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 学习、教育和培训 在线课程》

五、《信息技术 学习教育和培训 在线课程》

我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9月发布GB/T36642—2018《信息技术 学习、教育和培训 在线课程》(Information technology—Learning,education and training—Online courses)标准。该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于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我国当前较为权威的、适用于各类在线课程的技术标准。该标准给出了在线课程和评价方案的信息模型与要素、在线课程运营平台的基本要求、在线课程的评价原则,规定了各要素的功能和属性,以及相应的XML绑定。该标准将在线课程的评价指标分为课程信息完善度、课程内容与描述信息评价、教与学过程数据评价3类[13],强调从课程信息完整性、课程内容与课程设计、教学实施3个方面构建在线课程评价方案。在其所给出的典型评价方案样例中,课程设计与课程参与度2个维度分别占40%,课程信息完善度和课程建设维护2个维度各占10%。

《信息技术 学习、教育和培训 在线课程》中所有指标均为必需指标。一级指标为课程信息完善度、课程内容与描述信息评价、教与学过程数据评价。其中课程信息完善度含有2个二级指标;课程内容与描述信息评价含有14个二级指标,主要在人机交互、人与人交互的基础上增加了交流与协作指标;教与学过程数据评价含有30个二级指标,主要从教师的发帖率、帖子检阅率、回帖率,学生的活跃度、学习的完成率(是否半途而废)、课时的完成率、考试等教与学过程数据层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综观这一标准,相较于之前的规范、标准来说少了技术层面的要求,这也是我国信息技术提高的体现。该标准侧重于教与学过程中数据评价的要求,并且相关二级指标明确具体,可见该标准已将质量要求放到了学生和教师的具体教学、学习过程中,将在线课程质量标准落到实处。该标准作为我国在线课程的技术标准,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适用性,为我国各类在线课程的建设与评价提供了有关信息模型和指标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