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的程序
(一)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医院要向银行借款,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向经办机构直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贷款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贷款资金数额、用途、偿还能力和还款方式。同时还要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财政部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原有的不合理借款纠正情况;抵押物清单及同意抵押的证明,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贷款金融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提出借款申请时医院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使银行认为可以按照规定原则发放贷款给医院,即从银行取得借款的医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借款医院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
第二,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情况及医院经济效益良好。
第三,借款医院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第四,医院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第五,医院的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第六,在银行设有账户,可办理结算。
银行等金融部门发放贷款的原则是:按计划发放、择优扶持、有物资保证、按期归还。
(二)银行审批医院借款申请
第一,银行接到医院的借款申请后,根据有关规定对医院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对审查合格的医院同意贷款。审查一般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对借款人的信用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盈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保证人情况,测定提供借款的风险。
第二,银行依据审批权限,核准医院的借款金额和用款计划。
(三)银行与医院签订借款合同
银行审查同意向医院提供借款后,需要与医院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为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保证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的书面约定,同时也是协调、解决借贷双方经济纠纷的法律依据。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规定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基本条款的内容有:借款种类、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
2.保证条款
这是保证银行能够顺利收回借款的条款,它通过规定医院自有资本的比例、借款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限制作为借款担保物资的使用、担保人的责任等来使银行的借款获得足够的保证,维护银行作为债权人的利益。
3.违约条款
违约条款是对借贷双方不能履行义务所承担责任的规定,即双方如有违约行为应如何处理的条款,主要载明医院逾期不归还或挪用借款的处理和银行不按合同发放借款的处理等内容。
4.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是对以上条款未涉及相关事项的说明,如双方经办人、合同生效日期等条款。
(四)银行发放贷款
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期向医院拨付贷款。贷款银行如果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医院有权要求其偿付违约金。医院提款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可一次或多次办理,如果需要变更提款计划,也应按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办理相应手续,银行同意后才能变更。
(五)医院偿还借款
第一,医院应该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偿还的方式包括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分期还本分期付息三种。每次偿还的本金根据借款合同的规定,可以等额偿还,也可以不等额偿还。
第二,在借款到期之前,医院要及时筹足资金按时偿还银行,以免违约。同时,银行应向医院送发还本付息通知单,短期借款一般在到期一个星期前,中长期借款在到期一个月前送发还本付息通知单。
第三,如果医院由于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足额偿还银行借款,可以在到期之前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延长贷款期限。银行会视医院财务管理状况以及经营管理状况的好坏,决定是否批准医院的展期申请。对于无资金还贷,银行又不同意展期的医院,由贷款银行将贷款做逾期贷款处理,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加收罚金。对不能归还或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医院,贷款银行有权依法起诉,追回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