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论

结 论

由上述证据可知: 

1. 被置诸传世的王弼注之上的《老子》本不是原来的王弼《老子》本,而是一种逐渐被河上公本中的要素替代的文本。

2. 王弼《老子》通行本必须被放弃,不能以之作为王弼《老子》的一种批判性版本的底本。

3. 内在的文本证据表明,傅奕和范应元的两个“古本”应该被当做最接近原来的王弼《老子》本的文本,马王堆本则是同一文本族中远缘的成员,而郭店本则更远。

4. 两个“古本”的合并本,补之以马王堆甲乙本,形成了对王弼修订的《老子》本的重构的基本核心。

5. 王弼《老子》本细分为章,但可能没有形式的标记。它没有被分为《道经》和《德经》,但有可能也分为两篇。

我的王弼《老子》本将试着按第四点建议的方式去做。王弼注的传承和当前状况的问题,我将在下一章单独处理。