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暴力机器论

三、暴力机器论

暴力论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是原始社会较强的部落使用暴力征服较弱的部落的结果。代表人物主要有:德国的哲这家杜林、奥地利的法这家巩普洛维赤和德国的考茨基等。

杜林强调暴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国家是外部力量强加于社会的结果,暴力产生了不平等、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他把政治暴力说成是第一性、基础性的东西,而把经济关系看作是第二性、从属性的东西。杜林在《国家概论》中说:“国家经常是一个部落对另一个部落施以暴力的结果而出现的,他表现为较强的部落对较弱的土著居民的征服与奴役。”[19]巩普洛维赤认为国家是一个部落对另一个部落征服的结果。第二国际时期的理论家考茨基认为,国家产生于强者战胜弱者。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存在和发展需要一定的暴力因素。“在全部暴力论中,正确的仅仅是:到目前为止,一切社会形式为了保存自己都需要暴力,甚至有一部分是通过暴力建立的。这种具有组织形式的暴力叫作国家。”[20]基于这种理解,暴力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之中,而国家是不同于一般的有组织的暴力,它需要暴力来维持政治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阶级斗争与暴力紧密相关。例如,奴隶社会中对奴隶起义的镇压、封建社会中对农民起义的镇压、资产阶级社会对工人阶级革命的镇压等,都是以暴力的形式呈现阶级斗争。国家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斗争的一种工具,具有暴力的特点。

暴力论存在着不足和错误之处。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国家的产生也不例外。在社会内部具备了国家产生的条件的情况下,暴力对国家的形成起着推动作用,但仅仅是作为外部条件发挥作用。“暴力虽然可以改变占有状况,但是不能创造私有财产本身。”[21]而暴力论的错误之处在于认为先有暴力,后有私有财产,完全颠倒了二者的关系。暴力论没有看到阶级矛盾对于国家产生的重要地位,而是试图以种族或部落之间的矛盾来代替阶级矛盾,抹杀了国家的阶级性质,属于历史唯心论的国家观。

在国家起源问题上,暴力论与内部冲突论、外部冲突论存在相似之处。坚持内部冲突论的人认为,国家产生于社会内部的阶级冲突,在这种因财产占有不均而导致的暴力冲突中,占有者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创立了国家。例如,亚里士多德主张的民主制和寡头制的建立,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等都体现了这一观点。另外,休谟奉行外部冲突论,认为几乎所有国家和政府事实上都是武力军事征服、战争或篡夺的产物。尼采也认为,人类的自然状态充斥着剧烈的冲突。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国家是社会内部和外部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来讲,国家的产生受制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等内部因素。同时,它也受到客观自然环境、思想观念等文化因素的外部影响。另外,在国家产生之前,原始社会中就已经普遍存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但是,当时的暴力战争也没有导致国家的产生。因此,有关国家产生的内部、外部冲突论,并不能全面反映国家产生的真正的历史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