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分类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医院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判定一项资产是否应计入固定资产,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目录,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1]

(一)按照固定资产标准分类

医院固定资产一般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1.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及建筑物指医院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门诊、病房、影像室、药学部等业务用房,库房、职工宿舍用房、职工食堂、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以及通信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的,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具有各种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医院的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等。

3.一般设备

一般设备是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型设备,如办公用的家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

图书是指医院保存的统一管理使用的业务用书,如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各类工具书、专业图书及期刊等。

5.其他固定资产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其他分类方法

1.按照是否参与医院的医疗服务划分

按照是否参与医院的医疗服务可以将固定资产分为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两类。

经营用固定资产指那些直接用于医疗服务的各类固定资产,如专业设备、办公用房、一般设备和运输设备等。

非经营用固定资产指那些不直接用于医疗服务的各类固定资产,如职工住宅以及公用事业、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这种分类,可以反映医院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医院可根据这种分类对固定资产实施不同的管理政策。这种分类也为医院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提供了重要依据。

2.按使用状态的不同划分

按使用状态的不同分为在用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待报废的固定资产。

在用的固定资产指医院在医疗服务中正常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指医院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和各种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待报废的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已满或不适合于医院医疗服务而等待处理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