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活动的三个方面之三:繁殖

五、社会活动的三个方面之三:繁殖

【句读1】

一开始就进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

【解读】之前从生产生活资料的维度谈论社会活动:为了维持个人的生命和生活,就需要与自然打交道,生产出人们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也就是不断创造新的需要、提高人与自然打交道能力的过程。这里从生产人本身的维度谈论社会活动:除了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人还生产出另外一些人。历史不仅仅是某个人、某代人的历史,而是时间长河中一代又一代人的历史,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繁殖过程中,前人生产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资料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句读2】

这样,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不管这种共同活动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的。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

【解读】“通过劳动生产自己的生命”主要是人与自然打交道,这是一种自然关系,“通过生育生产他人的生命”主要是人与人打交道,是一种社会关系,这二者比较好理解。但如何理解“通过劳动生产自己的生命”是一种社会关系、“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是一种自然关系?

通过劳动生产出生活资料、让自身生命得以延续,以此为前提才能进一步繁殖后代、生产他人的生命,在此意义上,生产自己的生命也是一种社会活动;通过生育生产出他人的生命后,男人与女人、老人与孩子等具有不同劳动能力之人,可以更好地在生产中依据生理因素进行分工合作,更好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此意义上,繁殖、生产他人的生命也是一种社会自然活动。

“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这句话强调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人之本性的一种判断——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在此基础上,唯物史观的一条基本原理就出现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为了满足自身需要生存下去,人自然而然地与自然打交道,打交道水平的高低体现了生产力水平的发展程度,人自然而然地与他人打交道,打交道水平的高低体现了社会关系的发展程度。自然而然地打交道,即是在自然规律、自然规则的限度和束缚下打交道,在这种意义上,人的实践活动不是自由自愿的,而是始终受到束缚的。

在这种自然而然打交道的过程中,分工一步步发展起来:由“自然地”形成的分工,到真正的分工——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只有达到真正的分工,才能有一部分人从一线劳动中解脱出来,专门从事意识工作,去构造各种意识形态——神学、哲学、道德等。创造出来的各种意识形态是为分配劳动产品服务的:它要说明如此这般进行分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