项目和一些重点施工项目等核心计划应优先安排。

城市轨道交通每日白天运营时间长、夜间停运时间短,停运后的施工作业时间有限。施工计划的编制需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应在确保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前提下,结合作业条件,按照资源共享原则进行安排,合理利用各项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其次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规定以及其他规定对行车组织、时间以及设备的要求进行安排。施工计划的安排既要尽量满足施工作业在时间上的需求,又要确保施工作业不对正常的运营造成影响。

①施工作业周计划的安排应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均衡安排,避免集中作业。

②处理好列车的开行时间、密度和施工封锁等几方面的关系,避免和克服抢时、争点现象。

③施工作业系统计划内的各项作业应注明施工日期、作业起止时间、作业内容、作业区域、负责人、安全事项、是否停电及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④确保计划的严肃性,规定日补充计划不能超过周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施工计划一般需要各工种的相互配合和协调,应合理安排,不得随意变更。

(2)施工计划的申报。

①在每周规定的时间内,由施工部门向施工计划管理部门提报施工计划申报单,外单位按照要求办理外单位施工计划许可单。施工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申报的计划统筹处理、合理安排,形成施工计划的行车通告文件,在施工统筹会上统一批复。

对于未列入每周的施工计划中的普通临时性施工,由施工部门向施工计划管理部门或施工作业审批单位提出申请。

②对于由于特殊原因,未列入周计划中的施工作业(如申请时日不够,须延日完工的施工作业等),施工单位需要在“行车通告”截稿后向施工计划管理部门申请施工,采用日补充计划形式。

③对于紧急情况下需要抢修的临时性施工作业,可直接向施工审批单位提出申请。临时补修计划适用于紧急抢修情况,不受周计划及日补充计划限制,此计划将予以优先处理。

临时补修计划分为运营期间的补修计划和非运营期间的补修计划。运营期间的补修计划由OCC或车场调度员根据抢修需要直接在施工作业管理系统中增加作业(增加作业即为批准作业并可开始施工,OCC或车场调度员在增加作业时必须确认作业区域出清或将列车扣停在相应区间并下达不准动车的命令)。非运营期间的补修计划由各部门的工程师提报并录入施工作业管理系统,提交后电话通知OCC或车场调度员审批(属正线抢修的报OCC,属车场范围内抢修的报车场调度员,在车场范围内但影响列车出入车场的抢修需报OCC确认)。一般情况下施工计划以周计划形式进行审批,如有充分理由可申请日补充计划,如属于紧急抢修情况可申请临时补修计划。

④施工计划申报单。施工计划申报的各项作业必须注明施工申请部门、施工工程范围、施工内容、申报人、施工作业人数、施工范围内的车站、施工作业的起止时间、作业注销日期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如果施工作业需要开行工程列车进行配合,施工作业计划还应包括有关车辆编号、列车编组、配属段(场)、停车位置、所配合的作业、列车出发时间和到达时间以及有关注意事项。施工单位申请施工时需填写施工计划申报单。施工计划申报单如表10-2所示。

表10-2 施工计划申报单

⑤外单位施工计划许可单。外单位施工计划许可单如表10-3所示。

表10-3 外单位施工计划许可单

(3)施工计划的审批。

①审批方式。施工计划的审批方式有两种:一是集中审批,各单位按照层级申报,逐层审核,最终召开施工协调会统一审批及确定施工计划安排或集中编制后,按照专业进行审核;二是集中审批和分散审批相结合,安全性高及资源紧张的计划实行集中审批,其余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散审批。

②审批规定。

a.周计划审批。

·一般由生产调度部施工管理工程师汇总各施工部门提报的核心计划(开车计划及重要施工)后,进行协调、批准,于每周规定时间(如周一17:00前)发布。

·生产调度部施工管理工程师汇总各施工部门提报的普通计划后,结合核心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和审批,必要时组织施工协调会进行协调。审核周计划时,对于安全上有特殊要求和规定的,在计划审核会议上讨论并确定。于每周规定时间(如每周五14:00前)完成所有施工计划的审批并编制“施工行车通告”。

·编制好的“施工行车通告”交施工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审核,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计划内涉及其他线路或影响其他线路管辖设备的作业,该作业计划必须在相关线路“施工行车通告”中体现。

b.日补充计划审批。

·生产调度部施工管理工程师接到申报后汇总,于规定时间(如14:00前,特殊情况除外)发OCC、车场调度员按专业审核,OCC、车场调度员应将日补充计划审核情况于规定时间(如15:00前,特殊情况除外)返回生产调度部,生产调度部再将审批后的日补充计划返回申报计划的各中心、部门。

·日补充计划要在周计划的基础上进行安排,以提高周计划的兑现率。日补充计划申报的作业项目不得超过同期同类周计划内日作业项目的10%。

·日补充计划中应明确说明施工作业请销点的时间、地点。

·日补充计划原则上不安排工程车及调试列车作业,特殊情况(如抢修、不影响周计划安排的计划)除外。

·日补充计划如涉及邻线或影响邻线管辖设备的作业,按以下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生产调度部在接到申报后,将初步制订的日补充计划提交本线OCC审核;本线OCC审核完毕后,将审核结果再发邻线OCC审核;邻线OCC审核完毕后,将审核结果发回本线OCC;本线OCC将最终的审核结果发回生产调度部,生产调度部将审批的日补充计划表返还相关申报中心、部门。涉及邻线或影响邻线管辖设备的作业,在审批过程中,如其中有一个OCC不同意,则视为不同意该项施工作业计划。

c.临时补修计划审批。

·工作日工作时间,生产调度部接报临时补修计划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安排,并报OCC、车场调度员按专业审核,OCC、车场调度员审核后,生产调度部将审批的临时补修计划返回相关中心、部门,同时通知相关中心调整相关作业计划。

·工作日以外的时间,车务中心调度部值班主任助理接报临时补修计划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安排,并报OCC、车场调度员按专业审核,值班主任或车场调度员最终审批,车务中心调度部值班主任助理将审批的临时补修计划返回相关中心、部门,同时通知相关中心调整相关作业计划。

·临时补修计划应及时优先安排,不受周计划和日补充计划限制。

·当临时补修计划涉及邻线或影响邻线管辖设备的作业时,审批程序按照日补充计划的相同情况进行审批。

③审批文件。审批完成后,以正式的施工行车通告文件下发各部门,如表10-4、表10-5所示。各部门依据施工行车通告文件组织计划日期内的有关施工项目。

表10-4 施工行车通告

表10-5 施工行车通告补充说明

为了维护计划编制的严肃性,凡列入计划的施工项目,应按期、按申报内容履行实施。对于因故不能实施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施工作业审批单位提出注销。施工作业管理与审批表如表10-6所示。

表10-6 施工作业管理与审批表

4.施工作业令

施工作业令是在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管辖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凭证。凡在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所辖设备或所辖范围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原则上必须持施工作业令或外单位施工计划许可单才可进场作业。其中编入施工周计划、日补充计划及临时补修计划的施工,都必须领取施工作业令。

(1)签发与发放。施工作业令由生产调度部统一管理。生产调度部是企业施工作业的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企业职责划分向相应部门授权审核、签发施工进场作业令。

凡属各中心内部作业,不涉及其他中心部门配合协作的施工作业令,分别由生产调度部授权维修中心、通信信号中心、车辆中心、车务中心签发。其他施工进场作业令(含企业其他部门、外单位的,涉及企业内两个及以上中心部门协作配合的)由生产调度部签发。

(2)填写内容与要求。施工作业令如表10-7所示。

表10-7 施工作业令

①作业代码:填写此项作业在施工行车通告、施工行车通告补充说明、日补充计划表和临时补修计划中的作业代码,如1A1-01-1AL-01-02(临修)等。

②作业令号:[年份]签发部门×字(月份日期)—×号。其中,“年份”以四位数填写;“签发部门”在“运营、车务、维修、通号、车辆”中选择填写;“×字”中的“×”为线别的阿拉伯数字号,如“1字”代表1号线;“月份日期”分别以两位数(合计四位数)填写;“×号”中的“×”为当日该部门签发作业令的流水号,以阿拉伯数字顺序填写。例如,[2018]运营1字(1022)—1号。

③作业部门(单位)、申报人及联系方式、作业名称、作业区域、作业日期、作业时间等栏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如实填写。

④主要作业内容:应简要描述具体作业的内容、作业的防护措施(不包括封锁、接挂地线)等。此栏由作业部门或监管部门填写。

⑤防护措施、接触网停电安排:需要进行线路封锁、接触网停电、挂接地线等特殊要求的区间,在描述时应清晰、准确。

⑥配合部门及要求:作业过程中需企业内相关部门(分部、室)进行协作的要求,包括提供水、电源等需求,配合部门应按此栏内容进行配合。

⑦签发人、发放人:签发人是指调度部签发该“施工作业令”的人,此栏应加盖公司施工作业令签发专用章。发放人是指调度部车间发放该“施工作业令”的人,此栏应加盖车间施工作业令发放专用章。

⑧主站、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辅站及责任人、作业人数:如一项作业有多组人从不同地点进入作业区域进行施工,应分别如实填写主站、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辅站及责任人、作业人数,并由施工负责人负责按规定统一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如只有一组人员作业,则只需在主站、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栏如实填写。此四栏由作业部门或监管部门填写。

⑨完成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包括销点情况、防护撤除情况等。此栏由负责人填写作业完成情况、施工点的防护撤除情况。

⑩请点、销点:填写批准请点、销点的时间与批准人。该信息由车站提供,由施工负责人填写,在车场则由车场调度员填写。

⑪销令:批准人为车间当值生产调度员,销令时间由车间生产调度员提供。

表10-7中各项基本涵盖了所有公司施工作业令的内容,各公司会略有差别,但大体相同。表10-8所示为某地铁公司施工作业令。

表10-8 某地铁公司施工作业令

(3)施工作业令的使用。施工作业令一经签发,如无特殊情况(如抢修、调试等)不得更改或取消。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取消相关作业时,必须在施工作业令规定的作业开始时间前一定时间(如2h)向线路值班主任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取消,并由调度室将调整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在进行施工登记时,可以使用施工作业令复印件或传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