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南通教育的发展
一 五代宋元时期南通官学的兴废
五代十国时期,南通先后属于杨吴和南唐政权管辖。南唐重视文化教育事业,不仅兴办了中央官学,对地方教育事业也大力提倡。《南唐书》载:“南唐跨有江淮,鸠集典坟,特置学官,滨秦淮,开国子监,复有庐山国学,其徒各不下数百,所统州县,往往有学。” (1) 在此背景下,南唐保大十年(952),如皋县重置时就设立了县学,如皋县学遂为南通地区最早的教育机构。
宋代建立之初,即确定了“重文轻武”的战略性国策,在大力发展科举的同时,鼓励地方兴办学校。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普遍重视,地方官学的普及程度有所提高。宋朝的学校,创立之初大多比较简略,多依文庙而建,尔后历经修葺渐成规模。主政南通的地方官员中,不少人对于学校教化的意义颇为重视,上任之后倾心于州学、文庙的修建。太平兴国五年(980)通州知州曾环发现城西南的孔庙,位处低狭之地,不庇风雨,于是择州城东门外平坦之处,建门墙殿宇,塑孔子像,始立州学。同时,通州属县海门、静海也分别建有县学。乾兴元年(1022)通州知州移建儒学于城内,一年而成,主要建筑有大成殿、讲堂、稽古阁,州学、孔庙合建于一处,州学景象焕然一新。此后增建庠门、射亭,基本保持到北宋末。南宋及元初,战乱频仍,江淮一带成兵家争夺之地,州学遭受三次大的兵灾。第一次是南宋绍兴初毁于战火,生徒只能在临时斋舍就读。绍兴二十三年(1153)通判方云翼重建儒学学舍。第二次是淳祐二年(1242)元兵入通州,再毁于战火,仅存礼殿、明伦堂。咸淳元年(1265)州学教授黄焱到任,即大建州学,备学具器用,八年通州静海县人、兵部侍郎印应雷捐资修建学斋。第三次是宋元之际再遭兵灾,元至元十年(1273)通州监郡、知枢密院事卜颜不花和知州郭某、直学罗汶成等捐资重建大成殿。元世祖即位后国家统一,社会逐渐走向安定,多次下诏兴学,被战火燹毁的学校得以重建。由州学之兴废,可略见南通地方官员对于教育的重视。
事实上,宋代通州州学的生员人数并不多,由南宋时学宫毁于战火时,知州康渊拿出私奉在城西购置临时斋舍安置生徒一事,即可窥见一斑。当时的士子普遍重视科举应考而不注重学校,因此才有了庆历年间范仲淹、熙宁年间王安石、崇宁年间蔡京等人改革科举、兴办学校的设想和尝试。庆历时规定士子须在学校三百天方能应举,王安石则以三舍法取士,蔡京干脆以学校取代科举。这些兴学措施虽未能长久,却多少助推了南通古代学校教育的发展,通州借此机会成为“利市州”而名扬天下。同样为了使学校教育获得稳定发展,北宋逐步建立起稳定的教育经费制度,主要有助学钱和学田。助学钱是由朝廷或地方政府直接拨给学校,资助的形式有钱、粮两种,按人头分配。学田主要来源于朝廷赐田和官府拨田,也有少量个人捐田。熙宁四年(1071),朝廷遍给诸州学田十顷,确立宋代教育经费的基本制度,并为后世所沿用。
二 明清时期南通教育的兴盛
明清两代统治者较以往更加重视学校建设,明太祖朱元璋认为:“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 (2) 洪武二年(1369)即诏令各府、州、县设立学校,并把学校与科举紧紧联系在一起,建设力度之强、成果之大在中国历代王朝中是首屈一指的。一方面,明代的地方学校通过制定学规、规范教学内容、举行乡饮酒礼、祭祀孔庙等途径,不断发挥其社会整合与思想教化的功用,成为中央政府管控地方社会的重要依托。另一方面,完善学校体系,并使之归入到科举体系之中,使成千上万的学子走上“科举必由学校”的进身之阶,完全改变了宋元时期科举取士抑或是学校取士的纷争。学校成为储才以应科目的场所,科举兴则学校兴,在科举、学校一体化的基础下,南通古代教育迎来了它的兴盛时期。
(一) 州县学的发展
1. 学宫的兴建
明代于学宫屡有修缮、重建与增扩。洪武二年知州熊春首先进行了修缮,正统年间知州刘復等人捐资,对殿堂斋庑门亭等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整修。天顺、成化、弘治皆有不同程度的修缮扩建。正德九年(1514)郡守蒋孔晹重建戟门及名宦、乡贤二祠。嘉靖年间,分别于二年、四年、九年、二十一年、三十二年五次进行维修新建,增加了号舍、敬一亭、志道堂等。隆庆、万历到明末又不断修补整新,整座学宫布局严谨、功能齐备,形成了以棂星门—戟门—大成殿—明伦堂—尊经阁为中轴线、东西两边井然配置的宏大建筑群。清代各朝,州学建筑又多有维修,但主体结构及其功能依旧保持明朝的基本格局。
如皋县学,元末毁于兵火,明洪武三年(1370)知县谢得民重建明伦堂、东西两斋。正统七年(1442)增建棂星门、两庑讲堂。明嘉靖十九年(1540),巡盐御史吴楼、焦琏,知县黎尧勋迁建于旧县学东,大肆整修,建文庙、大成殿、明伦堂、斋馆、号房、射圃等,县学面貌为之一新。明清两代,先后进行60多次修缮、扩建,形成了规模宏大的学宫建筑。
海门县学明清时期多次迁移。明初知县徐伯善重建县学,洪武年间即为江涛冲毁,永乐、成化朝多次重建。正德九年(1514)县学与县治一同迁往通州余中场。嘉靖二十四年(1545)海门县迁往金沙场南,知县江执又新建县学。清康熙十一年(1672)因海潮侵蚀城圮,海门裁县划归通州,县学随之废置。乾隆时期,海门复涨,于嘉庆十七年(1812)建海门厅学。南通州县学,直至清末科举告废时方结束。
2. 学宫教学规模
明代由学正一人主持州学学务,训导三人辅助学正,掌管教化、诵肆之事。清代设学正、训导各一人。县学由教谕一人主持,训导由二人改为一人。州、县学以儒家经典及史书为生员主要学习读本,如《四书》《五经》《性理大全》《资治通鉴》《朱子家训》等,清代增有《明史》《孝经衍义》等。
学宫有颇为严格的学规。洪武年间明太祖多次颁布学校禁例,不许在学生员交结地方官员,禁止生员对“军民一切利病”发表言论。十九年颁布的《御制大诰》,被列为学校的必修课。清顺治、康熙、雍正、乾隆等皆有圣谕、禁例颁布,常常以碑刻形式立于学宫,以晓示生员。通州州学明伦堂北面的敬一亭中,立有五块碑,御制卧碑两块,敬一箴、范俊心箴、程颐四箴各一块,主要为圣谕广训和劝学箴言。地方官员和学官也不时集聚师生,宣讲戒律和学规。
明清两代,对地方府、州、县学的入学人数皆有定额限制。明代,通州州学在籍廪膳生30名,海门县学、如皋县学各20名,每人每月可享受国家廪米6斗。宣德三年(1428)增添了增广生的名额,数量与廪膳生等同。正统十二年(1447)复增附学生员,无定额。据《通庠题名录》记载,明代通州入学人数共计2069人。 (3)
清代略有变化,分为文生员和武生员。文生员岁科入学额,顺治十五年(1658)通州、如皋定为15名,海门4名。康熙十一年(1672),海门县境日蹙并入通州,县学废而学额保留。康熙二十八年(1689)通州20名,如皋16名。雍正四年(1726)增额至通州25名,如皋22名,海门10名。同治年间,因捐助军饷银,通州、如皋各递增10人。除此以外,不定期增加灶籍名额。到光绪年间,通州为36名,静海(指海门)10名,如皋32名。 (4) 遇到国家庆典,则临时另加名额不等,如顺治、乾隆即位时,皆加通州7名、如皋5名、静海3名。武学生入学额,康熙朝定通州15名,如皋12名、海门6名。雍正朝通州17名,如皋13名、海门6名。同治年间因捐助军饷银,通州、海门各递增10人。
据统计,清代州学入学文生员共计4803人,如皋县学文生员3471名,另有海门静海乡文生员1583人。三者相加,清代通州文生员达9854人。③
此外,州学还负有按定额贡选生员入国子监的职责,贡选名单送于学政官,经院试合格者入国子监,不中者遣还。明代南通常规岁贡,洪武年州学从一年2人,改为二年3人,县学岁贡1人。正统六年(1441)更定州学三年2人,县学二年1人。弘治、嘉靖间,定州学二年3人,县学岁贡1人。此后遂成定制,终明未有更改。清代顺治二年(1645),州学岁贡是三年2人,县学为二年1人。康熙元年(1662),定州学二年1人,县学三年1人。康熙八年恢复旧例。由州县学生员入选国子监者,称为监生,可以直接授官,直接参加乡试。此外,尚有拔贡、优贡、恩贡、例贡和副贡等,亦可入监。
3. 学宫学田
通州州学置有学田,收入多作州学经费。清初有上、中、下学田233.1亩,下草田80.8亩,学田所收租米折征银140.3两。 (5) 乾隆年中坍没199.5亩,其后络续补充,到嘉庆十三年(1808)又拨补滩田80.3亩,共有学田366.1亩。官府对州学也有定额补贴,嘉庆十四年用于州学开支银约359两,约占实征税银4.26万两的0.85%,州学30名廪膳生粮银118.66两。
明代天顺八年(1464),如皋县学教谕周鼎置学田181.6亩,嘉靖三十九年(1560)知县童蒙吉增田273.9亩。康熙三年(1664)开垦学田129亩,学田共计582.5亩。 (6) 同治年又增加学田233.5亩,年租银增加147两多。明嘉靖十四年(1535)用于州学开支银约267.5两,约占实征税银2.35万两的1.14%,县学20名廪膳生粮银80两。
(二) 书院的发展
书院是中国古代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多由私人创办和主持,将图书的收藏和校对、教学与研究合为一体,是独立于官学之外的民间学术研究和教育机构。书院之名始见于唐朝,五代之白鹿洞书院最负盛名。宋代随着理学的发展,各地书院逐渐兴盛,应天书院、岳麓书院、石鼓书院、徂徕书院等号为四大书院。南通最早的书院亦出现于宋代,目前最早见于记载的是通州的紫薇书院。据明万历《通州志》记载:“紫薇书院在州西北光孝塔右,今遗址四水尚存。” (7) 已知的宋元时期南通的书院,如王尧明书院、丁天锡书院,多是家塾类的教育机构。
明清两代是南通书院最多的时期,且多由地方官府设置,实际上具有半官半私的性质。明代通州有铁渠书院、通川书院、崇川书院、忠孝书院、五山书院,如皋有安定书院和修篁书院,海安有风山书院。明代南通书院多在曲折中存废、发展,除石港忠孝书院外,一般设置的时间都不长。从实际情况看,办学层次低,以生童教育为主,甚少学术研讨活动。书院不属于学校科举的系统,学生不是生员,非经行省提学官司考试录取,不得进入州、县学。明末,江西开始出现由书院直接保送若干学生参加乡试科考,书院遂逐渐纳入科举制度中,开始向考课式转化。
清代时今境域内有书院14所,通州6所,海门厅1所,如皋5所,海安2所,多数是在乾隆年间及其以后创办。其中较为著名的有通州的紫琅书院、文正书院,如皋县的安定书院和海门厅的师山书院。 (8) 紫琅书院在州治北盐义仓后,乾隆十年(1745)知州董权文建,同治十一年(1872)知州梁悦馨重修。文正书院在石港场,康熙三年(1664)盐运判杨鹤年重修忠孝书院,改名文正书院。道光二十年(1840)、咸丰六年(1856)运判赵祖玉、沈炳先后重修。如皋安定书院,位于县治东北隅,初名雉水书院,乾隆十二年(1747)知县赵廷健设置,道光元年(1821)知县托克托布率绅士胡萱生等人重修,遂改名文正。海门师山书院在学宫西,嘉庆十四年(1809)同知刘平骄主持创建,由士民捐资赞助,共耗银一万多两。另外,明道书院设在泰州海安城(今属海安县),乾隆四十年(1775)“监生程旭捐资创建,四十五年改为书院”。守正书院在东台县角斜场中街(今属海安县),光绪十四年(1888)盐场大使唐如峒等筹款建立。 (9)
清代书院保持有讲学惯例,紫琅书院先后聘请吴坦、萧之礼、王曾翼来院讲学,但多数书院已向考课转化。每月在书院读书的生员及未入学的童生均需参加考课。考课分官课及师课两种,官课由州、厅、县官主持,师课由书院山长主持。每月官课一次、师课两次。课卷由官、师评定,生卷分超等、特等、一等;童卷分上取、中取、次取。考试名列前茅者可获得奖励。此外,书院置有田产,其收入用作书院经费,在书院读书的生童可获得定额补助,民间也多有人士出资助学。
(三) 其他教育的发展
明清时期的国子学、府州县学是较高等的教育机构,书院兼有高等教育与初等教育的性质。与此相比,社学、义学、私塾属于初等教育程度,基本处于蒙学阶段。而家学则相对复杂,具有综合性。随着南通地域地位的提高和政治经济的发展,上述教育类型在明清时期皆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和发展,对南通地区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1. 社学
社学是建于乡镇的基层学校,其设立始于元代。明代是南通社学发展最为兴盛的时期,初期多由政府设立,是明代基层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洪武八年(1375)始令有司更置社学、导民善俗,正统、成化、弘治、万历时期,亦多次下令各地设立社学,不但在乡村地区设置,城镇坊厢也需设置。
社学选择通晓经书的文人为教师,一般招收8—15岁的儿童入学,县学中被降等“发社”的生员也在社学中读书。在进行蒙学知识的启蒙教育外,讲授御制大诰、本朝律令和冠、婚、丧、祭等方面的礼仪,目的就是要教化百姓、整肃民俗。
明朝通州城有社学七所,分布在各坊之中。海门县有社学两所。通州盐场金沙、石港、余西、余东、西亭、吕四等均有社学。如皋县古代社学比较多,明洪武八年时达84所,后时有减少。嘉靖三年(1524)社学15所,万历十五年(1587)社学7所。今海安县的角斜及旧场乡、如东县的栟茶镇,清朝属东台县,均为盐场,也建有社学。社学大都置有社田30—50亩,收入用作办学经费。相比较而言,设在盐场的社学反而办得更好,如余西盐扬社学,建有社学大门、学舍、大殿、更衣所等处,盐场大使负责维修,时不时还增加些田租银助学。这是因为盐场教育机构少,地方士民有较为强烈的要求,盐运分司也具有这样的经济实力。
明代官方兴办社学的同时,鼓励民间自办社学。官办社学之初,有的强民入学,甚至上下其手,从中渔利,出现了“有司扰民”的情况。洪武十六年(1383)明太祖下令:“民间自立社学,延师儒以教子弟,有司不得干预。” (10) 即民间有力者亦可兴办社学,经费遂由社会、社田出资或地方绅民捐资,以减轻地方官府的负担,形成了官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基本状态。明中叶后,由于经济负担问题,加上地方官吏又都不重视社学,听任自生自灭,未能形成完备体制的社学教育逐渐衰落下去。
清初统治者力图振兴社学。顺治九年(1652),清廷下令全国建立社学,要求每乡设立一所社学,着手恢复明代前期初等教育体制。雍正元年(1723),清廷再次下令各地设置社学。南通的部分社学得以重建,如乾隆时余西场重建,海安角斜社学移建,同治时余东场社学重建,但社学规模远不如明代兴盛。
2. 义学
义学为古代民间捐资或地方公款出资而设立的学塾,亦称义塾。义学以贫寒家庭的子弟为主要教育对象,实行免费授学。所教内容大多只是生活中基础实用的常识,以识文断字、算账出据为主要内容,以敦教风化为主要目的。明代社学兴盛时,义学地位并不突出。随着社学衰落,义学开始兴盛。义学本身与社学性质相近,因此通州金沙盐场大使遂把社学改建为义学。在清朝,通州城内、属县各地都有分布。通州城内有义学9所,乡下有多所;如皋县义学有11所;海安镇有义学2所。道光二十四年(1844)海门厅同知周维新捐置义塾8所,实际上是官办义学。民办义学则由捐田、捐银、捐房等维持。清代通州义学取代社学,成为地方基层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私塾
私塾为旧时私人创办的学塾,它主要有两种形式:一为有钱人延请塾师于家,付给酬资,管其食宿,用以对子弟及族人子弟讲课,即坐馆。一为塾师自己在家中设馆教学,即门馆,对愿意入学的学童收取学费,远方来学需要住宿的可“寄读”。相对社学、义学而言,私塾带有鲜明的收费授学的色彩,兼具蒙教和举业性质。
明清时期私塾教材一般以《百家姓》《三字经》《千家诗》及《幼学琼林》为主,较高级的经馆也讲授《四书》《五经》及古文、唐诗等。私塾在古代是重要的教育方式之一,明清时期南通私塾遍布于广大的城镇乡村。例如,清末如东栟茶一地就有私塾100多所,掘港市镇内就有27家。官办的社学、义学等常因管理不善,经费不支而不能满足儿童入学之需,对大量儿童进行初等教育的还是私塾。清代已出现专门以私塾为业的家族,通州西亭宋氏以私塾传家而闻名。清末状元张謇自5岁起入邻塾读了七年的蒙学,12岁时其父聘请西亭秀才宋蓬山先生上门,“延师于家”,读了两年多的家塾,已能作诗文、成制艺。宋老先生去世后,张謇遵父命,到西亭复从宋蓬山侄子宋琳为师,“宿膳其家”。16岁应院试,取中二十六名附学生员。同治九年(1870),仍从学于西亭,科试取得一等十六名, (11) 成为一名秀才。经过13年的私塾学习,方才获得参加乡试的资格。清朝末年随着科举制的废除,各种旧学也先后停办,唯有私塾经改良后一直存续到20世纪50年代。
4. 家学
家学是“以私家藏书、经典家授、家教训示、家风传承、家族谱牒为质素要域的家传之学” (12) 。中国传统家学起源很早,东汉时已渐成风气。宋元后江苏境内家学兴盛,南通地区也不例外。早在北宋时期,如皋就出现了一门六进士的王氏家族。明清时期文化世家甚众,其中著名的有如皋的冒氏家族和通州的范氏世家等。家学得以形成,一是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撑,二是需要文化持续地传承。
如皋冒氏家族自元末迁至如皋,明代中后期逐渐走向鼎盛,历经清代,余绪直至近代。数百年间,冒氏家族祖孙绵延,或从政为官或治学著述,大多雅善诗文,出现了许多颇具影响的文人学士,如冒愈昌、冒梦辰、冒梦龄叔侄兄弟三人,冒起宗、冒襄、冒禾书、冒丹书祖孙三代四人等等。其中冒愈昌以诗文名震一时;冒辟疆以文章气节名噪当时,有“淮海维扬一俊人”之美誉。
南通范氏世家是指宋代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之次子范纯仁的直系后裔,从明朝嘉靖年间的范应龙直至当代范曾,历经明、清、民国而至今共450余年,诗文传家,薪火相传十三代。当代国学大师钱仲联对南通范氏诗曾作如是评价:“清代惜抱大桐城古文之派,以迄今日,厥传未绝,南通范氏其执吟坛牛耳者哉。”“不惟中国文学史之所仅见,亦世界文学史所未闻。四百年中,名人相望,大师辈出,陶钧鼓铸,涝沛成气,兀为中国文化史之奇迹。” (13)
这样的家学,对一个地区好的学风的形成,产生了良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