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洪涝灾害基本情况

(一) 我国洪涝灾害基本情况

水灾是世界上普遍和经常发生的一种自然灾害,据估算,世界上由于水灾造成的死亡人口和受灾人口平均约占各种自然灾害死亡和受灾人口的3/4以上。我国是世界上洪涝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据历史资料记载,从西汉建立到清末,即前206—1911年间,我国共发生大型洪涝灾害1011次,平均约每2年发生1次。据《明史》和《清史稿》记载,明清两代(1368—1911年)的544年中,范围涉及数州县到30个州县的水灾共发生424次,平均每4年发生3次,其中范围超过30个州县的共有190次,平均约每3年发生1次。根据《中国灾情报告:1949—1995》的统计,自然灾害中由水灾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占22%,成灾面积占28%,仅次于旱灾,但水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却为各种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之最。据应急管理部统计,1950—2021年我国洪涝灾害年平均受灾面积为9460.7千公顷,年均成灾面积为5288.2千公顷。据1990—2021年灾情统计资料,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居各种自然灾害之首(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灾害除外),约占全国各类自然灾害总损失的七成以上,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年度GDP的比值是同期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6~12倍。这充分表明洪涝灾害是对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威胁最严重的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