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第三章的章名是“关于汉语的不同文体风格及撰写文章最好的方法”。这一章的开头有一段值得注意的总体介绍。
马若瑟说,中国语言和文学的历史发展不同于其他民族语言和文学的发展。中国人似乎是从一个最高的完美阶段开始,然后逐渐没落。然而,是不是就是中国人创造了这样一个开端呢?
我们读到过这样的句子:“世界上的所有民族都是以一种相似的方式进化的——从举止野蛮、居住在山林中,慢慢地,他们变文明了。”同时,文雅的词汇和清晰的语句逐渐取代了最初人们表达自己时的质朴。这种情况也发生在中国人的身上,在那些相信古老的中国史书的人看来更为明显。虽然,中国人在这一方面似乎并不比其他民族优越多少,但是在他们自己的古老书籍中有结构巧妙惊人的象形文字,他们至今还保留着这些书籍,称为“经”。这是多么令人惊叹。不仅因为他们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也因为在经书中包含的神秘原理的奥妙,还因为简洁的文体风格所体现出来的活力。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否认这一事实,然而是不是他们自己创作出了这些文章呢?或者说他们是不是从祖先那里继承了这一传统呢?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本书讨论的范围,我将把它留给博学而又持重的学者们来解决。
这种故意有点含糊其辞的表述从“他们的祖先”一词上已经体现得很明显了,而同时代的读者完全可以一眼就看透要旨所在。
马若瑟与大多数传教士以及欧洲的许多学者持同样的看法,那就是中国的人口不是土生土长的。大中华帝国的宏伟结构,连同它组织完善的理想社会的蓝图;它丰富的文学,历经几千年传承至今,并被博学睿智的文人们不断地评注;还有它高度发达的道德水平——所有这一切是不可能独自萌芽、出现在世界上这个远离欧洲的边陲地区的。这确实令人难以置信。
对于17、18世纪的欧洲而言,接受了《旧约》前几页所讲的故事,就好像是地球上人类生活开端的真实历史一样。用《圣经》来寻求解答“中国之谜”的答案是十分自然的。
更为自然的是,他们想象在大洪水之后,人类语言变化之前,东亚地区是由诺亚的一个儿子的家庭繁衍起来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中国人最古老的书籍中无法超越的完美与优秀就可以被归因于家族的传统。最后,下面这句话把这一问题“留给博学而又持重的学者们来解决”中的讽刺意味,不会被《汉语札记》的读者们所遗忘,因为这句话里充满了在这些问题上对权威人士的那些做作和自负态度的讽刺。
在简要的总体介绍之后,第二编的第三章以一种奇怪的思路来进行论述。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汉语札记》的一开始是一份关于古代中国文学的分类表。现在,在第三章里,我们发现另一份记录,是根据文体的特点来组织的。
从上文引用的那份短小的介绍中理清脉络后,我们注意到,马若瑟宣称,最优美、最值得称颂的文体是我们在最古老的作品里发现的——即《易经》、《诗经》和《尚书》,这些作品被他认为是真正的“经”。在这些书中,最深奥的道理和思想都是通过最扼要和最简洁的句子表达出来的。学生应当收集和学习这些伟大而珍贵的作品。
比“三经”略逊一等的是《中庸》、《大学》、《论语》和《礼记》中部分章节的文风。马若瑟说,《道德经》中的简洁风格更甚于“经”,而在言辞上有所夸张。“在《道德经》中所表达出来的思想甚至比《诗经》、《尚书》和《易经》更为简洁,更为有力。”
还有一些作品虽然地位上不及上述的经典崇高,但也十分重要。“如果你想要写优雅的中文文章,就必须有这些书籍并仔细地进行学习。”马若瑟举出了八本书:《庄子》、《列子》、《关尹子》、《荀子》、《孟子》、《太玄经》、《淮南子》和《吕氏春秋》。
他说,把《孟子》放到这一类里是因为尽管他写得很好,但他的文法却还不及荀子和扬雄;而且,马若瑟认为《庄子》和《列子》是他们中写得最好的。
《左传》和《国语》具有同样高的质量,常常使人回忆起古代的风格。司马迁的写作风格也是这样的。
最后是一批唐、宋作家。他们的风格虽然不及前辈,但也远远超过他们之后的作者。马若瑟选择了韩愈、欧阳修和苏东坡,以及杜甫和李白加以赞扬。也许是有点奇怪,他还加上了朱熹的风格。他说,当这位作家自己高兴这么做时,他就能写出纯洁高雅的文风。
马若瑟在总结他对文体的分类时,评论道:“中国文人耗费了自己的一生,痛苦地写作所谓‘世文’的文章。”[9]他说在宋代,王安石于科举考试中引入了这种文章。“没有什么可以想象成比这种文章更为华丽更为空洞的了。”在窜改了几行这类风格的文章后,马若瑟于结尾处谈到中国人也许会对此感到乏味,“但他们还没有充分地了解真正的哲学和不同类别文学的深奥,而这些可以使他们给枯萎的花朵重新带来生命的活力”。
第三章的第二节名为“文体的通用规则”。本章一开始就引用了扬雄的话:“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赋,事、辞称则经。”[10]总结了最佳的文学风格。
如果主旨思想的表达超过了言辞,文章就显得粗鲁。如果言辞的表达超过了主旨,文体就会流于诗赋化。只有当主旨与言辞相互平衡的时候,文体才可以称得上“经”。
马若瑟说,这种评判标准是正确的,而且就技巧上来说,也是值得注意的。
这三个句子结构如此有技巧,尽管每句有五个字,但一共才只有八个不同的字。
这一节的最后一部分阐述了中国散文中音调的重要性。马若瑟认为,汉语里的两种音调:平调(第一声和第二声)、仄调(第三声和第四声)可以与希腊和罗马韵律学中的长短音节相比拟。在散文写作中,欧洲作家对音节长短不是很在意,但对中国作家而言,音调,尤其在散文中是至关重要的。在连续的句子中的最后一个词,常常是字数一样的词,但不应当用同种的音调平或仄,否则对中国人的耳朵是一种折磨。如果一个人想要学会写中文文章,那他就要学习音调的知识,并且学会用正确的方法来组合它们。
不管怎样,在这方面所碰到的困难被高估了。避免在句尾重复使用两种音调显然比作一首拉丁文或希腊文的韵律诗要容易得多。在这种韵律诗里,奇数的音节短,而偶数的音节长,马若瑟摘录了贺拉斯(Horace)的抒情韵律诗,并提醒他的读者,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儿童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学会这种韵律诗系统,那么又有谁可以坚持说一个传教士学不会简单的平仄规律呢?
如同在书中其他很多地方一样,马若瑟最后总结道:“在这里仔细地描述规律也许有点浪费时间,我的意思可以从下面的例句里得到更为清楚的表达。”这里总共有20个例句,构成了这一章的第三节,也是最后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