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股份制的类型
如今,我国实行股份制的医院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即股份制医院和股份合作制医院。按照投资主体划分,股份制医院又分为由多个法人投资组建的股份制医院和由大中型国有医院转制形成的股份制医院。股份合作制医院多为转制后的城市小型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医院以及农村乡镇卫生院。
(一)股份制医院
由法人投资组建的股份制医院一般是由多个医院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投资入股建立的,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医院在经营中完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医院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样是董事会,董事长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担任。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院长对董事会负责。院长除定期向董事会汇报重大问题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机关如卫生部门的指导外,全权处理医院的业务。
股份制医院的特点就在其收益分配上。股份制医院的纯收入扣除发展基金和院长基金后,其余作为红利分配给各个股东。具体做法有:只分红不派息;既分红又派息;个人股分红,国家股只派息,或提取折旧不分红。
股息发放有的按高于一年期银行利息逐月发,有的按三年期银行利息年发放。具体做法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此外,有的股份制医院是国有医院对其所属的和兼并的集体所有制医院进行股份制改造而形成的,也有的是在国有医院内部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制治疗中心。
(二)股份合作制医院
股份合作形式主要有:①公有资产全部参股或有偿使用,并实行全员入股。②公有资产量化折股,按工龄、责任和贡献大小分派给职工,职工不需要投资入股。③公有资产部分参股或有偿使用,部分折股分派给职工,并实行全员入股。④医院同院外医疗卫生单位、持证个体医生或其他社会法人联合参股。
股权的设置形式包括:①国家股,即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历年投资形成的资产。②集体股,即医院职工历年共同劳动积累的资产,属医院职工集体所有。③个人股,在职职工以个人可支配的合法收入投资入股或使用实物折股投入的股份,又分为基本股和责任风险股,基本股全员有份,责任风险股在高于基本股的一定限度内,经营者、管理骨干和业务骨干按董事会或股东会、职代会议定的份额入股。④法人股,即医院以外的医院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的投资入股。
股份合作制医院的分配制度与股份制医院不同,以按劳取酬为主,按股分利为辅为原则。工资总额与医院的收入挂钩。有的股份合作制医院实行基本工资、职务职称工资、效能工资等结构工资制。年纯收入扣除发展基金和院长基金后,其余按股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