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暗喻、明喻、比拟和象征
《老子》使用了许多语言修辞,王弼注试图解码它们的喻象价值。最著名的当然是《老子》第5章“刍狗”的表达: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译为: 天地并不仁慈。对它们而言万物仿若草和狗。
为一些现代注释者选择的属于河上公传统的解释——这是指用于牺牲然后抛弃的“刍狗”,具有将这一表达与一种文化的创造物关联起来,从而便于解释的优点。然而,一直在这里引用的出自《庄子·天运》篇的故事讲述了刍狗存在的两个阶段,它先是被衣以文绣,然后被抛却并践踏。这一顺序在《老子》第5章中找不到呼应。最多也只能用到这一记载的第二部分,即它被抛弃了。然而,何以要在这里用“刍狗”这个词的原因并不清楚,因为还有许多比它更合适的。想尔注中关于刍狗的起源的故事与《庄子》不同,但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5) 因此,王弼试图从其《老子》解读的一般语境来界定这一表达。他注释道:
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则莫不瞻矣。
译为:
天地不为牛创造草,而牛[却]吃草。它们不为人创造狗,而人吃狗。由于它们不干预万物,万物皆各适其用,没有不得到供养的。
以这种方式,这一陈述成了对自然的自治秩序的一个隐喻: 天地不给任何事物施加恩惠,却又为所有的事物提供了条件——这是一个可以在《老子》的其他部分和《论语》中找到众多论证的陈述。
对于《老子》第5章,王弼必须进一步处理《老子》的一个明确的比拟:
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掘,动而愈出。
译为: 天地之间的[空间]就像鼓或笛。[其声音]空虚而不可穷尽。击打得越多,就会产生出越多的[声音]。
《老子》本身以非常具体的方式解释了这一比拟,没有用任何哲学词汇。王弼注根据《老子》的哲学宗旨解读这里的比拟和解释:
橐籥之中空洞,无情无为,故虚而不得穷屈,动而不可竭尽也。天地之中,荡然任自然,故不可得而穷,犹若橐籥也。
译为:
鼓和笛内部空虚。[笛]没有[偏爱某一音符的]情感。[鼓]没有[创造某一特定声音]的作为。这就是[正如文本指出的]: [笛]“虚”而不可穷尽;[鼓]不断“敲”而不可穷竭的原因。在天地之间的[空间]里,[所有事物]的自然都充分发挥。这就是[天地之间]像鼓和笛一样不可穷竭的原因。
语境又一次构建了解读策略。根据此章第一部分的构造,天地无私,对万物中的任何一者都没有特别的关切。结果,它们都能依其本性运作,从而将它们置于彼此间的“前定和谐”(莱布尼兹的表达)中。这一章的第二部分不得不以某种方式与第一部分关联起来。“天地之间”是万物出生之所。正因为天地之间的空间是空洞的,才有可能无私地容纳万物。关于作为“无”的一种具体形式的“空”的无穷潜能,《老子》中有其他的比喻。 (6) 在每一场合,没有具体偏向赋予这些空以吸纳或产生最多样事物的可能性。这些其他段落丰富了这一文段的语境,不仅因内容的对称,也因多义性的减少。籥,中空“无情”,不偏向这个或那个音调,因此能吹奏出所有这些音调来。基于当下的语境以及《老子》中众多相似的比较,王弼着手为这一段落构造一种在语法、词汇和喻象上可行的、合理的意义。
另一个例子是《老子》28.1: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
译为:
知道作为[天下]之雄的人,他[必须]保持为雌,将成为全天下的溪谷。
这一陈述以三个喻象——雄鸡、雌鸡和谷来运作。《老子》自身没有做解释。王弼注曰:
雄,先之属。雌,后之属也。知为天下之先者必后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也。
译为:
雄,属于先的类别;雌,属于后的类别。知道如何作天下之先的人,必持身于后。因此[如《老子》7.2所说],圣人“后其身而身先”。
这样,雄鸡和雌鸡的喻象就被解释为《老子》7.2中处理的先后问题的不同表达。这一平行还让圣人成为这一章中并无主语的“知”字的主角。通过以很低程度的语法和内容矛盾将这一平行引入《老子》28.1的语境,王弼在将此句读作更为清楚的《老子》7.2的一种较为含糊的复述时,试图最大限度地减少语法和内容上的多义性。这一结果还照顾到了当下的措辞、这一章的语境、《老子》的整体语境,以及最终以一种使其后的部分进入《老子》的历史哲学的核心陈述的方式构造此章的要求。我们还必须处理28.1的最后一部分:“为天下谿”。
王弼将隐喻性的谷解释为:
谿不求物,而物自归之。
译为:
“谷”不渴求其他事物;而其他事物自愿服从于它。
谷低于它的环围。前半句的先/后结构,也暗含高/下的等级;在《老子》第6章中,谷神被称为“玄牝”。牝的女性性别在那里被王弼看作谷神“处卑”的喻象性表达。这样,《老子》28.1的谷就对应这里的“雌”。然而,看起来与《老子》第28章的“谿”最相对应的《老子》第6章的“谷”,是不可捉摸的“天地之根”的喻象。在王弼的构造中,《老子》第28章涉及的是圣人对社会的处置。王弼不是因为用词的相近,而是结构的相近进行关联的。这是由河海与小溪的关系带来的。小溪极其自然地归入河海,因为后者“卑身”于其下,而河海之所以能如此大也是因为这一原因。《老子》32.4说:“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也。”王弼对这一句的注释与28.1注几乎相同:
川谷之不求江与海,非江海召之;不召不求而自归者也。
译为:
溪流不追求[流入]江海,[它们流入江海]也不是因为江海召唤它们;后者不召、前者不求,溪流自动地流归[江海]。
与《老子》第28章一样,《老子》第32章处理的也是圣人在社会中的作用。他的社会政策将效仿道与天下的关系。在上引《老子》32.4之后,王弼马上做了这样的运用。这一模式实际上是由《老子》第66章提供的,王弼没有注释这一章。它是这样的开始的: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也,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
这一论断在《老子》的很多涉及圣王必须采取低姿态(像《老子》 39.4和42.1那样的)的段落中都有回应。王弼又一次通过将它与那些他认为是同一问题的其他阐述(使它们的观点更为清楚)的段落关联起来,确定了这一喻象的确切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