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属于参加养老保险的范围,职工从此类事业单位离职后可另行参加养老保险,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原单位应协助职工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手续,不用为离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