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南通中医的发端

第一节 宋元时期南通中医的发端

北宋时期,官办医疗机构已经较为发达,中央有翰林医官院负责供奉朝廷医药,并兼具行政管理职能,对外派遣医官。州县根据百姓数量设置医官人数,经考试合格录用,宋元丰六年(1083)规定县每万户一至五名医生 (1) 。药物为专卖品,由官方设置的熟药所、修合药所负责制作和销售,并有指定的医官辨验药材质量。官办医疗机构的名称后几经变迁,称为“太平惠民局”。《宋史》载:“和剂局、惠民局,掌修合良药,出卖以济民疾。” (2) 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设安济坊以收容贫病百姓,给予医药照顾,招募懂医道的僧人主事,“医者人给手历,以书所治痊失,岁终考其数为殿最”,“手历”类似今天的病历,这些医者每年还要被考核工作量,曾有“三年医愈千人,赐紫衣、祠部牒各一道” (3) 的记录。据万历《通州志》载,通州在“宋崇宁年间,户,一万七千五百二十七;口,四万三千一百八十九” (4) ,可见已是规模不小的城市,居民与流民中应有从医者,方能维持数万人口聚集地的正常生活,医疗活动自是必不可少,惜未见诸文献记载。

元代设太医院为最高医事机构,也仿照宋制广设“惠民药局”。据《元史》记载,“元初太宗九年,始于燕京等十路置局……世祖中统二年,又命王祐开局……四年,复置局于上都” (5) 。元成宗大德三年(1299)正月,下诏令全国各地普设惠民药局,择良医主之以疗贫民,政府通过各地的户口数来决定拨付经费的数额,于是,惠民药局制度就被推广到全国各地。朝廷对惠民药局有补贴政策,出售的药品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具有慈善公益性质。如果遇到极度贫困的穷人或者灾民,还可以免费施药。在元朝廷修撰的记功政书《经世大典》以及后人编修的《元史》中,“惠民药局”都作为专项而单列,可见在元朝历史上,惠民药局是一项慈善性的制度, (6) 受到官方重视。(https://www.daowen.com)

南通医药史的文献发端,见于元至元十五年(1278),通州路设医学教授及惠民药局提领等职,有医学教授、医学教谕各一人,是为有文字记载的南通历史上最早的医药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 (7) 《如皋卫生志》还记有如皋赤岸乡医家管念九在家中行医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