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相对自主性

五、国家的相对自主性

【句读】

这是反动派的论调。其实,就是在德国,现有的这种国家也是它赖以生长起来的那个社会基础的必然产物。在普鲁士——而普鲁士现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仍然强有力的大地主贵族相并存的,还有一个比较年轻和极其胆怯的资产阶级,它至今既没有像在法国那样争得直接的政权,也没有像在英国那样争得或多或少间接的政权。但是,跟这两个阶级并存的,还有一个人数迅速增加、智力十分发达、一天比一天更加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因此,这里除了旧专制君主制的基本条件——土地贵族和资产阶级间的均势——以外,还存在现代波拿巴主义的基本条件,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间的均势。但是,不论在旧专制君主制中或者在现代波拿巴主义君主制中,实际的政府权力都是掌握在军官和官吏这一特殊等级的手中,这个等级在普鲁士一部分由他们自身补充,一部分由小世袭贵族补充,在少见的情况下由大贵族补充,极少的部分由资产阶级补充。这个似乎站在社会以外并且可以说是站在社会之上的等级的独立性,给了国家以独立于社会的假象。

【解读】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虽然在本质上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但相对的自主性也是任何国家所必然具有的重要特征。在今天,正是这些特征的存在与发挥作用,给与国家以普遍的合法性外观。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国家的相对独立性或自主性特征最典型的表现形式莫过于“波拿巴主义”的国家,它的三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路易·波拿巴统治下的法兰西第二帝国、17—18世纪的专制德国以及俾斯麦治下的德意志帝国。恩格斯在这里谈到的就是俾斯麦治下的德意志帝国,也称为“假立宪制”国家。这里存在的既不是封建贵族与资产阶级的均势,也非简单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均势,而是土地贵族、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三者之间的相互妥协。与这个时期相适应,实际的公共权力只能掌握在军官和官僚集团这一特殊等级的手中,而不会服务于社会上的任何一个特殊阶级,当然更不会实际解决工人阶级的住宅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