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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保密〕
2026年03月03日
版权
第八十一条 〔为用人
单位
和
个人
信息保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
工作
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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