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论
● 魏正始年间(240—249年),王弼撰写了名为《老子注》的《老子》注释。它没有分作《道经》和《德经》,各章也没有标题和数次。王弼假设《老子》是由被他称作“章”或“篇”的独立的短篇组成的。
● 从《想尔注》抄本的安排,我们可以假设王弼《老子注》中本文和注释在视觉上是连续的。每一新的分章并不另起一行。
● 王弼《注》在魏及六朝时期延续着哲学探索传统的知识圈流行。这一文本的作用在南朝可能更大些,但杰出的北朝知识分子和佛教僧侣也使用和赞赏它。它逐渐为河上公《注》掩蔽,但在唐初仍能维持大体相当的地位。它的辩护者强调它的哲学和分析的品质。
● 王弼《注》的文本经历与王弼《老子》本有不同的历史。整体上,王弼《注》幸免于王弼《老子》本上发生的那些变化,基本上没有遭到破坏。它在7—8世纪被广泛地引用,并被收入张君相的《三十家注解道德经》。自宋初以降,它受到了批判性的关注。各种单行本被刊印出来,而且它还被完整或部分地收入这一时期的各种集注中。11世纪的《集注》包含现存最早的王弼《注》文本,尽管被置于出自不同传统的《老子》本下。
● 对于确保该文本的延续所必须的赞助,只在极罕见的情况下出自朝廷的理由,如大型的儒道释的典藏。这些赞助不是基于功德积累的原则(像许多“非官方”的佛教和道教文本那样),而是基于对王弼《注》的哲学品质的欣赏——它被视为对《老子》的宗派化解读或炼丹服食化的理解的解毒剂。这是一个文本仅仅因其思想品质而得以存留的罕见而令人兴奋的例子。这一声望导致它在宋初被诏令分立出来,并在明代和清代被收入朝廷赞助的《永乐大典》、《道藏》和《四库全书》中。
● 王弼《老子注》的源起及直到有刊印版本的时代的传承是完全可以证实的。
● 现存最早的两个单行本——《道藏》本和张之象本(后来被抄入《四库》本),实质上是相同的。所有后来的版本都基于这一明代文本。所有对这一文本的偏离都是批判性的、常常是无根据的改窜的结果,并没有另外的文本基础。这两个版本中包括一种被严重歪曲的《老子》本以及许多超出宋代的集注之外的王弼《注》中的错误和缺文。它们不能用作王弼《老子》本原本或王弼《注》的底本。
● 在其他文本中引自王弼《注》的引文中,无法在现存本中辩识出的数量极少,如果扣除那些由内在证据证明为有疑问的引文,这一数量会更少。因此,这一文本是以极高的完整性留存下来的。王弼《注》有其自身的文本权威,独立于它所依附的《老子》文本。
● 在其他文本中传下来的引文与传世文本之间的差别相当小。因此,这一文本在字句上与其原本是相当接近的。
● 自宋代以来的所有现存本共有一些相当特殊的文本残损。这些残损不能归因于各种抄写的错误,而是指向一个共同的源头。这一源头不是“原本”,而是某个带有自11世纪以后常被提到的实质性残损的复本。因此,现存所有后来的版本都出自11世纪中叶的某个文本。这有助于证实叶梦德在1034年的奏议中的抱怨: 书籍的刊印对文本品质的负面影响——错误被规范化,而不会再广泛地搜集抄本。 (113)
● 对于王弼《注》,我们必须依据这一带有共同的残损段落的统一的文本族中最早且最好的完整文本: 首先是《集注》中的文本,由其他引文和完整本(特别是刘惟永《集义》本的现存部分)以及学术性的意见加以补充。
● 由于王弼《注》的重要性,以及可以通过回溯明以前资料达到的文本品质上的巨大改进,一种批判性的王弼《注》既是可行的,也是可以期代的。
(1) 王重民,《老子考》,页78—87。
(2) 波多野太郎,《老子王注校正》;岛邦男,《老子校正》,页9。
(3) 参见B. Kandel,Wen tzu:Ein Beitrag zur Problematik und zum Verstandnis eines taoistischen Textes;B. Kandel,Taiping jing:The Origin and Transmission of the“Scripture on General Welfare”:The History of an Unofficial Text;Harold D. Roth,The Textual History of the Huai⁃nan tzu。
(4) 洪颐煊,《读书丛录》,13.2,见《国学珍籍汇编》,台北:广文书局,1977年。
(5) 钱曾,《读书敏求记》,3.80,引自纪昀,“老子道德经提要”,页137。
(6) 楼宇烈,《王弼集校释》。
(7) 何劭,《王弼别传》,引自《三国志》裴注。
(8) 刘义庆,《世说新语》,AB 8下;《世说新语》,AB 9下。
(9) 参见本书第一编。
(10) 张湛,《列子注》,页278。关于藏书,参见本书第一编。
(11) 同上书,《列子注》,页4—5。
(12) 《道德真经集注》,1.24上—下。
(13) 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11.2下—3上。
(14) 《道德真经集注》,1.5上。
(15) 《老子道德经》,141下。
(16) 张湛,《列子注》,页129。
(17) 《道德真经注》,4.8下—9上。
(18) 《老子道德经》,页181下。
(19) 惠达,《肇论疏》,Z.150.6a16。
(20) 参见拙文“Exploring the Common Ground:Buddhist Commentaries on the Taoist Classic Laozi”。
(21) 岛邦男,《老子校正》,将《群书治要》中的《老子》引文插入到河上公系的文本族中。
(22) 参见上一章中傅奕关于不同抄本的记述。
(23) 陆德明,《经典释文》序,1393。
(24) 陆德明引用的没有王弼注片断的分章有:1,2,7,8,11,12,21,23,29,31,33,37,39,40,46,48,52,56,57,66,71,74,76,78和81。出自27.4—8的散佚片断为:所好;裕;长。《老子道德经音义》,4上。
(25) 索抄本的影印本,见饶宗颐,“吴建衡二年”一文。
(26) 想尔抄本的影印本,见饶宗颐,《老子想尔注校笺》。
(27) 关于同一过程,在欧洲已有一些极好的研究。参见Ivan Illich,Im Weinberg der Texte。
(28) 王葆玹,《正始玄学》,页4。
(29) 王葆玹,《正始玄学》,页2。
(30) 颜师古,《玄言新记明老部》,页2462。这一稿本被载入严灵峰,《无求备斋老子集成》,引文在第4页。
(31) 这一说法并不可靠。马王堆本的分章数不同,但它们都在75—80这一范围之间。如果刘向通过编辑确定了81章这个数字,严遵在此后很短的时间内就发展出一种理论,为72章这个数字赋予更高的意义是不太可能的。只有他手中的本子已经是72章,他为之提供一种解释,这才是可以理解的。
(32) 李善,《文选李善注》。引文为:1.11.12.a7(《老子》1.2),2.11.12.a8(《老子》1.5),3.11.12.b1(《老子》1.5),4.26.34.b7(《老子》4.1),5.17.12.a5(《老子》5.3),6.3.10.a8(《老子》10.3),8.3.17.b6(《老子》10.9),9.59.16.a8(《老子》14.1),10.20.24.b7(《老子》16.1),11.30.1.b9(《老子》16.2),12.31.31.a2(《老子》16.3),13.59.5.b8(《老子》21.1),14.22.28.b5(《老子》21.4),15. 53.8.b3(《老子》22.6),16.40.14.b6(《老子》24.4),17.3.17.b6(《老子》25.12),18.24.15.a5(《老子》26.1),19.21. 21.b3(《老子》27.4),20.54.15.b5(《老子》34.2),21.11.12.a7(《老子》40.4),22.20.30.a5(《老子》41.14),23.20.30.a6(《老子》41.15),24.11.6.a6(《老子》42.1),25.35.21.b7(《老子》46.1),16.54.16.a4(《老子》51.4),27.50.5.a10(《老子》55.3)。
(33) 《老子》第24和26两章王弼注的引文。
(34) 这些引文指注释36的列表中2,3,5,8—16,20以及22—27。
(35) 例外的是注释36的列表中10,12,14,20和27。
(36) 《文选李善注》,11.12.a8。
(37) 《道德真经注》,1.5下。
(38) 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1.8上。
(39) 《道德真经注》,1.1下。
(40) 《老子道德经》,139上。
(41) 《文选李善注》,20.28.b1。
(42) 《文选李善注》,20/30.a6。
(43) 前页注③的列表中的12。
(44) 根据王溥,《唐会要》,77:1408。
(45) 李昉,《文苑英华》,766:4033下;绝大多数段落都被翻译在洪业出色的研究中,“A Bibliographical Controversy at the T'ang Court A.D. 719”,HJAS20(1957):78。
(46) 这一修订依据的是《文苑英华》中的解读,766:4034下。
(47) 《唐会要》77.1409以及《文苑英华》766.4034下都读作“神用”,而非《册府元龟》中的“神明”,参见洪业,“A Bibliographical Controversy”,页81。
(48) 王钦若编,《册府元龟》,604.7249,参见洪业,“A Bibliographical Controversy”,页81。
(49) 关于张君相的年代,参见王重民,《老子考》,页142。王重民追随阮元的意见,认为张的著作实际上就是《正统道藏》中的《道德真经注疏》,此书被归为顾欢所作。
(50) 徐坚,《初学记》,6.206,17.548。
(51) 法琳,《辩正论》。这一文本的部分被收入释道宣《广弘明集》。
(52) 慧琳,《一切经音义》,T.1218,Taisho.卷54:351上,“根株”条下;353上,“金镤”条下;386下“鲁朴”条下;583中,“鞞囊”条下,676上“排筒”条下;853下“朴素”条下;913下“朴散”条下。
(53) A. Seidel,“The Image of the Perfect Ruler in Early Taoist Messianism:Lao Tzu and Li Hung”,页216—247。
(54) 戴闻达(J.J.L. Duyvendak),“The Dreams of the Emperor Hsuan Tsung”,页102—108。
(55) Charles Benn,“Taoism As Ideology in the Reign of Emperor Hsuan⁃tsung”,页85。
(56) 《旧唐书》,页2026;《新唐书》,页1514。
(57) 武内义雄,《老子原始》,页71。
(58) 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序,页2下,及5.20下,其中提到了王弼及其历史地位。然而,杜的注释似乎没有引用王弼。
(59) 彭耜,《道德真经集注》序,页4上。
(60) P. Pelliot,Les Debuts de l'Imprimerie en Chine,页75。关于整个状况,参见S. Cherniak,“Book Culture and Textual Transmission in Song China”,HJAS54:1(1994):5—125。
(61) P. Pelliot,Les Dbuts,页83;以及戴密微,“Notes additionelles sur les edition imprimees du Canon Bouddhique”,载P. Pelliot,Les Dbuts,页121。对于这一时期的印刷及书籍出版的发展,参见崔德瑞,Printing and Publishing in Medieval China。
(62) 武内义雄,《老子原始》,页71。
(63) P. van der Loon,Taoist Books in the Libraries of the Sung Period,页10;J. Boltz,A Survey of Taoist Literature,Tenth to Seventeenth Century,页203—05。
(64) 陈景元,《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
(65) 《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序,页9下—10上。
(66) 王重民,《老子考》,页227。
(67) 《道德真经集注》。
(68) 王重民,《老子考》,页205。
(69) 王雱,《道德真经集注》序,页5上。从文本的组织看,似乎梁迥也参与了《集注》的编撰,因为他撰写后序来解释选择注家的理由;尽管负责出版的人姓张。然而,正如Judith Boltz指出的那样,有这个名字的人的生活年代(928—986年)与后序的年代不合;参见A Survey of Taoist Literature,页332。关于这一文本,参见Wang Shiu⁃hon,载E. Balacs和Y. Hervouet编,A Sung Bibliography,页360。
(70) 梁迥,“后序”,《道德真经集注》,页2上。
(71) 王重民,《老子考》,页208。
(72) 彭耜,《道德真经集注杂说》,1.3上。
(73) 参见《宋元学案》,卷22。
(74) 只要粗看一下王弼《老子注》和《老子微旨略例》就可很快否定这一论断,因为其中常常引到《系辞》。
(75) 晁说之,“王弼老子道德经记”。据我所知,最早提到这篇序文的是彭耜,《道德真经集注杂说》,1.26下—27上。它的全文收在《道德真经集注》(《道藏》)。这一文本也附于四库全书版《老子道德经》,184下—185上,以及《集唐字老子道德经注》,古逸丛书第6;以及晁说之,《崇山景迂生集》,见晁贻端编,《晁氏丛书》,18.6下。
(76) 参见本书重构的《老子》王弼本。
(77) 在《宋史·艺文志》中著录的这一版本散佚了。王重民认为《郡斋读书志》4.57中《老子道德经》的长篇注文实际上就是这一版本的序。参见《老子考》,页237。
(78) 彭耜从另一资料《三朝国史》中引用了同一文本,文字上稍有不同;另见本书页322注⑥。
熊克,《老子道德经》“后序”,页185上。在其他版本中,这一后序题为“克伏诵”。
(79) 参崔德瑞,Printing and Publishing in Medieval China;Ming⁃sun Poon,“Books and Publishing in Sung China”;Sorgen Edgren,“Southern Song Printing at Hangzhou”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 61(1989):1—212;Susan Cherniak,“Book Culture and Textual Transmission in Sung China”,HJAS 54:1(1994):5—125。
(80) 在1128年,晁说之出版了一种非常接近古体的抄本,它同样是不分《道经》和《德经》的。参见晁说之的序,“题写本老子后”,《崇山景迂生集》,18.7下—8上。
(81)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页285;关于陈,参见P. Van der Loon,Taoist Books,页27。
(82) 李霖,《道德真经取善集》。
(83) 李霖,《道德真经取善集》,2下—3上。这一批评基于他们都误解了《老子》这一假设。这一论辩有其传统。例如,陆希声在他的《道德真经传》序中批评对《老子》的种种误解:“王何昧老子之道而失于虚无。此六者皆获罪于老子”。反例是黄帝和孔子。
(84) 《道德真经取善集》序,页1下。
(85) 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大旨》,12下。
(86) 《道德真经取善集》序,页2下。
(87) 李霖引钟会《老子注》共13次。所有的引文都出自前2/3,即《老子》11,12,16,18,19,22,23,25,27,28,36和41。
(88) 赵秉文,《道德真经集解》;另见王重民,《老子考》,页280。
(89) 彭耜,《道德真经集注》。
(90) 彭耜,《道德真经集注释文》。
(91) 董思靖,《道德真经集解》。
(92) 董思靖,《道德真经集解》序,6下。在对这一段的注释中(看起来像是出自董思靖的手笔),引用了苏轼对当时道士的批评。参见武内义雄,《老子原始》,页484。
(93) 王重民,《老子考》,页266。
(94) 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
(95) 同上。
(96) 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3.23上。
(97) 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3.23下。
(98) 同上书,3.25下。
(99) 《老子道德经》,页160下。
(100) 在18.3,20.11,21.1,26.4,29.1和34.2中有一些毫无根据的怪异读法;在句子的安排上有两处疏误,直接被王弼对《老子》19.1和18.1的注释驳斥;也有一些读法直接受到王弼注的反驳,如32.2中的“民”而非“人”。
(101) 参见本书的文本重构部分。
(102) 在《老子》1.5,2.2,5.2,11.2,16.10,17.1,18.2,19.1,20.2,20.8,22.5,25.3,26.3,33.2,34.2和36.2中。
(103) 《道德真经注》。
(104) 王葆玹,《正始玄学》,页169。
(105) 焦竑,《老子翼》,载严灵峰,《无求备斋老子集成》。
(106) 纪昀,《老子道德经》序,137下—138上。
(107) 纪昀,《老子道德经》,160上。
(108) 上海古籍影印1875年浙江书局版《二十二子》,1986年。这一版本既没有提到张之象书的原题,也没有提到他的全名。参见波多野太郎,《老子王注校正》,页29。
(109) 孙鑛,《王弼注老子》,载严灵峰,《无求备斋老子集成》。
(110) 阜谷东赟本有王弼注的《老子道德经》,载严灵峰,《无求备斋老子集成》。
(111) 宇佐美灊水《老子道德真经王注老子道德经》,载严灵峰,《无求备斋老子集成》。
(112) 黎庶昌,《古逸丛书》序。
(113) 参见Susan Cherniak,“Book Culture”,HJAS54:1(199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