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灾情

三、灾情

暴雨洪水造成京津冀地区179个县(市)、1390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1033万,死亡127人,失踪1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8330千公顷(其中成灾面积7470千公顷),损坏堤防1116 km、护岸46990处、水闸1234座、机电井2186眼。全流域直接经济损失约308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96亿元、工业运输业27亿元、水利设施42亿元。

北京市全市受灾面积1.6万km2,成灾面积1.4万km2;受灾人口190万,其中房山区80万人,因灾死亡79人,紧急转移安置9.6万人;全市倒塌房屋约1.06万间,严重损坏房屋4.4万间,一般损坏房屋12.2万间;农作物受损533.52公顷,绝收84.24公顷;停产企业761家,163处不可移动文物不同程度受损。北京市中心城区63处主要道路因积水导致交通中断,其中,二环路复兴门桥双方向发生积水断路;三环路安华桥、农展馆桥、莲花桥、管头桥、六里桥、玉泉营桥等发生积水,导致主路断路,四环路岳各庄桥、五路桥、大红门桥等发生积水断路情况。道路塌陷110处。高速公路护坡水毁255处,县级以上公路阻断47条,路基损毁29.2万m3、路面损毁47.7万m2、桥涵损毁159座、公路塌方1601处。乡村公路损毁更为惨重。因特大暴雨影响,部分旅客列车晚点,航班大面积延误,近8万乘客滞留在首都机场,地铁机场线部分停运,地铁6号线金台路工地发生路面塌陷。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房屋倒塌、雨水淹屋、地下室进水、汽车损毁等)160亿元,其中水利工程损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l亿元,主要包括:河道堤防损毁485处49 km、护岸损坏近万处、决口53处、河道淤积243处总方量超2000万m3,损坏水井891眼、泵站117座、灌溉设施44处、水文设施40处。灾情以北京市房山区最为严重,其受灾人口、死亡人数、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总数的49.9%、63.2%、55.5%、52.5%。

河北省发生特大暴雨灾害,9个设区市、59个县、266.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32人、失踪20人,紧急转移安置22.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77千公顷,绝收面积22千公顷;倒塌房屋2.9万间,损坏房屋4.4万间;部分基础设施严重受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3亿元。其中保定涞水、涞源、易县和承德兴隆县受灾最为严重,受灾人口79.2万,农村1.04万户住房受损;损毁国省干线公路390.2 km、桥梁102座;野三坡、白石山、狼牙山景区受到严重损坏,4个县直接经济损失10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