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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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是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结余存放关系到基金的安全。1996年前,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放在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中。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规定各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国家财政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之前,先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从1997年开始,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