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各省(区、市)要指导各地认真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支付标准(补偿方案)的测算和调整工作,通过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各级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在城镇医保、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基本医保及新农合制度的衔接。各级财政部门对已经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可相应或逐步调整财政专项资助。各级残联要加强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对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