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灾情

三、灾情

全流域共有256个县(市、区)、2059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1207.94万,死亡190人,失踪11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540.7万亩(其中成灾面积836.45万亩);损坏大中型水库10座、小型水库145座、堤防2214.38 km、护岸7796处、水闸873座、机电井22928眼、塘坝1917座、水文测站1158个、机电泵站1115座、灌溉设施54642处、水电站92座。全流域直接经济损失约688.43亿元,其中河北省最多,为514.04亿元。

其中,农林牧渔业损失:农作物受灾面积1540.702万亩,成灾面积836.433万亩,绝收面积245.284万亩,死亡大牲畜32.525万头(只),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154.869 亿元,是2015年(7.68亿元)的20倍。工业、交通运输业损失:2016年停产工矿企业5991个,因洪涝灾害中断铁路5条次,公路中断6776条次,供电中断2577条次,通信中断5844条次。工业交通运输业直接经济损失213.178亿元,是2015年(0.075亿元)的2842倍。水利设施损失:2016年因洪涝损坏大中型水库10座、小型水库145座、堤防2214.381 km、护岸7796处、水闸873座、塘坝1917座、灌溉设施54642处、水文测站1158个、机电井22928眼、机电泵站1115座、水电站92座,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40.789亿元,是2015年(0.518亿元)的272倍。

此次洪涝灾害过程中,河北省的经济损失最为严重。全省152个县(市、区)1043.56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41.80万人,石家庄、邢台、邯郸受灾最为严重,三市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占总安置人口的96.72%,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占总救助人口的94.26%;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的91.99%。此次洪涝灾害影响范围广,涉及工矿企业、农业、学校等,以及道路交通、河流水库、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其中基础设施损失占总直接经济损失的43.7%,工矿企业损失占23%,农业损失占19.8%,公益设施损失占4.1%;从致灾后果来看,恢复重建山区道路、房屋、供水供电设施等所需时间较长,对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据河北省水利部门统计,34座小型水库不同程度受损,部分河道支流出现漫溢和溃口,七里河、北沙河等决口13处。据河北省民政部门不完全统计,此次洪涝灾害中,农作物受灾面积890.3千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115.7千公顷 ,倒塌房屋10.5万间,严重损坏房屋12.5万间,一般损坏房屋33.26万间,全省直接经济损失约574.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