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灾情
1985年水灾之重居新中国成立以来历次水灾之首,灾情同历次水灾比较也有其显著特点。这次水灾外洪内涝同时出现,台风暴雨相助为虐。入汛以来,自7月20日海城河出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洪峰,他山河两岸8处漫堤决口成灾之后,全省大、中、小河流先后决口4215处,外洪造成农田受灾面积668.9万亩。辽、浑、太三河中下游地区,地势低洼,河道堤防环绕,汛期暴雨所产地表径流不能直接排入河道,造成严重内涝,积水时间一般为6~15天,涝灾农田面积达901万亩,占受灾农田面积总数的37%,减产粮食22.7亿kg。汛期,全省先后遭3次台风袭击,以9号台风危害最大,致使鞍山、营口、辽阳、盘锦、铁岭、丹东等地区重复受灾,加重了灾情。据统计,受9号台风袭击,全省成灾农田达1465万亩,毁坏虾池3.8万亩,占全省虾池总面积的15%;刮倒树木617万余株、果树117.5万余株;损失柞蚕3.92万把;淹死大牲畜2600余头、家禽13.8万多只。台风暴雨造成长大铁路线6处路基塌陷,火车中断6小时;冲毁公路1722 km,桥涵800余座(道);损坏输电、通信线路2000 km;毁坏各种水利工程设施1318处;549户工矿企业受灾停产;冲走和倒塌房屋6万多间;沉没民用船只30艘,撞伤376艘;死亡84人,重伤9人,失踪222人。
这次灾害持续时间长,波及面广。自7月20日海城河出现第一次大洪峰至9月9日辽河第四次洪峰入海,整个灾害过程为期52天。从8月8日辽河干流出现第一次洪峰到第四次洪峰入海,下游高水位持续33天之久,扩大了涝灾范围。据灾后统计,全省有70个县(市)、区,1165个乡镇、农场,13219 个村屯遭到不同程度的灾害,成灾人口1279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3左右。全省因灾缺粮159.9万户、770.2万人。这次灾害几乎波及全省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农业、工业、交通运输、电业、水利、林业、水产、邮电、城建、商业、粮食以及文教卫生等行业无一幸免。
这次灾害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全省农田受灾面积2435.9万亩,占当年播种面积的44%,减产粮食39.5亿kg、油料1.99亿kg。洪水毁坏房屋80.9万间,其中倒房17.78万间;冲毁公路3025.6 km、桥涵3174座(道);毁坏水利工程设施18244处。辽河油田一度有294口油井、34座采油站、11个钻井队停钻停产。1.31万户乡镇企业停产,有的甚至倒闭。全省城市通信线路停通累计5660个小时,农村电话损毁杆路6898 km;中小学校舍倒塌和部分倒塌5.79万间。商业、供销损失6205万元。林业损失2.1亿元。因灾死亡240人。全省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7亿元。
其中,盘锦市有37个场乡、359个村屯、13.48万户、55.16万人遭受洪涝灾害,倒塌房屋4.5万间,经济损失总计达6亿元;鞍山市受灾人口120.6万,农作物受灾面积238.4万亩,直接经济损失8.6亿元;丹东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94.1万亩,150.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74人,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铁岭市农作物受灾面积636万亩,117.6万人受灾,倒塌房屋2.69万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