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初期捷克住房发展状况
2025年09月26日
二、转型初期捷克住房发展状况
住房市场化改革使捷克的住房产权结构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根据《住房归还法》,一些国有住房返还给原来的所有者或者是他们的后代。住房存量中未归还部分转给地方政府,此后又进行了地方政府住房私有化。[5]绝大部分企业住房在企业私有化过程中一并出售给私营业主。因此,转型后的捷克国有住房大大减少,企业所有住房实际上也已经不存在了;私有住房和地方政府租赁住房是转型后的主要住房形式。
1990年之后,住房建设数量急剧下降。原因有三:传统融资方式逐步取消;市场价格放开后建房成本迅速上升;实际利率上涨。1990年之前每年新建住房5万到6万套;租赁住房与合作住房为得到转轨前最后的补贴,1990年的住房开工量有一个畸形的跳跃,达到61004套。1991年下降到10899套,1993年开工量减少了88%,仅有7574套。完工量也逐渐减少,1995年达到最低点,不足1989年的70%。1996年之后住房建设开始回暖(见表1)。
住房建设减少的同时,住房需求却在增加。需求压力主要来自于市场经济下新兴的私营企业、新产生的年轻家庭、一部分希望改善居住条件的家庭,从而导致住房价格急速上升。自1991年住房建设数量锐减以来,公寓和独栋家庭住宅的价格以几何级数增长;1996年的房价年增长率仍高于总体的通货膨胀率。
表1 捷克1989-2000年住房建设统计 (单位:套)
数据来源:捷克中央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