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与古代文论中的“创意”
2026年01月14日
(一)古汉语与古代文论中的“创意”
其实,汉语中“创意”一词古已有之,但从词源学角度看,古汉语中“创意”一词指涉的是“作者在创作中表达的主题、思想与意涵”,特指写作行为。如东汉王充的《论衡·超奇》一文写道:“孔子得史记以作《春秋》,及其立义创意,褒贬赏诛,不复因史记者,眇思自出于胸中也。”这里的“创意”和“立义”相接,指的是,作者创作表达的意义与思想是独创的、自发的,并没有完全重复鲁国的史料。及至唐代,李翱在《答朱载言书》中提出了“《六经》创意造言,皆不相师”的观点,这里的“创意”与“造言”相对。“造言”是指形式上的遣词造句,“创意”就是内容和主题的表达。鲁枢元先生则从“说文解字”的角度解读“创意”:所谓“创”,就是“开创”“表达”。“意”呢,从“音”从“心”,就是指“根于心而发于言”,是一种“介于心灵与言语之间的心理状态”。因而“创意”就是作者开始表达内心想法的一种状态或行为。[1]与鲁枢元先生略有区别,朱光潜认为,古代文论中的“意”是作者的情感与思想这两种元素的动态组合,情感融合着思想,思想融合着情感。“创意”就是“作者的情感与思想的生成和表达”。[2](https://www.daowen.com)
由此可见,古代汉语和古代文论中“创意”的含义与我们当下的理解有很大不同。古语的“创意”,与艺术行为中的“构思”一词近义,并没有“新颖性”“新奇性”等意涵。而我们在“创意写作”“创意设计”“广告创意”等表达中指涉的“创意”一词,其词义主要来源于西方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