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人与动物:意识、分工、“异己力量”
【句读1】
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因而,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
【解读】许多动物都是群居动物,但它们只是出于本能而群居、共同劳作、从自然获取生存的资料,种群中的某个个体并不能自觉意识到、在思维中把握到自己与其他个体的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意识是人脑特有的属性,是人之为人的一个重要维度,人能够意识到之所以如此这般地组织起来进行生产,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和生活。意识是在劳动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具体过程请参考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劳动在从猿向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节。
“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这指明了个人结成社会关系的目的——追求自身利益。每个个体在社会关系中所处地位不同、所从事的劳动不同,所追求的个人利益也不同,个人结成的集体又必须维护集体的利益,否则这种社会关系将难以维系,因此,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不可避免地蕴含着矛盾。
【句读2】
最后,分工立即给我们提供了第一个例证,说明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就是说,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
【解读】马克思主义以人的解放为理论指向。人之所以需要解放,就是因为“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的存在,构成了对人的自由的外在限制。既追求自身利益,又要在与他人的合作中追求自身利益,这本身蕴含着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潜在的冲突。这一切都源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低下。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足够高的水平,才能摆脱分工对人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