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与阶级

一、个人与阶级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史观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人的地位提高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2]因此,对“有生命的个人”的理解构成了唯物史观的前提和基础。这种唯物史观提醒我们至少要从以下三个维度把握“个人”:个人的存在的“现实性”、“生命性”和“个体性”。

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而言,作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的个人的存在具有“现实性”,这种现实性是在吸收以往的唯物主义的基本成果并且引入新的“活动”观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方面,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个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多维度的“存在”,需要具体的物质生活条件的支持才能维持其存在,无论这种物质生活条件是自身的产物还是他人的产物。另一方面,个人的存在不是虚幻的而是现实的,这种现实性就表现在他们的“活动”中;个人的“活动”既为自身的存在提供物质基础,也是自身存在的表现形式。与“活动”相分离而存在的个人既没有必要性也没有可能性。

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而言,作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的个人的存在具有“生命性”,这种生命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人的存在的“生命性”不断开启新的“意义”世界。人和其他动物都是有生命的存在,因此有必要将人的生命与动物的生命区分开。将二者区分开的标志即生活资料的生产,“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3]动物的生命仅仅是“生存”,而生活资料的生产意味着人的生命是一种特殊的生存,即“生活”。“生存”与“生活”的“根本区别在于‘生活’是创造生存‘意义’的生命活动”,[4]生活资料的生产为人的生存开辟了全新的意义世界。第二,人的存在的“生命性”具有典型的“意识”特征,即人是有“意识”的存在,“意识”使人们将自我与非我区分开、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独特的社会属性。最初人们所具有的“意识”的功能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意识”使人们将自我与非我区分开,它“是对直接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之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5]在这里,人对自然的把握与动物对自然的把握并无不同。另一方面,人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本质上所具有的社会属性,“意识到必须和周围的个人来往,也就是开始意识到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中的。”[6]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而言,作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的个人的存在具有“个体性”,这种个体性应从人们不可避免地置身于其中的社会关系以及随之而来的对自由的向往两方面加以把握。第一,已经意识到自我与非我、自我与自然、自我与社会的区别的个人,其现实的生产活动的全部过程构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7]因此,个体总是处于特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中的、被束缚的存在。第二,个人作为被束缚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向往“在一定条件下不受阻碍地利用偶然性的权利”,[8]这就是“个人自由”。然而,个人并非生而具有对自由的意识和自觉:只要存在着阶级、只要个人仍然是某个阶级的成员,那么个人就尚未掌握自身的自由发展和运动所必需的条件;只有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共同体”[9]中,“各个人”才不以某个阶级的成员、而是以“个人”的身份而存在,才具备了实现个人自由的可能性。

从对个人存在的“现实性”“生命性”和“个体性”特征的分析可知:只有以现实的物质生活资料为基础,才能在求得生存的前提下不断扩大与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相关的现实活动;只有生产出所需要的物资生活资料,才能为人的生活开辟新的意义世界、更加深刻地体验个人的社会属性;只有深刻意识到社会关系、政治关系对自身的束缚,个人才具有追求个人自由的迫切需求。上述特征告诉我们,个人的存在本身蕴含着一个不可避免的内在矛盾:个人既要依赖社会展开自己的生存和生活,又要摆脱社会关系、政治关系,以求实现个人的自由。如果说传统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二元模式的政制建构方式是对权力和利益的宏观分配,那么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元模式的政制建构方式将国家的权力和利益完全让渡为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即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只是历史发展的前提和开端,从宏观上看,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个人,经历了获得阶级属性并再度扬弃自己的阶级属性,从而实现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漫长过程。因此,新的唯物史观必须深究阶级在人的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就本性而言,阶级是某种形式的共同体,个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消灭人的力量的物化、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地将历史区分为物的依赖性、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和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三个阶段。在前两个阶段,个人对社会物质力量的依赖逐渐形成人的力量的物化,想要消除这种物化,“不能靠人们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共同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10]尽管所有的阶级都是某种形式的共同体,但并非所有的共同体都是某种形式的阶级。能够为个人才能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的共同体,与各种阶级有着根本性的不同,这一点可以从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所出现的不同的阶级形式得到证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新的唯物史观清晰地阐述了市民阶级、商人阶级、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等不同的阶级形式及其历史作用。

其次,就构成而言,阶级只是出于阶级斗争的需要才产生的,“单个人所以组成阶级,只是因为他们必须为反对另一个阶级进行共同的斗争。”[11]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中世纪各个城市中反抗农村贵族的城市市民、维护不同行业利益的商人以及维护自身利益的各种区域性团体逐渐发展为市民阶级;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易的逐渐分离,商业和工场手工业中产生了大资产阶级和商人阶级,行会中产生了小资产阶级,他们为资产阶级的发展与封建主阶级进行了不懈的斗争。而无产阶级与以往任何形式的阶级有着根本性的不同:无论市民阶级、商人阶级还是资产阶级,都是某种行业、某个城市、某个地域的阶级,而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存在”。[12]无产阶级作为“世界历史意义”的存在,可以从无产阶级的产生和影响两方面加以理解:第一,从产生上看,无产阶级是生产力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这一阶段,生产力和一切社会交往所产生的结果不是积极的生产的力量,而是消极的破坏的力量;随之而来便产生了数量上占全体社会成员绝大多数、后果上承受这些破坏力量而不能享受社会福利、并且与其他一切阶级发生最激烈对抗的无产阶级。第二,从影响上看,与市民阶级、资产阶级、商人阶级等相比,无产阶级是更高级的共同体形式;无产阶级的共同体为人们能够控制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

再次,从各个阶级的斗争发展史来看,每个时代最主要的阶级都可分为统治阶级和革命阶级两大直接对立的阶级。所谓统治阶级,即在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所谓革命阶级,即以全体社会成员的姿态出现的、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阶级的任务是维持自己在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上的统治地位;革命阶级则以社会全体代言人的身份发动推翻统治阶级的斗争。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然而,无产阶级发动的推翻资产阶级的斗争具有特殊意义:以往各个革命阶级在推翻旧的统治阶级后,成为新的统治阶级;而无产阶级在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后,最终还要消灭以无产阶级的形式而存在的阶级本身。因此,无产阶级是推翻一切阶级形式的本质性力量。

从对阶级的本性、构成和发展史的分析可知:阶级是出于斗争的需要而产生的共同体;阶级是为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提供条件的共同体;一切历史都是革命阶级和统治阶级不懈斗争的历史。所谓阶级不过是具有相同利益和权利诉求的个体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联合,阶级不过是扩大了、延伸了的“人”,无产阶级本身就蕴含着消灭一切阶级的因素。由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元模式的政制建构就具备了理论基础:消灭作为个人的联合体的阶级、国家,是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应有之义和必然结果。在这种全新的唯物史观中,脱离了现实活动的抽象的人是没有意义的,个人只有在现实的历史活动中才能展开对物质力量的依赖、结成阶级、进而扬弃自身的阶级属性、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的各个阶段。

如果说上述分析是在静态上阐述个人和阶级所具有的不同特征和联系,那么,接下来将在历史发展的动态过程中分析现实的历史活动的各个阶段所蕴含的唯物史观的基本概念和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