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引言

精神分析理论的现状,因其复杂性与异质性,似乎总是令学生与临床医生感到不知所措。与过去的观念相比,精神分析治疗近来已成为治疗更广范围内病人的选择。新病人带来新的临床资料,反过来形成新的理论。结果造就了各种各样的理论立场,均具有截然不同的概念发展的路线以及独特的语言,令分析师怦然心动。各“学派”之间的交流是极少的。其拥护者为了使概念上的复杂性具有秩序,经常宣称某个立场才是“真正的精神分析”,导致与其他理论观点进行整合、综合与比较的尝试都显得没有必要。对这种情况的澄清颇费周章。

若令精神分析崩塌,就是将其局限于某个特定的理论或模式来阐释精神动力的内容,使其失去多样性,从而使精神分析成为一种不是那么重要的学科。由此造成的理论混乱与过早的终结,使许多临床工作者完全抛弃了正规的理论,转而全力以赴投身于他们认为的与每次分析相遇的唯一性,以及关于处理病人的实用性技术指点。这会使精神分析丧失持续九十年之久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令人激动的相互作用。

我们认为需要采取不是那么简化主义的、更加综合的方法。这种方法,类似于罗伊·沙菲尔(1979)所说的“比较精神分析”,可以提供一个概念的框架,竞争理论之间的混乱可以在其中得以澄清。比较精神分析有助于理论家和学习理论的学生明了集中与发散的重要领域,各种精神分析学派之间的隔离以及每个学派的内在复杂性使得这些领域模糊不清。通过总结关于许多临床问题的不同理论观点的含意,有助于临床医生的工作,从而为理论整合与实践提供结构。我们这本书就是致力于这些目标。

当前精神分析思想学派的多样性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弗洛伊德提出其最初的主要理论观点之后的五十年中,这个领域最重要的运动可以称之为离心运动。弗洛伊德的本能驱力理论作为一个焦点,从中延伸出一个又一个的发散运动,每个运动都有其特定的方向。这些运动包括:荣格与阿德勒的早期的理论分离,兰科与费伦奇在19世纪20年代试图修正经典技术,以及弗洛姆、沙利文与霍尼在19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所建立与阐明的所谓新弗洛伊德学派。那些保留“弗洛伊德”称号的人经历了三个方向的分裂。有一些人固守弗洛伊德一生之中建立的理论,拒绝接受任何调整。而那些倾向于调和的人之中,则存在19世纪30年代发展起来的主要的思想观念的分裂,一部分人追随梅兰妮·克莱因,另一部分人则接受被称之为美国自我心理学的理论(由安娜·弗洛伊德与海因茨·哈特曼所创立)。这些主要的分歧还穿插着数不清的进一步的修正与改动,少有人注意,追随者为数不多。

过去的二十年中这种离心运动有所逆转。当代精神分析理论表面多样性之下集中着基本问题。比较当今理论家的著作,就像是观看不同风格与审美意识的画家对同一景色的不同描绘。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不同的情感、颜色与色调。不过,近距离的端详,普遍景色的特征就会呈现出来:同样的村庄、同样的山与同样的树。日益增长的对人与人之间互动的重视构成了当今精神分析的普遍“景色”,也就是说,重视客体关系问题。我们之所以将客体关系作为一个普遍“问题”,是因为当前精神分析文献对精神分析的起源、意义以及主要的转变模式没有达成共识。尽管客体关系的临床核心地位实质上已被当前所有精神分析学派所接受,对于这种重要性的理解方式还是存在着巨大差异。实际上,处理客体关系问题的方法已经为任何特定理论设定了框架,从而决定了该理论的模型,并确定了相对于其他精神分析理论的位置。

为什么与他人关系的临床核心性为精神分析理论构建带来了问题?精神分析理论的早期发展是围绕驱力概念建立的。弗洛伊德的研究促使他考虑他认为的人类体验的“深度”,人类生物学本质所表现出的冲动,以及躯体产生的需求,这种需求为所有精神活动提供能量和目标。他不是认为与外界以及他人的关系不重要,而更重要、更急迫的似乎是其对驱力及其变迁的研究。在后期著作中,当弗洛伊德谈到“自我”问题以及自我与外界和他人的关系时,对于如何在其驱力理论中将那些过程与问题摆正位置,一点也不明确。客体关系必须得到解释;早期的驱力理论并没有自动地提供并包含客体关系起源、意义与命运。

存在两种处理客体关系问题的主要策略。第一种,最初为弗洛伊德所采用,本质上是保护性的,是延伸并应用其最初以驱力为基础的模型来容纳后期对客体关系的临床重视。在弗洛伊德的驱力理论中,人格与心理病理的所有方面在本质上被理解为一种驱力的功能、衍生物及其转化。因此,解决客体关系问题的同时,原封不动地保留驱力理论,需要将与他人的关系(以及个体对这些关系的内在表征)衍变为驱力自身的变迁。弗洛伊德及其后的理论家采用此种策略,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与驱力释放的关系中理解客体的作用:客体可以抑制、促进驱力释放,或者成为驱力的目标。第二种,更为激进地处理客体关系的策略,是用根本不同的概念框架替换驱力理论,与他人的关系构成了精神生活的基本单位。与他人联结的特定模式的创建或再创建用以替代了驱力的释放,作为激发人类行为的力量。对这种策略最为清晰的表达来自哈里·斯塔克·沙利文与W·R·D·费尔贝恩在19世纪40年代的工作。我们认为这两类理论家的理念是相容的,而且是能被整合在一起,看作是对驱力理论的重要的系统化的替代方案的。

当前精神分析理论的很多异质性与复杂性可以用这样的方法得到澄清,也就是将这些理解客体关系的竞争策略之间的辩证冲突作为起点,一种保留了最初的驱力理论,另一种用完全不同的模型替代了驱力理论。从对待这些模型的基本立场来看,对每位理论家的贡献就能得到最好的理解;从这个角度看,理论之间的相似与不同就会凸显出来。我们的目的是阐明支撑每个模型的原理,并将精神分析思想史上主要的理论家根据模型进行排位。阐明客体关系极其重要的临床意义一直是精神分析思想史上首要的概念问题。每一位重要的精神分析作者必须自己阐明对这个问题的立场,而且其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决定了之后的理论构建的基本方法,并为其奠定了基础。理解了处理这个问题的最重要的策略,以及支撑这些策略的这两种非常不同的概念模型,就有可能摆正主要的精神分析理论家彼此之间的位置,从而阐明其基本的相似与不同,而它们常常被较小的问题、精神分析的派别之争以及所使用语言的不同所掩盖。

对于精神分析思想史和客体关系问题,现存的对客体关系理论的评论,倾向于在这个或那个模型的范围内进行,与之相比,本书的视角是不同的,范围也更加广泛。驱力理论模型与调和策略的拥护者(Modell,1968),倾向于极力贬低那些更加激进的抛弃驱力理论的理论家的贡献;更加纯粹的创新模型与彻底决裂策略的拥护者(Guntrip,1971),则倾向于极力贬低那些驱力理论框架内的客体关系理论家的贡献。这两种理论构建的路线都是有意义的、成功的,可以理解为针对同样问题的不同方式的努力。

为了避免读者误解我们的意图,我们从一开始就澄清我们没有在做什么。我们没有提供关于所有精神分析思想的综合史,也没有提供理解所有精神分析理论的本质与结构的模型;我们没有在一般的科学理论范畴和专门的精神分析理论范畴考虑有效性与可证明性这个复杂的问题(见Suppe,1977,在科学哲学范畴内讨论这些问题的广泛的观点)。我们的目标是描述性的、分析性的。我们希望通过对关于一个普遍问题的不同观点的严谨的分析,提供一个脉络,借此可以穿过精神分析观点的迷宫,从而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其潜在的结构,更容易理解这些观点。

比较精神分析并非没有风险。不同的精神分析理论学派源于不同的知识传统,建立在有着巨大差异的哲学和方法学的假设之上,并采用不同语言。每个理论都是一个复杂的概念网络,通过针对那个理论的内在进步发展而来,常常与其他的精神分析思想学派隔离开来。因此,人们一直在争论,不篡改每个理论的完整性,就不能对精神分析理论进行有意义的比较。对于截然不同的理论体系进行这种思路的分析和强迫性的、误导性的比较,以及还原性的肢解,当然会存在风险,对此需要牢记在心。

不过,对理论进行认真、有敬意的比较,不仅有可能,也是必要的。拒不接受综合与整合的方法有其自身的危险,也许麻烦更大。没有这些方法,精神分析可能会成为一个支离破碎的学科,学派之间呈现隔离与半隔离状态,导致这种隔离的不是由于巨大的观念差异,而是由于政治与友爱的传统。这样的过程会将精神分析构想,从一系列不断增长的临床与理论的探索和假设,转变为一系列宗教信仰式的思维岛。

而且,我们认为,对于不同理论的比较与整合的争论忽视了精神分析生活的现实状况。每一位分析师,即使是最僵化非理论主义者,至少在实质上算是一位理论家。你从病人那里听到的受到你对生活认识的影响;也会受到某种理论的影响,分析师本人对此可能清楚,也可能不甚明了,这种理论源自其所读(技术文献与非技术文献)、所见,及其生活经历。除了最严重的教条主义者,每一位分析师的临床实践都建立在理论基础之上,这个理论是许多信息来源的综合。我们希望,我们这种明晰的比较精神分析,能通过让临床医生提高对那些已付诸文字的特定理论的认识,来帮助他做好他实际上一直在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