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教育运营主体

一、在线教育运营主体

中美国情不同,在线教育的运营主体与形式也有所差异,但目的都是为了提供优质的在线教育。

(一)美国K-12在线教育运营

美国K-12在线教育没有以国家为名义开展的项目,美国联邦政府只是负责整体法律政策的制定,以及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不直接参与到K-12在线教育的运营中。在美国运营一所虚拟的在线学校或是使实体学校拥有部分在线学校的功能,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协调。考虑到州与州情况的不同,关于具体教育政策法律的制定、资金的投入和教育活动的开展,美国K-12在线教育的运营都是由州政府的教育部门、学区直接主导参与,一些实力雄厚的公司也会参与其中。根据参与主体和其管理权限的不同,在线教育运营可分为以州政府为管理主体的运营、以学区为管理主体的运营、以公司或专业团体为管理主体的运营、以公益组织或个人为管理主体的运营4种形式(见图3-3)。[7]

图3-3 美国K-12在线教育运营模式

1.州政府为主体运营的在线教育

以州级为单位实施的在线教育项目,可以是通过立法直接设立的在线项目,也可以是州级政府实施的在线项目,或是由州级教育部门实施的在线项目,虽实施主体不同,但都是由州级部门主导并参与管理的。州级在线学校由立法机构或者州政府机构建立,它们是在线教育领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如佛罗里达虚拟学校是典型的州级在线学校,它不仅为佛罗里达州的适龄学生提供教育方案,也接收美国及世界各地的学生。

2.学区为主体运营的在线教育

美国学区是州对教育实行管理的工具,是美国地方教育行政机构,是州内最基层的教育行政单位,是直接经营和管理学校的地方公共团体。学区作为一个一级行政教育机构,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学区内的群众会投票选举委员组成“教育委员会”作为学区的领导机构。学区具有很强的自主独立性,一般不受地方行政即立法机构的干预,并且有着高度的财政独立权。在财政上,学区不仅可以得到州政府的拨款,还可以自筹教育经费。相应地,学区教育委员会也拥有相对独立的财政权、人事权、课程权等。在运营一个以学区为主体的在线教育项目时,除了要符合州政府相关办学资格法律、政策的要求,更多的相关事项要由学区教育委员会决定。所以,以学区为运营主体的在线教育质量的好坏与学区教育委员会的决策息息相关。

3.公司为主体运营的在线教育

美国K-12在线教育中的公司大致可分为2类:一类是向学校师生提供在线课程或是教学平台的技术类公司(参与公司);另一类是实力雄厚的公司,可以单独运营K-12在线学校(主体公司),如K-12公司。K-12公司管理着美国30多个州的在线特许学校和混合在线学校,同时运营着3所K-12私立在线学校(K-12国际学院、基石学校和乔治·华盛顿在线高中)。在一个完整的K-12在线教育模式中,参与公司可能会直接跟在线学校的运营主体(可以是州、学区等)衔接,向他们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也可能将产品提供给中间商或组织。凡是可以独立运营K-12在线学校的公司一般都有实力为其余公立在线学校提供补充在线课程。

4.公益组织或个人为主体运营的在线教育

一些著名的在线教育组织也会参与到K-12在线教育的运营中。这些组织大多是非营利性的,如美国K-12在线学习国际联盟(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K-12 Online Learning,iNACOL)[8],该委员会是为了给在线教育领域中的教师、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提供建议,它也是一个由许多教育工作者和参与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目的是扩大教育创新,推动传统教育向以学生为中心的K-12在线教育的转型。美国K-12在线学习国际联盟每年都会发行关于国家K-12在线教育的政策、课程质量或是有关教育前沿信息的电子出版物,致力于为K-12在线教育的参与主体服务。另外,也有因个人行为接受捐赠运营公益类在线教育的,如可汗学院(见图3-4)。可汗学院是萨尔曼·可汗(Salman Khan)创立的一家教育性非营利组织,其主要业务是利用微课资源进行免费授课。可汗学院先后接到了2笔重要捐助:一笔是比尔·盖茨夫妇的慈善基金捐助的500万美元,另一笔是谷歌公司赞助的200万美元。

图3-4 可汗学院运营和提供公益在线教育

(二)我国中小学在线教育运营

与美国K-12在线教育运营有所不同的是,我国中小学在线教育运营主要有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根据参与主体和其管理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以国家和地方政府为管理主体的运营形式,以及以公司为管理主体的运营形式(见图3-5)。以国家和地方政府为管理主体的在线教育由国家直接投入资金于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资源建设,主要提供公共资源服务,如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粤教翔云等。由企业运营的在线教育则是市场行为,企业直接运营在线教育机构或提供在线教育平台与内容服务。

图3-5 我国中小学在线教育的运营

1.教育部为主体运营的在线教育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是教育信息化1.0期间依托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筹建的面向全国的教育服务平台。该平台借助现代科学技术,通过向广大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提供各种教学服务和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目的。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提供资源上传下载服务的基础上,强调以学习空间为核心的资源推送,把不同用户所需要的适当资源送入不同的个人空间,以教师的教学空间应用带动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应用,在“宽带网络校校通”的基础上,促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开通和不断完善构建起了我国“以公共服务平台为引导,以学校应用为主体,以社会各方共建共享为支撑”的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新体系,让优质资源和创新应用惠及人人。教师可以利用平台提供的各种服务,获得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实现网络备课、网络答疑、布置作业和完成教学等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学生在平台上,可以获得名师提供的各种教学资源及辅导,对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全国的教师请教,可以根据练习的结果,选择个性化辅导。教师和学生在平台上的各种教与学的活动,学校都能及时得到反馈,并根据学校实际,及时跟进和调整,实现教学效果的最优化。平台还向家长提供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动态,以及与学校教师及时沟通的便捷通道。

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是2020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为支持各地做好“停课不停学”工作,帮助学生居家学习,教育部整合国家、有关省市和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在延期开学期间开通的云平台。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由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承担维护运营。为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工信部部署百度、阿里、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网宿科技、华为等企业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平台免费供各地自主选择使用,可供5000万名学生同时在线使用。平台资源包括防疫教育、品德教育、专题教育、课程学习、电子教材及影视教育。其中,课程学习从近年来全国开发的原有资源库中择优选取,并根据需要由北京等地骨干教师补充录制,覆盖从小学至普通高中的主要学科课程资源,课程时间一般在20分钟左右。

2.教育厅为主体运营的在线教育

粤教翔云是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覆盖了各种教育资源,包括防疫教育、课程学习、生命与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经典阅读、研学教育、影视教育和电子教材等资源,是专门为广东省地区的学生、教师等群体提供教学服务的平台。目前,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都有以自己为管理主体运营的在线教育。

3.企业为主体运营的在线教育

中国K-12在线教育机构主要有纯在线教育机构(如跟谁学、作业帮、猿辅导等)、线下教育机构线上化(如新东方、好未来等)和一些高科技公司(主要提供平台与内容服务,如科大讯飞)。目前,我国K-12在线教育行业平台主要有少儿英语、一对一全科辅导、综合网校、兴趣教育、数理思维和作业辅导6类。少儿英语的代表有VIPKID、51Talk、米乐英语等;在线一对一全科辅导的代表有掌门1对1、海风教育、学霸君1对1;综合网校代表有新东方在线、学而思网校(主要倾向于K-12在线教育)、沪江网校,以及依托著名学校独立运营的网校,如北京四中网校;兴趣教育的代表有美术宝、爱棋道、编程猫;数理思维的代表有掌门少儿、火花思维、豌豆思维;作业辅导的代表有跟谁学、作业帮、猿辅导等。一对一全科辅导、综合网校、数理思维和作业辅导均侧重于学科教育与辅导。

北京四中网校隶属于龙之门教育集团(龙之门教育集团成立于2000年,一直专注于K-12在线教育领域业务,是集全国优秀学校和教师等优质教育资源于一体的综合类教育集团,目前拥有北京四中网校、龙之门大语文、酷蒙课堂、外交部子女远程教学服务、海外华文学校教师远程培训等多个板块),主要通过网校课程面向全国的中小学生进行远程学习辅导(课外辅导),为广大的中国家庭提供开放的学习平台和北京四中的教育资源。网校课程主要是自主学习平台,以录播课和测试测评系统为主。学生可以借助北京四中网校平台,利用整块或碎片化的时间,通过学习优秀教师深入浅出的知识讲解(智慧学习)和利用测试测评系统(AI测试及智能练习)的优质资源,达到夯实基础、领悟主旨、掌握解题方法、开阔思路并能灵活具体运用的目的。北京四中网校还积极开展校际远程教育合作,旨在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实现北京四中和全国各中学的信息交流与教学合作,达到优秀教育教学资源充分交流与共享、共同提高办学质量与教育教学水平的目的。

K-12在线教育企业的用户包括体制内用户与体制外用户。体制内用户是指那些中小学及教育机构,这些学校和教育机构会购买K-12在线教育企业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政府每年向这些学校和机构投入的信息化建设资金大多用于购买信息化设备和产品。早期的信息化产品主要有“三通两平台”。教育信息化2.0计划实施之后,“三全两高一大”提上日程,国家将资金投于“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K-12在线教育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为这些信息化产品提供服务。体制外用户包括除体制内学校及教育机构以外的其他学校和教育组织。这类用户主要购买的服务及产品包括视频公开课(在线课程)、在线交流答疑、在线搜题、在线家教和素质教育等,这些完全是企业与家长行为(见图3-6)。

图3-6 我国K-12在线教育服务关联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