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灾情

三、灾情

1954年的洪水在长江中下游为近百年来最大的一次,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及时加固了堤防,兴建了荆江分洪工程,同时又采取了一系列临时措施,加上各级政府领导组织防汛抢险工作得力,终于保证了重点堤防和重要城市的安全,灾情大为减轻,但洪灾损失仍很大。

长江中下游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五省,有123个县市受灾,淹没农田4755万亩(扣除分洪溃口前已受渍灾的淹没面积外,因分洪溃口增加的淹没面积约为2500万亩),受灾人口1888万,死亡3万余人,京广铁路不能正常通车达100天。五省灾情据不完全统计,其结果如附表1所示。

附表1 1954年长江中下游五省洪涝灾情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