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本主义社会公共性的批判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共性作出批判。在虚假的公共利益、空幻的自由平等、虚幻的公共精神之下,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共性只是代表统治阶级即资产阶级的公共性,而且这种公共性受到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分工的制约,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性。
(一)虚假的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是马克思恩格斯公共性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社会分工条件下,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共利益所象征的仅仅是少部分人也就是资产阶级的利益,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共利益随即蒙上一层虚假的色彩。
1.资本主义社会利益的固定化与非公共性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分工宽泛地存在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存在于人类社会演进的每一个阶段,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关系的形成紧密相关。当人类社会经由部落时期、古典古代时期、中世纪封建时期,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得到快速发展,社会公共利益也表现出与前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为资本主义社会中利益的固定化与非公共性。
第一,资本主义社会利益呈现固定化,大多数利益集中于少数人手中。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对资本主义在发展生产力和分工方面所体现出来的重要作用予以充分肯定,指出资产阶级创造出与过去相比前所未有的巨大生产力;另一方面也明确指出在分工的影响之下,资本主义社会中形成的利益的固定趋向十分明显,并且与之伴随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40]。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41],只不过分工是针对人的活动本身来说,而私有制则是针对人的活动的产品来说。在资本主义分工和私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彼此分离,生产资料归资本家所有。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家通过延长工作日长度、增加劳动强度、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等方式压榨工人,攫取剩余价值,实现价值增殖,在不断扩大再生产的过程中进行资本积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私人利益的无限增长而非社会公共利益的持续发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产阶级的财富积累日益增多,而工人阶级却越来越贫困。
第二,资本主义社会利益具有非公共性,公共利益事实上是资产阶级普遍利益的象征。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而非一个等级,是在整个国家的范围内进行统治,因此需要使本阶级的特殊利益上升到一种普遍的形态。马克思恩格斯点明,每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资产阶级也不例外。资产阶级推翻封建主义所建立的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42],是作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用以维护和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工具,其实质是资产阶级对其他阶级的统治。因此,资本主义国家所代表和实现的公共利益,实际上仅仅是居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资产阶级把公共利益的局部利益即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上升到所有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的高度,但这种公共利益对于被统治阶级而言则是虚假的和不真实的。
2.资本主义社会公共利益的异己性
关于私人利益的现实合理性,马克思恩格斯并未予以否认,他们认为,现实的人的“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不过当然是处于既有的历史条件和关系范围之内的自己”[43]。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和社会分工引发“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对立。因此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而言,公共利益成为异己的存在。
在现实社会中,自人类社会产生之初,分工就以不同的形式存在着。处于分工之中的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的彼此依存关系,在这些相互依存的社会关系之中,公共利益也随之形成。不同于宗法、血缘、教义等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占据中心地位,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以私人利益的扩张为中心的资本逻辑取而代之。现实的人所追寻的只是“自己的特殊的、对他们来说是同他们的共同利益不相符合的利益”[44],公共利益在现实的个人看来,是一种特殊的“普遍”利益,是异己的和对立的。这种公共利益从而也就与个人或者家庭中的私人利益相矛盾。追本溯源,这种矛盾出现的根本原因是非自愿形成的分工的存在。只要社会分工仍然以自然形成的而不是人们自愿产生的方式存在,那么所有的人随即处于分工所规定的特定范畴之内,并在此范畴之内进行活动。为了生存,为了获得生活资料,现实的个人只能被局限于这个强制赋予其的范畴,在此范畴之中个人的活动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压制着人本身,而不是受到人的自主控制,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也会与之伴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论是处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还是处于被统治地位的无产阶级,公共利益对其都具有异己性,只是对于无产阶级而言更为明显。
为了缓和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对立,国家的出现成为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国家是“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45],建立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矛盾之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是人类社会为了解决这种矛盾的产物。当分工尚不能由现实的个人自由选择、尚带有强制意味时,国家就把自身包装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将社会中的各种利益矛盾维系在一定的可控规模以内,以缓解对抗和冲突,维持自身统治。从这个角度上看,资本主义国家确实起到了缓和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但是,国家从诞生之初就是建立在为私有制和分工所决定的阶级的基础之上,无法独立于阶级利益之外。
(二)空幻的平等自由
真正的公共性只有在每位社会成员真正平等自由的前提上方可以达成。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与作为被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地位并不平等,无产阶级受到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与此同时,无论是资产阶级抑或是无产阶级,均受到分工的支配,并未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1.不平等的社会政治地位
资本主义社会虽然推翻了封建制度,使等级制度归于消亡,但是作为阶级社会,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依然存在。
第一,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未来理想社会形成以前的所有社会中,对立始终存在,“在古代是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对立,在中世纪是贵族和农奴之间的对立,近代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46]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立表现为各种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在资本主义社会,虽然等级制度得以消亡,但是阶级对立依然存在,并且愈加明朗化,呈现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阵营的直接对立。虽然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者不再像在奴隶制度或封建制度下那样依附或半依附于奴隶主或封建主,而是在法律上获得了平等和自由,但是国家只是为了私有制而存在,只是统治阶级用以达到其共同利益的工具,资本主义国家是为了维护作为统治阶级的资产阶级的利益而存在的。“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获得了政治形式”[47],都是为了巩固资产阶级的自身统治、维护资产阶级的自身利益。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资产阶级占据统治地位,无产阶级则位于被统治地位,受到资产阶级的统治、剥削和压迫。无产阶级虽然享有法律上的私有财产权,但在现实中,他们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
第二,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受到资产阶级的剥削压迫。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对于资产阶级而言,“只有一种关系——剥削关系——才具有独立自在的意义”[48],除此之外的所有关系只有被归结到剥削关系中时方能够具有意义。在以私人利益增长为核心的资本逻辑的支配之下,现实的个人从对自然共同体以及对其他人的依赖中独立出来,取得独立的人格。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在社会流通领域的等价交换环节,资本家与工人具有表面上的平等,但也仅此而已。只要是在社会生产领域,工人能够自由支配的只有自己的劳动力,除此之外他们根本一无所有。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工人不仅生产出相当于自己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并且也要创造出归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部分剩余价值。非但这样,还会被资本家用以攫取愈来愈多的剩余价值从而实现源源不断的价值增殖。可以看到,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在本质上就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之中,资本家于工人而言,是压迫者、剥削者、统治者,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极度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
2.屈从于分工的社会交往
相较于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挣脱了对所在共同体的依附和依赖,得到了形式上的独立性,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人格。不过这种独立只是形式上的而非是实质上的,因为资本主义社会中形式上独立的个人完全屈从于分工,并在这种制约之下开展具有片面性的交往。
第一,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是完全服从于分工的个人。在商品经济形式下,相较于自然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开创了个人的自由与平等,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基于独立而平等的人格开展经济活动,并且参与这一过程的所有个体均是出于自愿,不会受到任一来自外部的等级压制或者奴役。但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形式上自由独立的个人却服从于物化的逻辑,受到物的统治。货币关系对人的支配是物对人的统治的首要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货币是物质财富的象征。唯有拥有货币,人们方可以享受与之相对应的物质财富和劳动服务。现实的人的社会地位、自身价值往往并非由其自身的才能和贡献所决定,而是以其占有货币的数量作为衡量标准。导致物对人的统治的根源,归根到底体现为人们对于社会分工的奴隶般的顺从与屈服。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分工作为一种模式化的固定活动,并非人们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对于人们而言是“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49]。人们均在被社会分工强制赋予的特定领域之内开展活动,人们若想获得生活资料就不可以逾越这一领域。当社会生产力不断向前进步,社会分工也会愈来愈发达,愈来愈精密,每一个人都为某一种具体的固定不变的分工所禁锢,每天重复从事着相同的劳动,单纯地使用自身的某一局部功能,被辖制于愈来愈狭窄的社会领域之内,日益成为单向度的片面的人。与此同时,在分工的发展中,人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对立也愈发凸显。分工意味着协作,而协作则需要管理和指挥。由于模式化的固有分工,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本来应该具备的判断力等意志要素被褫夺,而为生产过程以外的资本家所占有。这样一来,缺乏意志要素的劳动过程,最后变成人们为了谋生而不得已进行的被迫而枯燥的行为。
第二,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交往是完全屈从于分工的交往。在资本主义社会,所有人的片面发展和所受束缚均“融合为两种最简单的形式——私有制和劳动”[50],由于受到物和分工支配的个人是社会交往的主体,因而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交往也呈现出制约性和片面性,仅仅表现为处于某些具体条件之下的个人的交往,而不是作为纯粹的真正的个人的交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货币,货币导致“任何交往形式和交往本身成为对个人来说是偶然的东西”[51],人们只能在一定条件下也就是私有制与劳动的条件下进行交往。这两种条件一旦缺少其一,交往就会停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呈现出一种彼此依赖的联系。对于整个社会生产而言,个人从事的生产活动仅仅是其中的环节之一,个人生产出来的产品不仅仅是为了迎合自己的诉求,同时亦是为了满足其所处社会中的其他社会成员的需求;与此同时,商品生产者若想实现自身全部所需,也有赖于其所处社会中其他商品生产者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因此,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分工在造成人们的活动愈来愈片面的同时,也使人们的需要愈来愈全面,人们之间的交往愈来愈呈现出对社会其他成员的内在的依赖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亦催生出空前未有的相对普遍的社会交往,不过这种社会交往同时也在分工的支配之下。
(三)虚幻的公共精神
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共精神受到统治阶级的意志支配;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分工的条件下,资本主义整个社会缺失公共精神关联,代之以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
1.统治阶级的意志支配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在社会历史的各个阶段,占据统治地位的思想均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因此资产阶级不仅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52],资产阶级的思想即在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不仅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作为没有任何生产资料的阶级,则在思想上依附于资产阶级,受到资产阶级的意志支配。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的思想是其物质关系投之以观念上的反映,因为构成资产阶级的人们“作为一个阶级进行统治,并且决定着某一历史时代的整个面貌,那么,不言而喻,他们在这个历史时代的一切领域中也会这样做”[53]。也就是说,资产阶级的每一个人都拥有意识、能够思维,他们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在思想上也对被统治阶级即无产阶级施加思想统治。
在资产阶级内部亦具有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不同分工方式。一部分人作为资产阶级的思想家,通过“编造这一阶级关于自身的幻想”[54]而谋生;另一部分人作为现实生活中的“积极成员”,基本没有空闲用以虚构关于自身的幻想,对这些幻想持有“比较消极的态度,并且准备接受这些思想和幻想”[55]。这种区分可能会引起这两部分人之间一定程度上的敌对,不过只要当资产阶级本身面对风险之时,这样的敌对也将随即消散。在这里,对于自己虚构出来的类似于“自由、平等”的幻想,资产阶级通常采用一种抽象的、具有普遍性的外观,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统治阶级本身区分开来,并且将其美化为“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56],这是资产阶级将本阶级利益包装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在观念上的体现。
2.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现实的人的“观念和思想是关于自己和关于人们的各种关系的观念和思想”[57],不仅是有关自身的意识,而且是有关整个社会的意识。在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人的个性得到了独立的外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社会的进步。不过这样一种人的个性的实现却是以伦理共同体的离散和崩溃为代价,对每一个人来说,社会中的其他成员都是借以达成自身私人利益的工具,货币让人们在异化了的社会关系中迷失真正的自我。整个社会是缺失精神关联的孤立个人的集合,缺少人与人之间联结起来的公共精神纽带,利己主义盛行。
马克思恩格斯所考察的“现实的人”,既是具有私人利益要求的特殊个体,亦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社会的人。对于私人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并不否认其合理性。现实的人为了实现个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而开展物质生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正是个人在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的过程之中推动了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交往的发展。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将私人利益的实现视为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对于公共利益并不会自发地加以关照和维护,因而公共利益仅仅作为达成私人利益的手段,发生在私人利益的背后,表现为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团结统一的社会精神共识极度匮乏。
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看法,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单个人发展的不同侧面,它们均是由“个人生活的经验条件所产生的,它们不过是人们的同一种个人发展的表现,所以它们仅仅在表面上是对立的”[58]。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分工的条件下,现实的人更多地代表私人利益那一面,更像利己主义者。私人利益反映着现实的人们的需要,但是其最终实现却受到一定时代具体社会条件的约束。私人利益的产生取决于现实的人所在的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个人只有处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中才能够产生相应的私人利益诉求。与此同时,私人利益的实现也会受到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只有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之中,并且在一定社会所提供的具体方式和途径的协助下,私人利益才有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