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灾情

三、灾情

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水系1963年8月洪水,其水量之大、来势之猛、影响范围之广,为历史所罕见。洪水期间,上游各大型水库发挥了显著的拦洪削峰作用;下游独流减河、二十五孔挢、四女寺减河等泄洪工程大大减轻了洪水灾害,确保了天津市的安全,但1963年洪水造成的灾害仍然极为严重。

据河北省统计,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衡水、沧州、天津7个专区共101个县遭受洪水灾害,占7个专区县(市)总数的96%。其中,被水淹的县(市)有28个,被水围困的县城有33座,保定、邢台、邯郸三市市内水深2~3 m。全省受灾村庄22740个,其中水淹13124个,倒塌房屋1265万间,2545个村庄的房屋全部被洪水荡毁。农田受灾2473千公顷,成灾1947千公顷(仅统计洪灾数),有超133千公顷农田被水冲沙压,失去了耕作条件,减产粮食24.6亿kg,受灾人口2700万,死亡5030人,伤42700人,大牲畜死伤13万头,经济损失达55.2亿元,救灾投入约150亿元(皆按当年价格计算)。7个专区的公路84%被毁,包括公路桥112座,淹没公路约6700 km。国家仓储物资损失极大,国营和供销社损失商品约值4000多万元,水泡粮食1亿多斤。保定、邢台、邯郸三市市区水深2~3 m,石家庄市内也有部分地区浸水,四市有225个工矿企业一度停产,占四市工矿总数的88%,停产造成的损失达3000多万元。水利工程也遭受严重破坏,刘家台、东川口、马河、佐村4座中型水库失事(乱木水库副坝冲毁,形成河流改道),许多座小型水库被冲毁(其中16座被淤平),占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4个专区原有小型水库数的37%。南系三河主要河道决口2396处,支流河道决口4489处,淦阳河350 km全部漫溢。梯田、塘坝毁失达50%以上,平原排水工程约有90%被冲毁、淹没,灌区工程62%被冲毁。

据河南省统计,新乡、安阳两市被淹,市内工厂被迫停产。受灾严重的有20个县,受灾农田面积582千公顷,成灾513千公顷,损失粮食3.7亿kg。倒塌房屋226.5万间,有6座小型水库垮坝失事,受灾人口1747万,死亡628人,全年直接经济损失18.5亿元。

据山西省统计,受灾农田11千公顷,成灾3千公顷,倒塌房屋3.12万间,受灾人口8.2万,死亡115人,损失粮食1.93万kg,直接经济损失2046万元。

据山东省统计,农田受灾159千公顷,成灾125千公顷,倒塌房屋16.6万间,受灾人口97万,死亡38人,损失粮食22520万kg,直接经济损失1.26亿元。

据北京市统计,城内积水0.5 m以上,市内交通一度瘫痪,市区295个工厂停产或半停产,农田受灾66千公顷,成灾30.4千公顷,倒埋塌房屋1.11万间,6.9万人受灾,死亡35人,直接经济损失2052万元(其中工业损失1000万元以上)。

据天津市统计(按现在区划范围),农田受灾168千公顷,成灾168千公顷,20.2万人受灾,倒塌房屋14.12万间,直接经济损失4.11亿元。

据铁路部门统计,京广、石太、津浦、石德及支线铁路相继冲坏达822处,总长度为116.4 km,路基冲失土方165万m3,冲毁桥梁209座,其中严重者51座,仅大桥就被冲毁12座。房屋损失57724 m2,通信线路损毁959.7 km,信号设备损坏102 km,电力线路损坏107 km,累计中断行车37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