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灾情

三、灾情

1957年以前流域内尚未修建控制性水库工程,河道防洪、排涝的能力很低。“57.7”暴雨洪水,导致山丘区大量梯田、地堰、小型塘坝、房舍被冲毁。沂河干流虽经分沂入沭及江风口两处自由分洪,但下游郯城段仍有两处决口。南四湖支流泗河、洸河、城河、老京杭运河、新万福河等决口、分洪10余处,湖西平原河堤及南四湖湖堤大部漫溢,湖堤内外水面相连,农田大部分被淹。

菏泽地区的巨野、菏泽、成武、单县、曹县、定陶等6个县城,城外积水高于城内,济宁地区的滕县城曾两度被洪水包围。据临沂、济宁、菏泽3个地区34个县(市)的不完全统计,洪水成灾面积2004万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灾情最重的一年,粮食减产13.39亿kg,水围村庄10222个,倒塌房屋260.5万间,死亡1070人。其中潍河流域受灾面积1592万亩,成灾面积1399万亩,受灾人口637万,死亡1006人,倒塌房屋95152间,损失粮食95520万kg,冲毁堤防213.3 km,冲毁涵闸351座,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7085万元(当年价)。同时还造成特大涝灾,南四湖湖滨最大淹没面积300万亩,流域受灾面积1220万亩,因涝灾粮食减产10500万kg,经济损失22500万元。津浦铁路路基被淹,津浦铁路的兖州、两下店车站,中断行车5小时,灾区的工业生产和其他国民经济事业亦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